古代人力資源專著---《人物志》正文及譯文 作者:劉劭 〈自序〉 夫圣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眾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 譯文: [圣賢所贊美者,首先在于耳聰目明。耳聰目明之最可貴者,首先在于對人的了解。能了解人之是否誠實、是否有智慧,則能使各種人材各有適當位置,從而各種業績即可振興。] 是以,圣人著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敘《詩》志,則別風俗雅正之業;制《禮》、《樂》,則考六藝祇庸之德;躬南面,則授俊逸輔相之材。皆所以達眾善而成天功也。 譯文: [因此,圣人設立卦爻、卦象,便編訂下辨別君子與小人之言辭;闡發《詩經》之情志,便分別出風俗雅正之事業;制訂表達秩序與和諧的《禮》、《樂》制度,便考訂出六經中可資應用而恒常不變之道理;身為君王,便須選用杰出而清逸之輔佐人材。此皆為用來使各位賢德之材得以暢達而且完成上天之功業。] 天功既成,則并受名譽。是以,堯以克明俊德為稱,舜以登庸二八為功,湯以拔有莘之賢為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為貴。由此論之,圣人興德,孰不勞聰明於求人,獲安逸於任使者哉! 譯文: [上天之功業完成之后,便能同受應得之名與恰當之榮譽。因此,帝堯憑借能夠明曉俊杰之德而著稱,帝舜憑借升用十六賢材而建功,商湯憑借選拔有莘氏的賢人伊尹而聞名,周文王憑借任用垂釣渭水之姜尚受到人們尊重。由此論之,圣人振興道德,誰不是在尋求賢人方面用其耳目心思?誰不是從任用賢人獲得安寧閑逸!] 是故,仲尼不試無所援升,猶序門人以為四科,泛論眾材以辨三等又嘆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勸庶幾之論。訓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不信,以明為似之難保。又曰: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詳。 譯文: [因此,孔圣仲尼無應試機會而無門路可以攀援升用,尚且用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排定門人弟子,廣泛議論各種人材而區別為三等。又贊嘆中庸,以突出圣人之德行,崇尚據于德行以勉勵達道之論。訓示“愛好仁德而不學則愚昧,喜歡求知而不學則飄蕩無根,崇尚誠信而不學則害人,重視直率而不學則刻薄,強調勇武而不學則成亂,偏求剛強而不學則輕狂”六種受蒙蔽之害,以防備偏至之材的過失;思考率性而為的狂者與有所不為的狷者,以通曉不及與過分之材。疾恨憨厚卻不誠實,以曉明似是而非之難以確保。又說:察明人所安心之地,觀察人做事之途徑,以了解其平時立身處世之品行。對觀察人物,如此詳備。] 是以敢依圣訓,志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譯文: [因此,斗膽依照圣人教訓,記述論定各種人物,希望借此彌補遺失,連綴易忘之理,但愿識見廣博之君子,剪裁審視其中之義理。] 〈九徵〉 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譯文: [成就人物之根本,出于情感與本性。情感與本性之義理,極為微妙而幽隱,若非圣人之明察,誰能得其究竟?]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稟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茍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譯文: [大凡有血氣之人,無不含容元氣太極而成其資質,秉承陰陽而確立其本性,體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而顯現其形體。一旦有其形體資質,便可以就此而探求。]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譯文: [大凡人之資質量度,以中和為最可貴。具有中和之資質者,定然平和、淡泊而無偏頗之味,因此能夠調和而成就五種人材,變通轉化而符合節律。因此,觀察人之資質,定要先察明其是否平和淡泊,然后探討其是否耳聰目明。] 聰明者,陰陽之精。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圣人,莫能兩遂。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於玄機;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於速捷。猶火日外照,不能內見;金水內映,不能外光。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別也。 譯文: [耳聰目明,是陰陽之精華。陰陽清正而和融,則內心睿智而外表明達;圣人淳樸而光照人寰,能夠兼有睿智與明達之美,可知微妙之玄機,亦可知顯露之事理,若非圣人,無人能夠達到此兩方面。因此,明達之士,通達動態之機理,而不見其內在之玄秘;玄秘深思之人,認識到靜態之本原,而難察變幻迅捷之情事。猶如火光、天日光照其外,而不能照見自我;金鏡、水面能映像于其中,而不能放光芒以照其外。二者之義理,大概是陰陽之區別。] 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五物之徵,亦各著於厥體矣。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實,各有所濟。是故: 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 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 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勇敢也者,義之決也。 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譯文: [若要量度其人之才能資質,可由五物察究。此五物之征兆,亦各自顯露于其形體。在形體之中,骨骼屬木,筋脈屬金,氣息屬火,肌肉屬土,血液屬水,此骨骼、筋脈、氣息、肌肉、血液五物,正是木、金、火、土、水五行之形象。五物之實體,各有所助益。因此: 骨骼直正、溫潤而柔韌者,心胸博大而堅強持久;心胸博大而堅強持久,為仁之資質。 氣息清淳、端正而舒暢者,文采粲然而有條不紊;文采粲然而有條不紊,是禮之根本。 肌體端莊、勻稱而不虛者,正直穩重而堅守節操;正直穩重而堅守節操,是信之基礎。 筋脈有力、勁挺而精秀者,勇武不屈而果敢決斷;勇武不屈而果敢決斷,是義之標準。 氣色調和、平正而順暢者,通達事理而明察秋毫;通達事理而明察秋毫,是智之本原。 五種資質源于本性而不變,因此叫做五常。] 五常之別,列為五德。是故: 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 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愿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徵,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譯文: [五常各有不同,依次體現為五德。因此: 溫潤、直正而馴服、剛毅,是木之德。 剛健、充實而博大、堅毅,是金之德。 質樸、謙恭而可塑、順物,是水之德。 寬容、嚴密而能容、可立,是土之德。 簡約、條暢而明確、療病,是火之德。 即使形體多變而無窮盡,仍然會依據五種資質而存在。因此,其剛毅、能容、簡明、穩正之表征,顯露于形體容貌,呈現于聲音表情,發散于情感氣味,各自依照其形象。] 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閑。 夫儀動成容,各有態度: 直容之動,矯矯行行; 休容之動,業業蹌蹌; 德容之動,顒顒卬卬。 譯文: [因此,心地與資質光亮、直正,其儀容則強勁而穩固;心地與資質美善、果決,其儀容則精進而勇猛;心地與資質平和、順物,其儀容則安寧而閑逸。儀態變動而形成容色,各自有其儀態氣度: 直正之儀態變動,其容色勇武出眾而健步剛強; 美善之儀態變動,其容色強健可畏而步若飛揚; 合德之儀態變動,其容色莊嚴肅穆而令人敬仰。] 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徵,則聲變是也。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夫聲暢於氣,則實存貌色;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 譯文: [容色發生變動,由心田之氣息引發;心田之氣息的征兆,即表現為聲音的變化。氣息相合而成為聲音,其聲音與律呂節奏相應和:有和諧平淡之聲音,有清新流暢之聲音,有迂徐悠長之聲音。聲音由流暢之氣息而形成,則其效果表現于相貌表情。因此,真誠之仁者定然有溫和寬容之表情,真誠之勇者定然有慎重奮發之表情,真誠之智者定然有開明通達之表情。] 夫色見於貌,所謂徵神。徵神見貌,則情發於目。故仁目之精,愨然以端;勇膽之精,曄然以強。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是故,中庸之質,異於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內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暉之光也。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性之所盡,九質之徵也。 譯文: [表情體現于相貌之上,即是心神之表征。心神之表征表現于相貌之上,則情感由目光表露出來。因此,仁者目光之精神,誠實而端正;勇者膽氣之精神,光亮而強盛。然而此皆偏重某一方面而有很高造詣之人材,因其是以偏勝之性為資質者。因此偏勝之資質不能精要,則其事不能成功。因此,能直而不能柔則過于質樸,能剛勁而不能精要則過重武力,堅定而不端正則愚蠢,任氣而不能清正則迂闊,暢達而不能平和則飄蕩。因此,適中不變之資質,與以上各類人材不同:五常完全具備之后,以平淡之氣味加以包容;五種資質充實于內,五種精神顯露于外。因此,目光之神采有五種光輝相交映。因此說:萬物產生則有其形體,形體形成則有其神氣精靈。能知其神氣精靈,則能通達天理本性之究竟。本性能通達,便可知以下九種資質之表征。] 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徵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徵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譯文: [如此說來,(九種資質之表征表現于以下九個方面),平正與偏斜之資質在于神氣,明達與暗昧之結果在于精靈,勇敢與怯懦之情勢在于筋脈,強健與柔弱之樹立在于骨骼,浮躁與寧靜之標準在于氣息,凄慘與愉悅之情感在于表情,衰弱與旺正之形體在于儀態,情態與氣度之變動在于容色,舒緩與急迫之情狀在于言辭。具備適中不變資質之人,質樸素雅而平和澹泊,內心睿智而外表爽朗,筋脈剛勁而骨骼堅硬,聲音清正而表情愉悅,儀態端正而容色直誠,如此則九種資質之表征皆能具備,即是純粹之品德。此九種資質有所背離,則是偏精或駁雜之人材。]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譯文: [氣度之不同可分為三種,其品德亦有不同名稱。因此,偏精獨詣之人材,以其所偏精獨詣之材而自稱;兼具多方材質之人,以品德為重;兼具各種品德之人,更有完美之名。因此,兼具各種品德而至于最高者,可謂之中庸,中庸是圣人之所重。具備各種品德之本體而不表露于言辭者,可謂之德行,德行是大雅之名稱。專于一門而達于最高者,可謂之偏材,偏材是小雅之資質。具備一種品德之表征而不能兼備其它者,可謂之依似,依似是似是而非之最易亂德之人。在某方面至于最高而在另一方面卻背離品德者,可謂之間雜,間雜是變化無常之人。變化無常與似是而非者,皆附庸風雅之詩人末流。末流之資質,不可盡述,因此略而不論。] 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徵,則聲變是也。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夫聲暢於氣,則實存貌色;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 譯文: [容色發生變動,由心田之氣息引發;心田之氣息的征兆,即表現為聲音的變化。氣息相合而成為聲音,其聲音與律呂節奏相應和:有和諧平淡之聲音,有清新流暢之聲音,有迂徐悠長之聲音。聲音由流暢之氣息而形成,則其效果表現于相貌表情。因此,真誠之仁者定然有溫和寬容之表情,真誠之勇者定然有慎重奮發之表情,真誠之智者定然有開明通達之表情。] 夫色見於貌,所謂徵神。徵神見貌,則情發於目。故仁目之精,愨然以端;勇膽之精,曄然以強。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是故,中庸之質,異於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內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暉之光也。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性之所盡,九質之徵也。 譯文: [表情體現于相貌之上,即是心神之表征。心神之表征表現于相貌之上,則情感由目光表露出來。因此,仁者目光之精神,誠實而端正;勇者膽氣之精神,光亮而強盛。然而此皆偏重某一方面而有很高造詣之人材,因其是以偏勝之性為資質者。因此偏勝之資質不能精要,則其事不能成功。因此,能直而不能柔則過于質樸,能剛勁而不能精要則過重武力,堅定而不端正則愚蠢,任氣而不能清正則迂闊,暢達而不能平和則飄蕩。因此,適中不變之資質,與以上各類人材不同:五常完全具備之后,以平淡之氣味加以包容;五種資質充實于內,五種精神顯露于外。因此,目光之神采有五種光輝相交映。因此說:萬物產生則有其形體,形體形成則有其神氣精靈。能知其神氣精靈,則能通達天理本性之究竟。本性能通達,便可知以下九種資質之表征。] 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徵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徵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譯文: [如此說來,(九種資質之表征表現于以下九個方面),平正與偏斜之資質在于神氣,明達與暗昧之結果在于精靈,勇敢與怯懦之情勢在于筋脈,強健與柔弱之樹立在于骨骼,浮躁與寧靜之標準在于氣息,凄慘與愉悅之情感在于表情,衰弱與旺正之形體在于儀態,情態與氣度之變動在于容色,舒緩與急迫之情狀在于言辭。具備適中不變資質之人,質樸素雅而平和澹泊,內心睿智而外表爽朗,筋脈剛勁而骨骼堅硬,聲音清正而表情愉悅,儀態端正而容色直誠,如此則九種資質之表征皆能具備,即是純粹之品德。此九種資質有所背離,則是偏精或駁雜之人材。]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譯文: [氣度之不同可分為三種,其品德亦有不同名稱。因此,偏精獨詣之人材,以其所偏精獨詣之材而自稱;兼具多方材質之人,以品德為重;兼具各種品德之人,更有完美之名。因此,兼具各種品德而至于最高者,可謂之中庸,中庸是圣人之所重。具備各種品德之本體而不表露于言辭者,可謂之德行,德行是大雅之名稱。專于一門而達于最高者,可謂之偏材,偏材是小雅之資質。具備一種品德之表征而不能兼備其它者,可謂之依似,依似是似是而非之最易亂德之人。在某方面至于最高而在另一方面卻背離品德者,可謂之間雜,間雜是變化無常之人。變化無常與似是而非者,皆附庸風雅之詩人末流。末流之資質,不可盡述,因此略而不論。] 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徵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徵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譯文: [如此說來,(九種資質之表征表現于以下九個方面),平正與偏斜之資質在于神氣,明達與暗昧之結果在于精靈,勇敢與怯懦之情勢在于筋脈,強健與柔弱之樹立在于骨骼,浮躁與寧靜之標準在于氣息,凄慘與愉悅之情感在于表情,衰弱與旺正之形體在于儀態,情態與氣度之變動在于容色,舒緩與急迫之情狀在于言辭。具備適中不變資質之人,質樸素雅而平和澹泊,內心睿智而外表爽朗,筋脈剛勁而骨骼堅硬,聲音清正而表情愉悅,儀態端正而容色直誠,如此則九種資質之表征皆能具備,即是純粹之品德。此九種資質有所背離,則是偏精或駁雜之人材。]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譯文: [氣度之不同可分為三種,其品德亦有不同名稱。因此,偏精獨詣之人材,以其所偏精獨詣之材而自稱;兼具多方材質之人,以品德為重;兼具各種品德之人,更有完美之名。因此,兼具各種品德而至于最高者,可謂之中庸,中庸是圣人之所重。具備各種品德之本體而不表露于言辭者,可謂之德行,德行是大雅之名稱。專于一門而達于最高者,可謂之偏材,偏材是小雅之資質。具備一種品德之表征而不能兼備其它者,可謂之依似,依似是似是而非之最易亂德之人。在某方面至于最高而在另一方面卻背離品德者,可謂之間雜,間雜是變化無常之人。變化無常與似是而非者,皆附庸風雅之詩人末流。末流之資質,不可盡述,因此略而不論。] 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 能傳圣人之業,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 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囗辯,樂毅、曹丘生是也。 膽力絕眾,才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譯文: 能夠作文立說,此謂之善于文章者,如司馬遷、班固。 能夠傳播圣人之業績,而不能從政做事,此謂之善于儒學者,如毛公、貫公。 善于辯論而不入大道,卻能應對巧妙,此謂之善于口才辯論,如樂毅、曹丘生。 膽識武力超越眾人,才能謀略不同凡響,此謂之驍勇雄杰,如白起、韓信。 以上十二種材質,皆可擔當臣子之職。 主德不預焉?主德者,聰明平淡,達眾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 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 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 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 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 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譯文: 人主之德為何不在其中?人主之德,乃是聰明平淡,兼備各種材質之能,卻不擔任具體事務之人。因此,人主之道確立,則十二種材質者之任用可以各得其所: 具有清正守節之德者,可以任用為師傅以教導子嗣。 具有擅長法令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司寇以掌管刑罰。 具有擅長道術材質者,可以任用為三孤以輔佐王公。 三種材質純而能全者,可以任用為三公以謀劃國策。 三種材質微細深達者,可以任用為冢宰以觀測天象。 具有批評人物材質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師傅行教化。 具有運智用意采制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冢宰觀天象。 具有擅長技巧心智者,可以任用為司空以掌管制器。 具有儒雅賢達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安定民心之官職。 具有作文立說材質者,可以任用為記載國史之官職。 具有能言善辯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外交使者之官職。 具有驍勇雄杰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將軍統帥之官職。 此謂之人主之道得以立而臣子之道即可按部就班,官員各定其位分,因而太平得以實現。若人主之道不能平淡,與某一種材質者偏好相同,則此一材質者得到權勢,其他各種材質者之職責必然不能得以重視。 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 能傳圣人之業,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 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囗辯,樂毅、曹丘生是也。 膽力絕眾,才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譯文: 能夠作文立說,此謂之善于文章者,如司馬遷、班固。 能夠傳播圣人之業績,而不能從政做事,此謂之善于儒學者,如毛公、貫公。 善于辯論而不入大道,卻能應對巧妙,此謂之善于口才辯論,如樂毅、曹丘生。 膽識武力超越眾人,才能謀略不同凡響,此謂之驍勇雄杰,如白起、韓信。 以上十二種材質,皆可擔當臣子之職。 主德不預焉?主德者,聰明平淡,達眾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 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 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 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 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 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譯文: 人主之德為何不在其中?人主之德,乃是聰明平淡,兼備各種材質之能,卻不擔任具體事務之人。因此,人主之道確立,則十二種材質者之任用可以各得其所: 具有清正守節之德者,可以任用為師傅以教導子嗣。 具有擅長法令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司寇以掌管刑罰。 具有擅長道術材質者,可以任用為三孤以輔佐王公。 三種材質純而能全者,可以任用為三公以謀劃國策。 三種材質微細深達者,可以任用為冢宰以觀測天象。 具有批評人物材質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師傅行教化。 具有運智用意采制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冢宰觀天象。 具有擅長技巧心智者,可以任用為司空以掌管制器。 具有儒雅賢達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安定民心之官職。 具有作文立說材質者,可以任用為記載國史之官職。 具有能言善辯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外交使者之官職。 具有驍勇雄杰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將軍統帥之官職。 此謂之人主之道得以立而臣子之道即可按部就班,官員各定其位分,因而太平得以實現。若人主之道不能平淡,與某一種材質者偏好相同,則此一材質者得到權勢,其他各種材質者之職責必然不能得以重視。 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 能傳圣人之業,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 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囗辯,樂毅、曹丘生是也。 膽力絕眾,才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譯文: 能夠作文立說,此謂之善于文章者,如司馬遷、班固。 能夠傳播圣人之業績,而不能從政做事,此謂之善于儒學者,如毛公、貫公。 善于辯論而不入大道,卻能應對巧妙,此謂之善于口才辯論,如樂毅、曹丘生。 膽識武力超越眾人,才能謀略不同凡響,此謂之驍勇雄杰,如白起、韓信。 以上十二種材質,皆可擔當臣子之職。 主德不預焉?主德者,聰明平淡,達眾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 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 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 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 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 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譯文: 人主之德為何不在其中?人主之德,乃是聰明平淡,兼備各種材質之能,卻不擔任具體事務之人。因此,人主之道確立,則十二種材質者之任用可以各得其所: 具有清正守節之德者,可以任用為師傅以教導子嗣。 具有擅長法令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司寇以掌管刑罰。 具有擅長道術材質者,可以任用為三孤以輔佐王公。 三種材質純而能全者,可以任用為三公以謀劃國策。 三種材質微細深達者,可以任用為冢宰以觀測天象。 具有批評人物材質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師傅行教化。 具有運智用意采制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冢宰觀天象。 具有擅長技巧心智者,可以任用為司空以掌管制器。 具有儒雅賢達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安定民心之官職。 具有作文立說材質者,可以任用為記載國史之官職。 具有能言善辯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外交使者之官職。 具有驍勇雄杰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將軍統帥之官職。 此謂之人主之道得以立而臣子之道即可按部就班,官員各定其位分,因而太平得以實現。若人主之道不能平淡,與某一種材質者偏好相同,則此一材質者得到權勢,其他各種材質者之職責必然不能得以重視。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異也。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譯文: 欲建成事業與確立所宜,無不須依照道理而論定;至于辯論問難,極少能論定者。何以如此?蓋道理有眾多之品位而人之才智見識多有不同也。道理有眾多之品位則使人難以通曉,人之才智見識多有不同則感情必多偏差錯怪;感情多偏差怪錯而難以使人通曉,則道理會有失而常有事與愿違者。 道理有四大類別,明智有四種家數,感情有九種偏頗,各種流品有七種似是而非者,論說有三種偏失者,問難有六種構成形式,通曉者須具備八種智能。 若夫天地氣化,盈氣損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 譯文: 天地隨氣而變化,充盈之氣有損益之變通,此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為行事之理。以禮教化而因事制宜,此為合義之理。知人之情而知關鍵與機變,此為合情之理。 道理、事理、義理、情理各有不同,其所需之材質,須是明智而顯明之人,明智須依賴適合之材質者而行之。因此,所需之材質須與所需之理相合,材質與其理合而且須有明智之思,其明智之思須足以知見其理,其理須足以自成一家。因此,材質之性能平正清淡,心思能知微妙玄理,能通曉自然之本性者,為合道理之家;材質之性能機警通徹,權變謀略能機敏迅速捷,能夠煩雜及突發之事者,為合事理之家;材質之性和柔平正,能夠闡述禮義教化,論辯何得何失者,為合義禮之家;材質之性能機敏而善解人意,推究人情而察知其意,能夠適應人情之變化,為合情理之家。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歷纖理則宕往而疏越。 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 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 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立事要則炎而不定。 淺解之人,不能深難;聽辯說則擬鍔而愉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 寬恕之人,不能速捷;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 溫柔之人,力不休強;味道理則順適而和暢,擬疑難則濡懦而不盡。 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造權譎則倜儻而瑰壯,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 譯文: 道理、事理、義理、情理四家,明智之程度及角度各有不同,因而其情有九種偏頗;性情一動則影響其明智,各自之得失由此而產生: 性情剛烈而心思粗疏之人,不能理會微妙知理;因此其議論大體情況則弘大博識而見識高遠,遇到纖微之理則左支右絀而粗疏難合。 性情剛強而奮不顧身之人,不能迂回通轉;若論效法直道則能自我約束而公平端正,若要其變通則執于所知之理而無法通達。 心意堅定而執理不讓之人,樂于攻駁已成之事實;若就事理之原則而言,能超凡出眾而窮盡其理,若涉及大道,則狹隘直露而不及其余。 言辭雄辯而夸夸其談之人,辭藻繁多而用意尖銳;若推究人事則多精妙之見識而窮盡事理,一旦推究大義則掛一漏萬而不周。 人云亦云而隨事沉浮之人,不能有深入之思想;整理粗疏之數理則豁然通達而以博知為傲,若要確立事務之精要則如烈火而不能穩定。 用心膚淺而見解不深之人,沒有能力提出深入之問題;若聽他人論辯解說則誤以為尖銳深刻而易于愉快歡悅,若審視警衛玄妙知理則隨時轉向而無根基。 性情寬容而謙遜待人之人,無法快速見其成效;論述仁義之道則恢弘詳盡而雅正,若遇到一時之事務則常常因遲緩而難以企及。 性情溫順而志力柔弱之人,其力度不能完美而強大;體味道理則能順適而和暢,在疑難之時拿主意則優柔寡斷而遲疑不決。 崇尚奇巧而尚異求奇之人,能飄逸開闊而追求標新立異;遇權宜以及詭譎之事則能風流倜儻而瑰麗壯觀,探究清幽之大道則偏離常理而空疏難通。
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 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 有處後持長,從眾所安,似能聽斷者。 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馀,而實不知者。 有慕通囗解,似悅而不懌者。 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跖,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眾人之所惑也。 譯文: 所謂人之性情有九種偏頗,產生于各自把其內心所自以為是者看作最有道理。如若其性情不夠精要順暢,則可分為七種貌似而實非者: 有散漫而談卻陳述舊說,貌似流暢若天馬行空者。 有道理不多卻端緒眾多,貌似博識若有所創見者。 有迂回曲解卻迎合人意,貌似贊賞若善解人意者。 有居后不言卻似有擅長,順從眾人之心所安,貌似能聽眾人之言而能有決斷者。 有逃避艱難卻不作回應,貌似能夠從容不迫,實則積養不夠而確實不知其解者。 有因其獲勝卻失其常情,理窮而自以為奇妙,其理難立則百般回護辯解,實則心無定解,貌似其理顛撲不破者。 大凡此七種似是而非者,乃是易于迷惑眾人者。
夫辯,有理勝,有辭勝。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 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反則相非,雜則相恢。 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歷之不動則不說也,傍無聽達則不難也。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 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 是說之三失也。 譯文: 論辯,有因其道理而勝者,有因其言辭而勝者。因其道理而勝者,能正是非而擴展其言論,解釋微妙之玄機而能通達。因其言辭而勝者,排斥正理而追求異見,追求異見則正理因此而失去。 那九種各有偏頗而有專長之材質者,有相同之處,有相反之處,有錯雜之處。對相同之處則能相互理解,對相反之處則互相非難,對相錯雜之處則互相發明。 因此,善于與人交接論辯者,估量自己之所擅長而與之論辯;經多次勸說而對方無所變動則不再勸說,周圍無人能聽從而理解者則不再問難。不善于與人交接論辯者,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則無法使人接受。 善于解說事理者,以一言即可說明幾種事理;不善于解說事理者,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則不必再去聽取。 (對相同之處則能相互理解,對相反之處則互相非難;多次勸說而對方無動于衷卻仍勸說,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此三者為論辯解說之三種偏頗失誤。
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則辭構矣。 善攻強者,下其盛銳,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挫其銳意,則氣構矣。 善躡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躡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諭人;人不速知,則以為難諭。以為難諭,則忿構矣。 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徵之使還。不善難者,凌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 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并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謂不解,則怒構矣。 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矣。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 譯文: 善于辯難者,務必由事情之根本之處加以解釋;不善于辯難者,舍棄根本之處而事理之枝葉處闡述。舍棄根本而梳理其枝葉,則構成言辭之繁復。 善于攻駁剛強之人者,減弱其盛氣銳鋒,抓住其根本宗旨而依次攻駁之;不善于攻駁剛強之人者,引述其謬誤之言辭以挫敗其銳猛之說。欲挫敗其銳猛之說,則構成意氣用事。 善于矯正他人失誤者,只指出其所失誤之出;不善于矯正他人之失誤者,趁機使對方屈服而挫敗對方之性情。趁機使對方屈服而挫敗對方之性情,則構成怨言叢生。 或許因時常思慮以追求,歷時很久而得以明白,倉促之間欲使人明白;他人不能迅速知曉,則以為其人難以明白事理。以為其人難以明白事理,則構成氣憤不滿。 氣盛而辯難之時,對他人之失誤不可再施加壓力;因此,善于辯難者,為之指出而使之重新解說。不善于辯難者,因其失誤而欺凌、激怒其人,即使對方欲回頭修正,亦使之勢必毫無門路。使之毫無門路,則構成妄言狂辯。 大凡人心有所思慮之時,則耳朵不能聽得清楚,因此,眾人皆有思慮與眾人同時說話,則竟相阻止,欲他人能聽到自己之言。他人亦因其正當思慮問題之緣故,而不能了解自己之意,則以為他人不能理解。人之常情無不忌諱被人認為不解。認為他人不能理解,則構成怒氣填胸。 總之,構成此六種偏失,各種變數則因此而產生。然而雖然有構成變數之可能,仍會有所收獲;如果只是陳說而不加辯難,各自陳述其見解,則無法得知何是何非。
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聰能聽序,思能造端,明能見機,辭能辯意,捷能攝失,守能待攻,攻能奪守,奪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於天下之理;通於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適有一能,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是故: 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 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 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 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 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 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 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 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 譯文: 由此看來,通過談論而確定道理之希望渺茫。必須做到:善于聽人之見解而能有條不紊,善于思考道理而能知端緒先后,善于明察事理而能預見到玄機,善于運辭措意而能明人我之意,善于迅捷行事而能控制其失誤,善于堅守自我而能任他人來攻,善于攻克對方而能奪人之所守,善于奪人之所守而能為我所有。能兼有此八種才智,然后才能對天下之事理通達;對天下之事理通達,則能成通達之人。不能兼有此八種才智,只有其中一種才能,則所能通達者只是某個方面,因而對所有問題便有不同之眼光。因此: 善于聽人之見解而能有條不紊,可以叫做正名察物之材。 善于思考道理而能知端緒先后,可以叫做構建框架之材。 善于明察事理而能預見到玄機,可以叫做通達有識之材。 善于運辭措意而能明人我之意,可以叫做擅辯暢論之材。 善于迅捷行事而能控制其失誤,可以叫做權變敏捷之材。 善于堅守自我而能任他人來攻,可以叫做持守善論之材。 善于攻克對方而能奪人之所守,可以叫做善攻善克之材。 善于奪人之所守而能為我所有??梢越凶鼋灰子握f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與眾人言,則察色而順性。雖明包眾理,不以尚人;聰睿資給,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鄙誤在人,過而不迫。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采蟲聲之善音,贊愚人之偶得。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吝;方其勝難,勝而不矜。心平志諭,無適無莫,期於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 譯文: 具備各種才智之人,既能兼有此八種才智,按道而應用之,與通達之人論說,則見解相同時即能從內心明白;與眾人論說,則觀察人之表情而順應人之性情。即使其明智足以包容眾人之理,不因此而自以為高人一等;即使耳聰心明足以運用自如,不因為而凌駕于眾人之上。人以為善之言由己而發出,說理完備即不再多言;鄙陋與失誤出于他人,知其過錯而不窮追猛打。替他人表達內心所想之理,扶持他人之才能。不因同類之事而冒犯他人之隱情,不因例用前人之言而冒稱己之長處。無論直率之說還是變通之說,皆無畏懼與厭惡之心。蟲聲雖難聽,能采其所發之善音;愚人雖見少,能贊其偶然之所得。奪換他人之失與以正道教人,能掌握合適之分寸;舍棄其當舍而接受其當受,不滯留個人之成見。當其氣勢正盛之時,能折服于理而不惜屈服;當其辯難獲勝之時,雖獲勝而不會驕矜。心氣平和而志向明暢,不與人為敵亦不羨慕他人,只期望得到大道而已。此種通達之材,便可以與之論說經營天下之道、治理萬物之事。 〈材能〉 材能大小,其準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濟。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蝗粢耘霠伲瑒t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譯文: 材質與智能之大小,其水準本自不同。衡量其才力之不同而授予其職責,各自所承擔的事情才能合適。 有人說:某人之材質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猶如可以容得下大牛之鼎不能用來烹煮小雞;在下認為此是名不副實之言。能力之大小,是已確定之名稱,怎會有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之人?凡是所謂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者,其說法出于人之性情有寬緩與急躁之別;性情有寬緩與急躁之別,因此應當有可做大事或可做小事之別。性情寬緩而胸懷弘大之人,應當擔任郡國之長,使其手下得以施展其事功,而其人總攬其事而成之;性情急躁而胸懷狹小之人,應該擔任治理縣鄉之官,使事情可由其人自己辦成。然則郡國與縣鄉,只是其方圓之大小不同,按實際之理、性情之寬緩與急躁之論來辨別,則應當說因為能力之大小不同,因此所適宜之職位之不同,不應當說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至于說小雞與大牛,亦只是其體之大小不同,因此所用之鼎亦應有大小之別;如果能用來烹煮牛犢,則怎會不能用來烹煮小雞?因此,能治理大的郡國,則亦能治理小的郡縣。由此而推論,某人之材質各有其適合之位,而非僅僅才能大小之意。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以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糾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 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 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 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 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譯文: 人之材質不同,能力亦各自不同:或有自我管制之能力,或有確立法度而支使他人之能力,或有增減區分保護之能力,或有用道德教化為人之師之能力,或有做事而支使人、督促呵責之能力,或有主管糾察指摘之能力,或有善于權變而出奇制勝之能力,或有威武勇猛之能力。 能力由材質而決定,而材質之分量有所不同。材質與能力既已不同,所能擔任之政事亦因此而不同。所以: 有自我管制之能力者,為清正而守節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總攬眾事的冢宰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矯偏行正之政。 有能立法度之能力者,治理大夫封地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審案定刑的司寇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公平正直之政。 有出謀劃策之能力者,為技術或專家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獻計獻策的三孤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權變幻化之政。 有安人定事之能力者,為智謀與思慮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總攬眾事的冢宰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偕同聚合之政。 有躬行做事之能力者,為善督促呵責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審案定刑的司寇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督察呵責之政。 有權變出奇之能力者,為善長于技巧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器物制作的司空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藝能事務之政。 有主管糾察之能力者,為能辨別善惡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辨別是非的師傅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抑惡揚善之政。 有威武勇猛之能力者,為雄豪而杰出之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行軍作戰的將帥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嚴正剛烈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於統大,以之治小則迂。 辨護之政,宜於治煩,以之治易則無易。 策術之政,宜於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 矯抗之政,宜於治侈,以之治弊則殘。 諧和之政,宜於治新,以之治舊則虛。 公刻之政,宜於糾奸,以之治邊則失眾。 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以之治善則暴。 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 譯文: 大凡具備某方面特長之偏材,皆如五味中一味之美;因此善于擔任某一官職,而不適合于治理一國。何以如此?因某一官職,如用一味而協同五味;而一國之政令,如憑無味而使五味和融。再者,一國有風俗與風化,民眾有難治與易治;而人之材質不同,因此,政令亦有得失。所以: 以王道教化之政令,適宜于統轄重大之事,以此治理細小之事則迂闊難行。 用區別保護之政令,適宜于治理煩瑣之事,以此治理平易之事則不見平易。 以策略技術之政令,適宜于治理困難之事,以此治理平常之事則不見奇效。 用矯偏剛強之政令,適宜于治理冗雜之事,以此治理缺憾之事則更增殘缺。 以和諧和緩之政令,適宜于治理新生事物,以此治理舊有之事則不見實效。 用公正嚴刻之政令,適宜于治理糾察奸邪,以此治理邊側之人則失去民眾。 以威武勇猛之政令,適宜于討伐作亂之人,以此治理善良之人則流于殘暴。 用奇技異巧之政令,適宜于治理富有之國,以此治理貧窮之國則勞苦困民。 因此,衡量能力之不同而授予官職,不可不審慎。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人君之能異於此。故臣以自任為能,君以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君以能聽為能;臣以能行為能,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 譯文: 大凡具有以上能力者,皆為偏擅某方面之才能之人。因此,或有能言談而不能躬行者,或有能躬行而不能言談者;至于一國之主要人物,既能言談又能躬行,因此成為各種材質之人中之杰出者。人君之能力與此皆不同。因此,臣子當以自我管制為其應有之能力,人君以善于用人為其應有之能力;臣子以能言談為應有之能力,人君以能兼聽為應有之能力;臣子以能躬行為應有之能力,人君以能公正賞罰為應有之能力。(人君)所需之能力(與偏擅某方面之才能之人)不同,所以能統領各種偏材之眾人。
利害 蓋人業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節之業,著于儀容,發於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順而有化。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進;既達也,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濁揚清,師范僚友。其為業也,無弊而常顯,故為世之所貴。 法家之業,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苦而後治,嚴而為眾。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忌;已試也,為上下之所憚。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為群枉之所讎。其為業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終。 譯文: 大凡各人術業之流派,各有其利害: 清正守節者之術業,顯露于儀態容止,產生于道德品行;不待用之即已彰顯,其道順適而知變化。因此,于未達于此境界之時,乃是眾人前進之方向;既已達到此境界之后,可使上下之人尊之敬之。其功用足以激蕩污濁而發揚清正,為同僚朋友之楷模典范。其為術業,不見弊端而常能顯明,因此為世人所貴重。 法家之術業,發源于制訂規則,待到功用之成而見其成效。其道先受勞苦而后得太平,嚴酷而待眾人。因此,于未達于成功之時,被眾人之所忌恨;經過試驗之后,被上下之人所畏懼。其功用足以設立法度而達成太平。其弊端在于,被眾多冤屈邪惡者所仇恨。其為術業,有所危害而不能常用,因此功用雖大而不能善終。 術家之業,出於聰思,待於謀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後著,精而且玄。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不識。其用也,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運籌通變。其退也,藏於隱微。其為業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業,本於度原,其道順而不忤。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容矣;已達也,為寵愛之所嘉。其功足以贊明計慮。其蔽也,知進而不退,或離正以自全。其為業也,谞(音許)而難持,故或先利而後害。 譯文: 善于技巧之術業,出于聰明才思,待到所謀既成而顯現。其道先隱微而后顯明精密而且玄妙。于未達于成功之時,眾人不能公認。其功用,被開 睿思才智之術業,產生于思慮探究,其道順應時變而不違逆。因此,其未達于完善之時,為眾人所接受;既已達于完善之后,為愛慕者所贊許。其功用足以幫助和發明計策思慮。其見識不全者,只知前進而不知后退,或者遠離正道而求保全自我。其為術業,重計謀而難以控制,因此或許先獲其利而后有害。
臧否之業,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識;已達也,為眾人之所稱。其功足以變察是非。其蔽也,為詆訶之所怨。其為業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後離眾。 伎倆之業,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達也,為眾人之所異;已達也,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煩糾邪。其蔽也,民勞而下困。其為業也,細而不泰,故為治之末也。 譯文: 褒貶評判之術業,產生于評判是非,其道廉正而且可以譏刺弊病。因此,其未達于完善之時,為眾人所認可;既已達于完善之后,為眾人所稱道。其功用足以改變與明察是非。其見識不全者,被受其詆毀呵責者所怨恨。其為術業,峭拔脫俗而不寬容,因此或許先得眾人之認可而后為眾人所疏遠。 奇技異巧之術業,產生于做事之技能,其道求異而且變化快。其未達于完善之時,不為眾人認可;既已達于完善之后,為官府中主管者所任用。其功用足以理清煩雜而糾正偏邪。其見識不全者,使民眾勞苦而屬下困苦。其為術業,瑣細而不能安泰,因此乃是治理天下之末節。
接識 夫人初甚難知,而士無眾寡,皆自以為知人。故以己觀人,則以為可知也;觀人之察人,則以為不識也。夫何哉?是故,能識同體之善,而或失異量之美。何以論其然? 夫清節之人,以正直為度,故其歷眾材也,能識性行之常,而或疑法術之詭。 法制之人,以分數為度,故能識較方直之量,而不貴變化之術。 術謀之人,以思謨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識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護為度,故能識方略之規,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為度,故能識韜 之權,而不貴法教之常。 伎倆之人,以邀功為度,故能識進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為度,故能識訶砭之明,而不暢倜儻之異。 言語之人,以辨析為度,故能識捷給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駁,莫肯相是。取同體也,則接論而相得;取異體也,雖歷久而不知。 譯文: 人本來甚難了解,而士人無論多少,皆自以為可以了解他人。故憑一己之心而觀察他人,則以為可以了解;看看他人觀察人的情況,則以為并非真正認識其人。究竟為何?因此,或許能夠認識到建立于同意本體上之善,卻可能偏失于數量程度不同之美。何以如此論斷? 清正守節之人,以公平和正直為原則,因此當其遍閱各種人材之時,能認識到本性行為之不變者,卻可能懷疑方法技巧之奇詭。 遵法守制之人,以本分和數量為原則,因此能認識比較方正端直之程度,卻不能重視隨時變化之技巧。 知術善謀之人,以思慮和謀略為原則,因此能夠策劃出奇思巧謀之策略,卻不能認識遵守法令之好處。 專業技能之人,以辨別和保護為原則,因此能夠認識方法與謀略之規則,卻不能了解制訂法度之原因。 睿智有心之人,以推測人心意為原則,因此能夠認識到韜略的隨時權變,卻不重視法令與教化之常道。 奇技異巧之人,以求取功名作為原則,因此能夠認識到進取趨向之功用,卻不能通達道德教化之功能。 擅長評判之人,以探究與觀察為原則,因此能夠有認識訶責與針砭之明智,卻不能盡曉杰出奇異之士。 善于言談之人,以辨別與分析為原則,因此能夠認識到敏捷與健談之好處,卻不知道含而不露之美雅。 因此,互相非難攻駁,無人肯相互肯定。若所取者為同一事體,則能接應討論而互有所得;若所取者為同一事體,即使歷時長久而不能相互了解。
凡此之類,皆謂一流之材也。若二至已上,亦隨其所兼,以及異數。故一流之人,能識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識二流之美。盡有諸流,則亦能兼達眾材。故兼材之人,與國體同。欲觀其一隅,則終朝足以識之;將究其詳,則三日而後足。何謂三日而後足?夫國體之人,兼有三材,故談不三日,不足以盡之:一以論道德,二以論法制,三以論策術,然後乃能竭其所長,而舉之不疑。 譯文: 凡此之類,皆可謂一流人材。若能至于兼有其中兩者以上,亦能隨其兼有之材質,因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流人材,則能識得一流之美善之處;二流人材,則能識得二流之美妙之處。若能全部擁有各流人材之長,則亦能兼有各種人材之美善之處。因此,兼有各種人材之長處者,可以與國家棟梁之材等同。若要考察某人一方面之專長,則一日之間足以識別;將要詳細了解其情,則有三日足以知之。為何須三日才能足以知之?堪稱國家棟梁之人,兼有三方面之材質,因此,若無三日之交談,不足以完全了解:其一,探究其道德修養;其二,觀察其法令制度之才能,其三,觀察其策略方法如何。如此之后方能完全了解其長處,可以舉薦而不疑慮。 然則,何以知其兼偏,而與之言乎?其為人也,務以流數,杼人之所長,而為之名目,如是兼也;如陳以美,欲人稱之,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 不欲知人,則言無不疑。是故,以深說淺,益深益異;異則相返,反則相非。是故,多陳處直,則以為見美;靜聽不言,則以為虛空;抗為高談,則以為不遜;遜讓不盡,則以為淺陋;言稱一善,則以為不博;歷發眾奇,則以為多端;先意而言,則以為分美;因失難之,則以為不喻;說以對反,則以為較己;博以異雜,則以為無要。論以同體,然後乃悅,於是乎有親愛之情、稱舉之譽。此偏材之常失。 譯文: 如此說來,何以知其是兼有之人材還是偏能之人材,因而與之交流?若其為人,致力于某一流人材之長處,又能采納接受他人之長處,而且能明了其名目,此類是兼有之人材;如果將個人之擅長者陳述出來,欲求得他人贊美,不欲了解他人所有之長處,此類是偏能之人材。 不欲了解別人之長處,則對他人之言無不疑難。因此,以深奧之言來說淺顯道理,似乎越深奧越使人感到驚異;對相同意見則歸于己見,對相反意見則相非難。因此,多所陳述而直言相對,則以為是在炫耀美德;靜聽而不言,則以為是虛無空疏;堅持意見而闡述高見,則以為不知謙遜辭讓;不斷謙遜辭讓,則以為淺薄鄙陋;某人若說自己只有一方面之長處,則以為不夠淵博;某人若逐條闡發眾多奇異之論,則以為頭緒多端;若在他之前表達出他的意見,則以為是分享其美妙之處;因為他有失誤而問難,則以為不可理喻;對不同意見陳述相反看法,則以為是與自己一較勝負;以博學而表現出不同于繁雜,則以為不知要點;若所論者認同其意見,然后方喜悅,因此而有相親相愛之情感,有互相稱舉之贊譽。此是偏能人材之常見之過失。 〈英雄〉 夫草之精秀者為英,獸之特群者為雄;故人之文武茂異,取名於此。是故,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此其大體之別名也。 若校其分數,則互相須,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何以論其然?夫聰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膽,則說不行;膽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則事不立。是以,英以其聰謀始,以其明見機,待雄之膽行之;雄以其力服眾,以其勇排難,待英之智成之;然後乃能各濟其所長也。 譯文: 花草之精粹優秀者為英,禽獸之出類拔萃者為雄;所以,人類中之文才武功優異超眾者,由此而命名。因此,聰慧明智超出眾人,謂之英;膽識力量超過眾人,謂之雄。此是自其中大體分類而命名。 如果比較其分數多少,則必須相輔相成,各按二分計算,取得另外之一分,然后才能成全。何以如此說?聰慧明智者,是英才之分數,若不得雄才之膽識,則其言辭不能得以被人接受;有膽識力量者,雄才之分數,若不得英才之智慧,則其所做之事難以成立。因此,英才憑其聰慧謀劃于初,憑其明智而尋找機會,依賴雄才之膽識而行動;雄才憑其力量使眾人服從,憑其勇氣排除困難,依賴英才之智慧而成就其事;如此之后方能對其所擅長者有所助益。
若聰能謀始,而明不見機,乃可以坐論,而不可以處事。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慮變。若力能過人,而勇不能行,可以為力人,未可以為先登。力能過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斷事,可以為先登,未足以為將帥。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可以為英:張良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乃可以為雄:韓信是也。 譯文: 如果憑聰慧能夠謀劃于初,而明智不能尋找機會,則可以坐論其道,而不可以處理具體事務。聰慧能夠謀劃于初,明智能夠尋找機會,而勇氣不能使之行動,可以遵循常道,而不可以思慮應變之事。如果力量能夠超過眾人,而勇氣不能使之行動,可以成為出力之人,不可以作為捷足先登者。力量能夠超過眾人,勇氣能夠使之行動,而智慧不能決斷事務,可以成為捷足先登者,不足以成為將帥。一定要聰慧能夠謀劃于初,明智能夠尋找機會,膽識能夠決斷疑難,然后可以成為英才,張良便是此類之人。膽氣力量超過眾人,勇氣能夠使之行動,智慧足以決斷事務,方可以成為雄才,韓信便是此類之人。
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將。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然英之分,以多於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分少,則智者去之,故項羽氣力蓋世,明能合變,而不能聽采奇異,有一范增不用,是以陳平之徒,皆亡歸高祖。高祖英分多,故群雄服之,英才歸之,兩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 然則英雄多少,能自勝之數也。徒英而不雄,則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則智者不歸往也。故雄能得雄,不能得英;英能得英,不能得雄。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與雄。能役英與雄,故能成大業也。 譯文: 人之本體與所得分數本自不同,只以分數多少設立名目,所以,英才與雄才之名目不同,然而皆為獨擅其一之偏材,可以任用為臣子。因此,英才可以任用為宰相,雄才可以任用為將帥。如果一人之身,兼有英才與雄才之長處,則能為當世之尊長,漢高祖劉邦、楚霸王項羽便是此類。然而英才之分數,可以多于雄才之分數,而英才之分數不可以減少。英才之分數減少,則有智之士離之遠去,因此,項羽勇氣力量超出當世,表面上看能夠合于變化之道,而不能聽取采納奇才異士之言,有一范增而不知重用,因此,陳平之類,皆逃走而歸附漢高祖。漢高祖英才分數多,因此,眾多雄才敬佩服從,英才歸附投奔,英才與雄才各自都能得到重用,所以能夠吞滅大秦而攻破大楚,擁有天下而以天下為家。 如此而言,英才與雄才分數之多少,乃是戰勝自我之分數。只是英才而非雄才,則雄才之人不能敬佩服從;只是雄才而非英才,則有智之士不能歸附投奔。因此,雄才能得到雄才,不能得到英才;英才能得到英才,不能得到雄才。所以,一人之身,既是英才,又是雄才,方能役使英才與雄才。能夠役使英才與雄才,所以能成就偉大事業。 八觀 八觀者: 一曰觀其奪救,以明間雜。 二曰觀其感變,以審常度。 三曰觀其志質,以知其名。 四曰觀其所由,以辨依似。 五曰觀其愛敬,以知通塞。 六曰觀其情機,以辨恕惑。 七曰觀其所短,以知所長。 八曰觀其聰明,以知所達。 譯文: 所謂八觀,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為觀察其人奪換補救之法,以察明是否能解決遺漏與雜亂之問題。 二為觀察其人感通應變能力,以審察是否能掌握原則并且還能變通。 三為觀察其人志向材質高低,以了解是否所傳之名聲與其實情相符。 四為觀察其人為人處世依據,以分辨是否確能依據正道或似是而非。 五為觀察其人愛心敬意之情,以察知是否能夠通達情理而沒有閉塞。 六為觀察其人情感機敏之心,以辨明是否能夠寬容待人而不受迷惑。 七為觀察其人缺欠不足所在,以知曉其人之所擅長者究竟在于何處。 八為觀察其人所聞所見如何,以明了其人之聞見認識是否能夠廣博。
何謂觀其奪救,以明間雜? 夫質有至有違,若至勝違,則惡情奪正,若然而不然。故仁出於慈,有慈而不仁者;仁必有恤,有仁而不恤者;厲必有剛,有厲而不剛者。 若夫見可憐則流涕,將分與則吝嗇,是慈而不仁者。睹危急則惻隱,將赴救則畏患,是仁而不恤者。處虛義則色厲,顧利欲則內荏,是厲而不剛者。然而慈而不仁者,則吝奪之也。仁而不恤者,則懼奪之也。厲而不剛者,則欲奪之也。 故曰:慈不能勝吝,無必其能仁也;仁不能勝懼,無必其能恤也;厲不能勝欲,無必其能剛也。是故,不仁之質勝,則伎力為害器;貪悖之性勝,則強猛為禍梯。亦有善情救惡,不至為害;愛惠分篤,雖傲狎不離;助善者明,雖疾惡無害也;救濟過厚,雖取人不貪也。是故,觀其奪救,而明間雜之情,可得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奪換補救之法,以察明是否有疏漏與混雜錯亂之性情? 人之材質之中有至剛至健者,有因為情感欲望而違背常理者。如若至剛至健者被違背常理者勝過,則最可厭惡者在于因情感欲望而失去正道,如此則似剛健而非真正剛健。所以,仁愛出于慈悲之心,但有慈悲而非仁愛者;仁愛者定要有體恤他人之心,但有雖然仁愛而不能體恤他人之心者;嚴厲者定有剛健之性,但有嚴厲而無剛健之性者。 若是有人見到可憐者便流淚,而將要把自己所有的東西分給可憐者時卻吝嗇,此是有慈悲之心而不仁愛者。看到危險與急迫情況便有惻隱之心,而將要投身去救助時則畏懼禍患,此是有仁愛之心而不能體恤他人者。當遇到空談大義務時便表現出嚴厲之情,而顧忌私利欲望則內心怯懦,此是嚴厲而不剛健者。然而,有慈悲之心而不能仁愛者,乃是吝嗇之心使之失去慈悲之心。有仁愛之心而不能體恤他人者,乃是恐懼之情使之失去體恤之心。雖然嚴厲而不能剛健者,乃是欲望使之失去剛健之性。 所以說:慈悲之心若不能勝過吝嗇之心,則其人并非一定能仁愛;仁愛之心若不能勝過恐懼之心,則其人并非一定能體恤他人;嚴厲之情若不能勝過欲望誘惑,則其人并非一定能剛健。因此,人之材質之中的不仁愛之心強盛,則技巧氣力可成為有害之器物;貪求悖理之性情強盛,則剛強勇猛可以成為惹禍之階梯。亦有憑借其情感之善良而挽救其邪惡之心者,如此則不至于為害他人;若愛人之心與惠人之心誠實堅定,即使傲慢或親近亦不會使人離棄;若扶助善良之時能夠明智,則即使疾惡如仇亦不至于危害他人;若救助賑濟他人先已豐厚,則即使再索取財物亦不算是貪求。因此,觀察其人奪換補救之法,因而察明是否有疏漏與雜亂之性情,能夠得以了解。
何謂觀其感變,以審常度? 夫人厚貌深情,將欲求之,必觀其辭旨,察其應贊。夫觀其辭旨,猶聽音之善丑;察其應贊,猶視智之能否也。故觀辭察應,足以互相別識。然則: 論顯揚正,白也;不善言應,玄也。經緯玄白,通也;移易無正,雜也。先識未然,圣也;追思玄事,睿也。見事過人,明也;以明為晦,智也。微忽必識,妙也;美妙不昧,疏也。測之益深,實也;假合炫耀,虛也。自見其美,不足也;不伐其能,有馀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感應變通,以審查其恒常之性與所持之尺度? 人之外貌常蔽其內心,人之情感常蔽其本性,將要探求其內心與本性,一定要觀察其言辭中所含之意旨,觀察其應對贊許中所持之尺度。觀察其言辭中所含之意旨,猶如聽人說話時之語音而知其心地之善與不善;觀察其應對贊許中所持之尺度,猶如視察人運用智慧之時其能力是否可以達到。因此,觀察言辭應對,足以辨別識察各自之不同。如此則有如下情況: 言論顯明而意旨端正,則本性明白;不善言辭應對而心明,則玄妙難測。本性明白與玄妙難測相交織,則通達無礙;變止不定而無正定之見,則雜亂不通。于未見結果之時即以先有見識,則是圣哲不凡之材;于事后可以思考明白玄妙之事,則是深思精明之人。觀察事理超乎常人之上,則是心思明達之人;心思明達而不炫耀于人,則是大智若愚之人。見微知著而明察秋毫,則是玄妙莫測之人;心知玄妙之理而能豁然講明,則是疏朗明快之人。高深莫測而愈測愈深,則是充實貫通之人;貌似合道合理而似曇花有一時之輝煌,則是名不副實之人。自知有美妙之處而自我炫耀,則是智慧不足之人;雖有才能而不矜夸自傲,則是智慧有余之人。
故曰凡事不度,必有其故:憂患之色,乏而且荒;疾疢之色,亂而垢雜。喜色,愉然以懌;慍色,厲然以揚。妒惑之色,冒昧無常;及其動作,蓋并言辭。是故,其言甚懌,而精色不從者,中有違也;其言有違,而精色可信者,辭不敏也。言未發而怒色先見者,意憤溢也;言將發而怒氣送之者,強所不然也。 凡此之類,徵見於外,不可奄違,雖欲違之,精色不從,感愕以明,雖變可知。是故,觀其感變,而常度之情可知。 譯文: 因此,凡是做事不合尺度,一定有其原故:面有憂患之表情,在于心中乏術而且腹中草莽;顯出急噪暴戾之表情,在于心中昏亂而且理多塵雜不清。面帶喜悅之表情,必然內心愉悅暢快;顯出慍怒之表情,必然心存嚴厲而騰動不安。面帶忌妒媚惑之表情,則因心中自我遮蔽而不能持守平常之心;待到表現于行為舉止,大概便會與言辭相關聯。因此,其言雖然極為順暢,而其真正表情不能與之相一致者,因為心中與此有所抵觸;其言若不能前后相一致,而其真正表情真誠可信者,因為言辭不夠擅長。言辭尚未表達而憤怒表情先表現出來者,因為心意有郁悶而不能自我控制;言辭將要表達出來而用憤怒語氣為之助威者,因為要強行去做心中本來不以為然之事。 大凡如此之類,征兆必然表現于外表,無法遮掩其內心之背離。即使想要與內心一致,其真正表情亦難與之一致。心中所感與口中直言借此而明曉,即使有所變化亦可知之。因此,觀察其心中所感與變化之態,因而可知其恒常之性與所持之尺度。
何謂觀其至質,以知其名? 凡偏材之性,二至以上,則至質相發,而令名生矣。是故,骨直氣清,則休名生焉;氣清力勁,則烈名生焉;勁智精理,則能名生焉;智直強愨,則任名生焉。集于端質,則令德濟焉;加之學,則文理灼焉。是故,觀其所至之多少,而異名之所生可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志向材質高低,以了解是否所傳之名聲與其實情相符? 凡是偏至之材的本性,能在兩方面達到最高境界,則兩種最好之品質相互生發,從而美名便能遠揚。因此,骨氣正直清廉,則修美之名遠揚;氣質清醇而有力,則剛烈之名遠揚;智力相兼而精于道理,則才能之名遠揚;智慧正直而強毅誠懇,則擔當之名遠揚。落實端正之本質,則美德相助;加之以學習,則能文理粲然。因此,觀察其所能達到之數量與程度,從而便可知其何以有不同之名聲。
何謂觀其所由,以辨依似? 夫純訐性違,不能公正;依訐似直,以訐訐善;純宕似流,不能通道;依宕似通,行傲過節。故曰:直者亦訐,訐者亦訐,其訐則同,其所以為訐則異。通者亦宕,宕者亦宕,其所以為宕則異。然則,何以別之?直而能溫者,德也;直而好訐者,偏也;訐而不直者,依也。道而能節者,通也;通而時過者,偏也;宕而不節者,依也;偏之與依,志同質違,所謂似是而非也。是故,輕諾似烈而寡信,多易似能而無效,進銳似精而去速,訶者似察而事煩,訐施似惠而無成,面從似忠而退違,此似是而非者也。亦有似非而是者:大權似奸而有功,大智似愚而內明,博愛似虛而實厚,正言似訐而情忠。夫察似明非,御情之反;有似理訟,其實難別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得其實?故聽言信貌,或失其真;詭情御反,或失其賢;賢否之察,實在所依。是故,觀其所依,而似類之質,可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為人處世依據,以分辨是否確能依據正道或似是而非。 責人之過失看似純正,若其人背離本性,則不可能公正;憑借情感而責人過失,看似率直,卻可能將善良錯加斥責。放蕩不羈似乎純正,卻好似流動不止,則不能通達大道;看似通達而放蕩,行為孤傲而不合節度。所以說,正直之人有責人之時,善于斥責別人之人也有責人之時,其責人為其共同之處,其責人之原因則不同。通達之人有放蕩之行為,任性而放蕩者也有放蕩之行為,其放蕩之原因則有所不同。如此說來,憑借什么對此加以區別?正直而又能溫和者,乃是有德之人;正直而好斥責他人者,乃是偏頗之人;斥責他人而不正直者,乃是似是而非之人。合乎道義而知節制者,乃是通達之人;看似通達而時有過激者,乃是偏頗之人;放蕩而不知節制者,是似是而非之人。偏頗與似是而非者,志向相同而品質不同,即所謂似乎如此而實則不不然者。因此,輕易承諾便似剛烈,而實則缺少誠信;常把事情看得輕松容易者便似能力強,而實則難以有效用;銳意進取者便似精干,而實則很快便會退縮;常常呵責他人者便似能夠明察,而實則心煩意亂;斥責他人卻施以恩惠者便似能施惠于人,而實則終難有所成就;表面順從者便似忠誠,而實則陽奉陰違。以上各種即是似是而非者。也有似乎不然卻確實可取者:懂得大的權變好似奸邪,而實則可成大功;懂得大的智慧者便似愚蠢,而實則內心明達;所愛廣博便似虛泛,而實則寬厚;正直之言好似斥責,而實則情真意誠。能夠明察表面相似與確實錯誤者,則可掌握是非,須自人之真情反復思慮;訴訟之時,似有理而無理者,其實際情況難以區別。若非天下極為精明之人,其誰能得知其實際情況?所以,只聽人之言,只相信他人之貌,或許會失去真實情況;以奇詭之心反復揣測,或許會失去賢德之人;欲察明是否賢德,完全在于其心中所存之依據。因此,觀察其人心中所存之依據,從而使相似或確然如此之實情,可得而明。
何謂觀其愛敬,以知通塞? 蓋人道之極,莫過愛敬。是故,《孝經》以愛為至德,以敬為要道;《易》以感為德,以謙為道;《老子》以無為德,以虛為道;《禮》以敬為本;《樂》以愛為主。然則,人情之質,有愛敬之誠,則與道德同體;動獲人心,而道無不通也。然愛不可少於敬,少於敬,則廉節者歸之,而眾人不與。愛多於敬,則雖廉節者不悅,而愛節者死之。何則?敬之為道也,嚴而相離,其勢難久;愛之為道也,情親意厚,深而感物。是故,觀其愛敬之誠,而通塞之理,可得而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愛心敬意之情,以察知是否能夠通達情理而沒有閉塞。 大抵人道之原則,沒有超過愛與敬者。因此,《孝經》以愛為最高之德,以敬為首要之道;《易》以感應為德,以謙遜為道;《老子》以空無為德,以清虛為道;《禮經》以敬為根基,《樂經》以愛為主干。如此說來,人情之本質,有愛敬之誠心,則可以與道德合為一體;行動可以獲得人心擁戴,因而大道無所不通。然而愛心不可比敬意少,愛心少于敬意,則缺少節操者前來依附,而眾人卻不擁戴。愛心多于敬意,則即使缺少節操者不喜歡,而熱衷于節操者可以為之效命。為何?敬意作為一種道義,嚴厲而使人有距離,其情勢難以長久;愛心作為一種道義,使人感情上相親近而心意濃厚,深切而能感人。因此,觀察其愛敬是否出于誠意,從而是否通達與閉塞之道理,可得以知道。 何謂觀其情機,以辨恕惑? 夫人之情有六機: 杼其所欲則喜,不杼其所欲則怨,以自伐歷之則惡,以謙損下之則悅,犯其所乏則婟,以惡犯婟則妒。此人性之六機也。 夫人情莫不欲遂其志,故烈士樂奮力之功,善士樂督政之訓,能士樂治亂之事,術士樂計策之謀,辨士樂陵訊之辭,貪者樂貨財之積,幸者樂權勢之尤。茍贊其志,則莫不欣然,是所謂杼其所欲則喜也。 若不杼其所能,則不獲其志,不獲其志則戚。是故功力不建則烈士奮,德行不訓則正人哀哀,政亂不治則能者嘆嘆,敵能未弭則術人思思,貨財不積則貪者憂憂,權勢不尤則幸者悲,是所謂不杼其能則怨也。 人情莫不欲處前,故惡人之自伐。自伐,皆欲勝之類也。是故自伐其善則莫不惡也,是所謂自伐歷之則惡也。 人情皆欲求勝,故悅人之謙;謙所以下之,下有推與之意。是故,人無賢愚,接之以謙,則無不色懌;是所謂以謙下之則悅也。 情皆欲掩其所短,見其所長。是故,人駁其所短,似若物冒之,是所謂駁其所伐則婟也。 人情陵上者也,陵犯其所惡,雖見憎未害也;若以長駁短,是所謂以惡犯婟,則妒惡生矣。 凡此六機,其歸皆欲處上。是以君子接物,犯而不校,不校則無不敬下,所以避其害也。小人則不然,既不見機,而欲人之順己。以佯愛敬為見異,以偶邀會為輕;茍犯其機,則深以為怨。是故,觀其情機,而賢鄙之志,可得而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情感機敏之心,以辨明是否能夠寬容待人而不受迷惑? 人之常情有六種機敏之心: 能抒展合其心意之事則喜悅,不能抒展合其心意之事則怨恨,在我之前自我矜夸則厭惡,以謙遜自損而處于卑下之位則喜悅,冒犯其所短則護短,以惡意侵犯人之短處則嫉妒。此是人之性情中六種機敏之心。 人之常情無不欲實現其志向,所以剛烈之士樂于奮發其力之事功,善良之士樂于督導正人之訓誡,能力高超之士樂于治理混亂之事務,擅長技能之士樂于計劃策略之謀劃,能言善辯之士樂于居高臨下訓告他人之言辭,貪心強盛之人樂于貨物財寶之積蓄,幸運之人樂于追求權勢之最大。一旦贊助其志向,則無不欣然喜悅,此即是能抒發合其心意之事則喜悅。 如果不能抒展其所具備之能力,則不能獲得志向的完成,則生悲戚之情。因此,事功不能建立,則剛烈之士郁悶。道德品行不雅正,則正人君子悲哀。政治混亂而不能治理,則有能力者嘆息。敵對者之技能不被消滅,則有技能者思慮。貨物財寶不能積蓄,則貪心輕生者憂慮。權勢沒有達到最高,則幸運者悲傷。此即所謂不能抒展合其心意之事則怨恨。 人之常情,無不欲使自己處在前面,所以厭惡他人之自我矜夸。自我矜夸者,皆是急于勝人之類。因此,自我矜夸其善者,則無人不厭惡。此即所謂在我之前自我矜夸則厭惡。 人之常情皆欲追求勝過他人,所以喜歡他人之謙遜,謙遜是用來顯示自我的卑下,顯示自我卑下則有退讓贊許之意。因此,人無論賢愚,以謙遜之禮待之,則無不表現出喜悅之貌。此即所謂以謙遜自損而處于卑下之位則喜悅。 人之常情皆欲遮掩其短處,而表現其長處。因此,他人駁其短處,便好似鄙視遮蔽他。此即所謂冒犯其所短則護短。 人之常情皆欲居高臨下而自身在上,見到他人勝過自己皆欲居高臨下而待之。對所厭惡者取居高臨下心態而冒犯之,即使被人憎恨,尚不至于有危害。如果憑借自己所擅長而駁斥他人之所短,此即所謂以惡意侵犯人之短處則嫉妒。 大凡此六種機敏之心,總言之皆是欲使自己處于上位。因此,君子待人接物,可以冒犯但不可計較。不計較,則無不謹慎而謙卑,借此以逃避災害。小人則不如此,既不能知機微先兆,卻又欲使人順從自己,將假裝之愛心敬意者當做非凡之人,把偶然邀請相會看做輕視自己。一旦冒犯其機敏之情,則產生深深怨恨。因此,觀察其人感情機敏之心,從而賢德與鄙俗之志向可得以知道。]
何謂觀其所短,以知所長? 夫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故直之失也訐,剛之失也厲,和之失也懦,介之失也拘。 夫直者不訐,無以成其直;既悅其直,不可非其訐;訐也者,直之徵也。 剛者不厲,無以濟其剛;既悅其剛,不可非其厲;厲也者,剛之徵也。 和者不懦,無以保其和;既悅其和,不可非其懦;懦也者,和之徵也。 介者不拘,無以守其介;既悅其介,不可非其拘;拘也者,介之徵也。 然有短者,未必能長也;有長者必以短為徵。是故,觀其徵之所短,而其材之所長可知也。 [何謂觀察其人缺欠不足所在,以知曉其人之所擅長者究竟在于何處? 譯文: 才智偏于某一方面之人,皆有其短處。所以,偏于耿直者其偏失在于斥責他人,偏于剛正者其偏失在于態度嚴厲,偏于和藹者其偏失在于顯得懦弱,偏重節操者其偏失在于有所拘泥。 耿直者不斥責邪惡,無法顯示其耿直;既然喜歡其耿直,則不可非議其責備;責備乃是耿直之表現。 剛正者不態度嚴厲,無法助成其剛正;既然喜歡其剛正,則不可非議其嚴厲;嚴厲乃是剛正之表現。 和藹者不有所畏懼,無法保持其和藹;既然喜歡其和藹,則不可非議其知懼;知懼乃是和藹之表現。 守節者不有所拘泥,無法堅守其節操;既然喜歡其節操,則不可非議其拘泥;拘泥乃是守節者之表現。 然而有短處者,不一定再能有長處;有長處者定然以短處表現出來。因此,觀察其表現之短處,從而可知其材質之長處。]
何謂觀其聰明,以知所達? 夫仁者德之基也,義者德之節也,禮者德之文也,信者德之固也,智者德之帥也。夫智出於明,明之於人,猶晝之待白日,夜之待燭火;其明益盛者,所見及遠,及遠之明難。是故,守業勤學,未必及材;材藝精巧,未必及理;理意晏給,未必及智;智能經事,未必及道;道思玄遠,然後乃周。是謂學不及材,材不及理,理不及智,智不及道。道也者,回復變通。是故,別而論之:各自獨行,則仁為勝;合而俱用,則明為將。故以明將仁,則無不懷;以明將義,則無不勝;以明將理,則無不通。然則,茍無聰明,無以能遂。故好聲而實不克則恢,好辯而禮不至則煩,好法而思不深則刻,好術而計不足則偽。是故,鈞材而好學,明者為師;比力而爭,智者為雄;等德而齊,達者稱圣,圣之為稱,明智之極明也。是故,觀其聰明,而所達之材可知也。 譯文: [何謂觀察其人所聞所見如何,以明了其人之聞見認識是否能夠廣博? 仁為品德之基礎,義為品德之節度,禮為品德之文飾,信為品德之固守,智為品德之統帥。智產生于自知知人之明,自知知人之明對于人而言,猶如白晝須憑借白日,夜晚須憑借火燭。其明智愈來愈盛者,其見識必然愈能識見于長遠,但能達到見識長遠卻很難。因此,敬守其業而勤奮學習,不一定會成就大材;材質技藝精湛巧妙,其材質不一定達到合乎理之程度;理合意洽而從容充裕,不一定會達到智慧之程度;智慧能統攝事務,不一定能達到合于道之境界;合道而又思慮達于玄妙幽遠,如此之后方能周延完備。此即是說,學不一定必然能成材,成材不一定必然能合理,合理不一定必然明于智,明智不一定必然能達于道。道,往復回環、知變而能通。因此,分而言之:各自獨立而行,則以仁為勝;合和而并用,則自知知人之明為將帥。所以,以自知知人之明而統帥仁,則無不感懷擁戴;以自知之人之明統帥義,則無不可勝任;以自知知人之明而統帥理,則無不通達博洽。如此說來,如若無耳聰目明,無事能成就。所以,喜愛聲名而不能有其實用則空疏,喜愛論辯而不能達于禮讓則煩瑣,喜愛法令而不能思慮深遠則苛刻,喜愛法術而不能計謀充裕則造作。因此,美大之材質而能好學,自知之人之明為其師;力相同而有爭斗,明智者為其英雄;品德相稱而并列,通達者堪稱為圣,可與圣名相稱,是明智之最高最明者。因此,觀察其人所聞所見如何,而可以明了其人之聞見認識是否能夠廣博。]
七繆第十 七繆: 一曰察譽有偏頗之繆, 二曰接物有愛惡之惑, 三曰度心有大小之誤, 四曰品質有早晚之疑, 五曰變類有同體之嫌, 六曰論材有申壓之詭, 七曰觀奇有二尤之失。 譯文: [人常有七種錯謬之處: 一為觀察與稱譽常有偏頗之錯謬, 二為待人與接物常有愛惡之迷惑, 三為忖度人之心常有大小之誤差, 四為品人之材質常有早晚之疑惑, 五為對待同與變常有黨同之嫌疑, 六為論評人材質常有崇抑之詭變, 七為觀人之奇異常有兩責之失誤。]
夫采訪之要,不在多少。然徵質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故人以為是,則心隨而明之;人以為非,則意轉而化之;雖無所嫌,意若不疑。且人察物,亦自有誤,愛憎兼之,其情萬原;不暢其本,胡可必信。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不知人者,以耳敗目。故州閭之士,皆譽皆毀,未可為正也;交游之人,譽不三周,未必信是也。夫實厚之士,交游之間,必每所在肩稱;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茍不能周,必有咎毀。故偏上失下,則其終有毀;偏下失上,則其進不杰。故誠能三周,則為國所利,此正直之交也。故皆合而是,亦有違比;皆合而非,或在其中。若有奇異之材,則非眾所見。而耳所聽采,以多為信,是繆於察譽者也。 譯文: [采而之言而訪人之事,其要點不在于所知之多少。然而不明于其表象與原質者,只信其耳之所聞,不敢信其目之所見。所以,他人以為正確,則我心順隨之而以為正確;他人以為錯誤,則我之意見隨之而轉化;雖然并無嫌隙,心意好似無所疑慮。況且人之觀察人物,亦自有其失誤之處,再加愛憎之情相擾,其情由自有萬般不同;不能通達于其根本,豈可定然可信。因此,善于知人者,以其目之所見糾正其耳之所聞;不善于知人者,以其耳之所聞敗壞其目之所見。所以,州郡街巷中之人士,眾皆毀之或眾皆譽之,而不可以之為證據;交往游學之人士,色貌雖可稱道而其行為不與之相稱,不一定能確實符合人之所稱譽。實干而敦厚之人士,交往游學之時,定須一直以忠恕為己任而獲其稱譽。對在其上者則援助之,對在其下者則推愛之,如果不能周全完備,定然有責備詆毀之言。所以,偏重于其上則有失于其下,便會終究有遭人詆毀者;偏重于其下,則欲上進于政難以迅捷突出。所以,真正能做到色貌與行為各方面之周全完備,則于國有大利,此是正直之交往。所以,所行皆能合于道而眾人以為正確,亦難免其中有違背道義而私相偏袒;所行皆能合于道而眾人以為錯誤,或許恰恰在于其合于道。如果有奇異之材,則決非眾人所能見識者。因而從耳聞而聽信采納人之意見,以為贊譽者多即以為確實如此,此是察驗人之毀譽之錯謬。]
夫愛善疾惡,人情所常;茍不明賢,或疏善善非。何以論之?夫善非者,雖非猶有所是,以其所是,順己所長,則不自覺情通意親,忽忘其惡。善人雖善,猶有所乏,以其所乏,不明己長;以其所長,輕己所短,則不自知志乖氣違,忽忘其善。是惑於愛惡者也。 譯文: [愛其善者,恨其惡者,是人之常情;如果不是明智賢達之人,或許疏遠善者而錯將善者誤以為錯誤。如此之原因何在?以善為錯誤者,雖然是錯誤,其人卻仍有正確之處,以其個人所認可之正確性,遵循自己之所長,則不自覺與之情感相通、心意相親,暫時忘記其人邪惡之處。善人雖然善,其人卻仍有不足之處,以其不足,不明知自己之長處,以個人之長處,輕視自己之短處,則自己不知不覺而背離其志向、違背其志氣,暫時忘記其善。此是在愛惡方面之迷惑。]
夫精欲深微,質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心小所以慎咎悔也。故《詩》詠文王:“小心翼翼”“不大聲以色。”小心也;“王赫斯怒,以對于天下。”志大也。由此論之,心小志大者,圣賢之倫也;心大志大者,豪杰之雋也;心大志小者,傲蕩之類也;心小志小者,拘懦之人也。眾人之察,或陋其心小,或壯其志大,是誤於小大者也。 譯文: [精妙者當深刻而微妙,質樸者當美好而厚重,立志者當弘毅而博大,本心者當謙遜而細致。深刻而微妙方可進入神妙之境界,美好而厚重方可道德尊崇而達于寰宇,弘毅博大方可擔當重任,謙遜細致方可謹慎而無災難與悔恨。所以《詩經》中吟詠周文王:“小心翼翼”,“不去追求聲名之大與表面之貌。”此即是說用心細致。]
夫人材不同,成有早晚:有早智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有少無智而終無所成者,有少有令材遂為雋器者。四者之理,不可不察。夫幼智之人,材智精達;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緒。故文本辭繁,辯始給口,仁出慈恤,施發過與,慎生畏懼,廉起不取。早智者淺惠而見速,晚成者奇識而舒遲,終暗者并困於不足,遂務者周達而有馀。而眾人之察,不慮其變,是疑於早晚者也。 譯文: [人之資質不同,其成就有早有晚;有早具智慧而快速而成之人,有晚具智慧而遲緩而成之人,有少年無智慧而終究無所成就之人,有少年有美好之材質于是成為俊杰可用之人。此四種情況,不可不明察。那種自幼便具有智慧之人,其材質精明通達;然而其在童年之時,都會有初步顯現.因此作文則辭語繁麗,論辯則口齒伶俐,仁愛之心表現為慈善體貼,施與他人超過接受他人所給予,謹慎而知道敬畏與危險,廉潔而不妄取財物。早年即有智慧之人,見識不深刻但能反應敏捷;大智晚成之人,見識奇特但舒展遲緩;始終不解事理之人,總是受困于見識不足;始終皆善之人,慮事周全通達而見識有余。然而眾人不能明察,不考慮前后之變化,此是因為對成就有早有晚不能明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損害。名利之路,在於是得;損害之源,在於非失。故人無賢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能明己是,莫過同體。是以偏材之人,交游進趨之類,皆親愛同體而譽之,憎惡對反而毀之,序異雜而不尚也。推而論之,無他故焉;夫譽同體、毀對反,所以證彼非而著己是也。至于異雜之人,於彼無益,於己無害,則序而不尚。是故,同體之人,?;检哆^譽;及其名敵,則鮮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奮,好人行直於人,而不能受人之訐;盡者情露,好人行盡於人,而不能納人之徑;務名者樂人之進趨過人,而不能出陵己之後。是故,性同而材傾,則相援而相賴也;性同而勢均,則相競而相害也;此又同體之變也。故或助直而毀直,或與明而毀明。而眾人之察,不辨其律理,是嫌於體同也。 譯文: [人之常情無不趨于追求名利、躲避損害。名利之路,在于自以為是與只求獲得。自以為是而只求獲得而歸為己有;受損受害之源頭,在于不欲使人非難和不欲失去。因此,人無論賢愚,皆欲使自己得到其欲望。能夠明察自己究竟是否正確,莫過于辨明與自己同類之人的觀點。因此具有某方面材質而不全面之人,交往趨舍之類的事,皆因為親近、情感相同而相互贊譽,因為憎惡與自己相對相反而生厭惡之情,若只是不同或同異相交錯之人則只是存而不論卻不會加以贊譽。由此推論,并無其它緣故。因為是同類便贊譽,因為相對相反而詆毀,是用來證明別人錯誤而顯示自己的正確。對于只是不同或同異相交錯之人來說,因為對別人無益,對自己無害,就會只是存而不論卻不會加以贊譽。因此,同類之人,常常以別人過分贊譽而生患;至于兩方之名不相上下,就很少能夠使另一方心服。因此,正直之人性情亢奮,喜歡別人也正直待人,卻不能接受他人的攻訐。愿意完全展示之人情感外露,喜歡他人也情感外露,看到有人凸顯而外露,就從心中喜歡他,卻不能接受他人之直截意見。追求名譽之人喜歡他人對自己高度趨奉贊譽,卻不能在遭受他人欺凌之時保持冷靜。因此,性情相同而材質有偏,則相互援助而且相互依賴;性情相同是勢均力敵,則相互爭競而且相互損害。此又是同類之間關系的變化情況。所以,有時幫助正直之人卻又有貶低正直之言行,有時贊譽他人明智卻有有詆毀他人明智之言行。而眾人不能明察,不能辨別其中道理之所在,此是對同類之人產生嫌疑之原因。]
中材之人,則隨世損益,是故,藉富貴則貨財克於內,施惠周於外;見贍者求可稱而譽之,見援者闡小美而大之,雖無異材,猶行成而名立。處貧賤則欲施而無財,欲援而無勢,親戚不能恤,朋友不見濟,分義不復立,恩愛浸以離,怨望者并至,歸非者日多;雖無罪尤,猶無故而廢也。故世有侈儉,名由進退:天下皆富,則清貧者雖苦,必無委頓之憂,且有辭施之高,以獲榮名之利;皆貧,則求假無所告,而有窮乏之患,且生鄙吝之訟。是故,鈞材而進,有與之者,則體益而茂遂;私理卑抑,有累之者,則微降而稍退。而眾人之觀,不理其本,各指其所在,是疑於申壓者也。 譯文: [中等材質之人,則隨時世變化而有所增減。因此,憑借著富貴則財富能夠充足于自家,施與恩惠能周遍于他人;見富贍而能有助于己者所求能達目的則贊譽之,見援救自己者則闡說其微小之美德而加以夸大,(如此)則雖無出眾之材質,仍然在行為上有所成就、在名譽上有所獲得。(然而,此種人一旦)處在貧賤之時則想要詩余卻無財富,想要援救他人而無勢力,對親戚不能撫恤,對朋友不能救濟,其本分與義務不能再得以成立,恩愛漸漸失去,怨恨者一并而來,歸咎與非難者日漸增多,(如此)則雖無罪責,仍然無故而遭人廢棄。所以,世間有奢侈者與節儉者,其名亦因此而有升降之變化。當天下皆富有之時,則清貧者雖然有苦難,(因天下皆富有)而定然無委靡困頓之憂患,而且有辭謝他人施與之清高名聲,因此而獲得榮達或名譽之利益;當天下皆貧窮之時,則欲求借于人而不所求告,因而有困窮貧乏之憂患,而且因此產生鄙陋吝嗇之爭訟。因此,財貨既多而又有增益,再有能施與者,則自身名利雙收而且所作所為順暢無阻;私家之財物不足,而又要有所施與,則聲明會稍微有所降低貶抑。然而在眾人眼中,不追究其本心,各從其所處之尊卑貴賤加以論說,次是被其尊卑貴賤情況所疑惑。] 夫清雅之美,著乎形質,察之寡失;失繆之由,恒在二尤。二尤之生,與物異列:故尤妙之人,含精於內,外無飾姿;尤虛之人,碩言瑰姿,內實乖反。而人之求奇,不可以精微測其玄機,明異希?;蛞悦采贋椴蛔悖蛞怨遄藶榫迋ィ蛞灾甭稙樘撊A,或以巧飭為真實。是以早拔多誤,不如順次。夫順次,常度也。茍不察其實,亦焉往而不失。故遺賢而賢有濟,則恨在不早拔;拔奇而奇有敗,則患在不素別;任意而獨繆,則悔在不廣問;廣問而誤己,則怨己不自信。是以驥子發足,眾士乃誤;韓信立功,淮陰乃震。夫豈惡奇而好疑哉?乃尤物不世見,而奇逸美異也。是以張良體弱而精強,為眾智之雋也;荊叔色平而神勇,為眾勇之杰也。然則,雋杰者,眾人之尤也;圣人者,眾尤之尤也。其尤彌出者,其道彌遠。故一國之雋,於州為輩,未得為第也;一州之第,於天下為椳;天下之椳,世有憂劣。是故,眾人之所貴,各貴其出己之尤,而不貴尤之所尤。是故,眾人之明,能知輩士之數,而不能知第目之度;輩士之明,能知第目之度,不能識出尤之良也;出尤之人,能知圣人之教,不能究之入室之奧也。由是論之,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窮已。 譯文: [那種清雅之美名,顯著于外表與本性,由此兩方面而加以觀察則少有失誤,若有錯謬與失誤,總是在于尤妙之人與尤虛之人兩種。尤妙之人與尤虛之人,其生存于世,與他人他物不可同樣看待。因此,尤妙之人即最精妙之人,其內心精妙,無外在之矯飾;尤虛之人即最華而不實之人,其言夸大而有奇偉之姿態,而其內心實際上是與此外在說法與姿態相背離。然而世人多追求奇異,不能憑精妙入微之心揣測其玄妙之機要,能明辨尤妙與尤虛之人者稀少?;蛴幸蚱淙菝捕韵悠溆胁蛔阏?,或有因其外表奇偉則以為必然高大者,或有因其直率而顯露而認為是華而不實者,或有因其巧妙之裝飾而當作貨真價實者。因此(世人認為)過早選拔重用則多失誤,不如按順序等級錄用。按順序等級錄用,是一般性的方式方法。倘若不查究其內心實情,則無論如何都難免失誤。所以,當遺失賢人而賢人確實有助于事之時,則遺憾當初未能早些提拔重用;選拔重用了奇異之士而因奇異導致失敗,則其禍患在于平時未加以區別;任憑個人心意而因此產生謬誤,則悔恨當初不廣泛詢問;廣泛詢問卻因自己而有失誤,則怨恨自己當初不信任于人。因此,騏驥表現出德能之時,眾人方知當初識別有誤;韓信立功之后,淮陰侯方感震驚。豈是因為人們厭惡奇異而多疑慮?只因出奇超眾之人物非平時多能多見者,而且其奇異飄逸之美與眾不同。因此,張良體力弱小而精明強干,是眾人之中智慧超凡者;荊叔表情平和而神勇異常,是眾人之中勇氣杰出者。如此說來,超凡杰出之俊杰,是眾人中之最高妙者;圣人,是眾多最高妙者中之最高妙者。其人之最高妙處愈是出眾,其道愈遠大。所以,一國中之俊杰,在一州之中排列次序,不一定被列入其中;一州之中列入俊杰者,或許是天下之關鍵人物。天下之關鍵人物,世代有優有劣而不等。因此,眾人之所看重,各自看重者皆是看重超出自己之最高妙者(俊杰),而不看重高妙者中之最高妙者(圣人)。因此,眾人之明智,能夠察知同等之人中佼佼者,而沒有能力明知觀察評判人材之原則;同等人中之佼佼者,能夠知道觀察評判人材之原則,卻不能識別超出其中俊杰中最高妙者;俊杰中之最高妙者,能知道圣人之教化,卻沒有能力進入圣人之堂奧。由此而言,人物之道理及其奇妙之處,無法窮盡。]
效難第十一 蓋知人之效有二難:有難知之難,有知之無由得效之難。 何謂難知之難?人物精微,能神而明,其道甚難,固難知之難也。是以眾人之察,不能盡備,故各自立度,以相觀采?;蛳嗥湫稳荩蚝蚱鋭幼?,或揆其終始,或揆其似象,或推其細微,或恐其過誤,或循其所言,或稽其行事。八者游雜,故其得者少,所失者多。是故必有草創信形之誤,又有居止變化之謬。故其接遇觀人也,隨行信名,失其中情。 譯文: [大體上察知人材之效驗有兩個難處:有難以察知之難處,有察知之后而無門路察其效驗之難處。 何謂難以察知之難處?察知人物之道極為精微,要能達到神妙而明智,其道甚為困難,此本是難以察知之難處。因此,眾人之觀察,不能完備,所以各自設立原則與標準,以便相互比較而觀察采納?;蛴杏^察其外貌形容者,或有辨識其舉止動作者,或有推測其本末終始者,或有揣摩其真實虛偽者,或有推究其細枝末節者,或有擔心其失誤過錯者,或有單憑其言論而論者,或有單究其行事而斷者。以上八者,或浮游其中之一,或交雜其中幾種,所以其得察人之道者少,而背失察人之道者多。因此,定然有剛剛見面而僅信其外表之失誤,又有平時立身變化之錯謬。所以與人交接相遇而觀察人材,單單根據其行為或單單相信其名聲,而失去對其實情之觀察。]
故淺美揚露,則以為有異;深明沉漠,則以為空虛;分別妙理,則以為離婁;囗傳甲乙,則以為義理;好說是非,則以為臧否;講目成名,則以為人物;平道政事,則以為國體。 譯文: [所以,淺顯之美張揚而顯露,則以為有奇異之德能;深隱明達而沉靜達觀,則以為有不實之虛偽;分別奇妙之理甚精妙,則以為割裂或太成熟;空傳一些數術之道理,則以為精通道義物理;喜歡評說他人之是非,則以為擅長評判善惡;勉強講說賢愚之名分,則以為是超凡之人物;能夠評議國家之政事,則以為是國家之棟梁。]
猶聽有聲之類,名隨其音。夫名非實,用之不效,故曰:名猶囗進,而實從事退。中情之人,名不副實,用之有效;故名由眾退,而實從事章。此草創之常失也。故必待居止,然後識之。故居視其所安,達視其所舉,富視其所與,窮視其所為,貧視其所取。然後乃能知賢否。此又已試,非始相也。所以知質未足以知其略.且天下之人,不可得皆與游處?;蛑救ぷ円?,隨物而化;或未至而懸欲,或已至而易顧;或窮約而力行,或得志而從欲。此又居止之所失也。由是論之,能兩得其要,是難知之難。 譯文: [尚有辨聽聲音之類,所言之名號隨其音而出.其名號如果不與實體相符,應用起來則無效驗,所以說:聞其名則只是口耳相傳,而其事實則由做事而知其不符.內心有真知灼見之人,其名聲常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但應用起來卻有效驗;(因為常人不能了解)所以,其名聲常隨眾口相傳而減退,而其實情必然能因為做事而顯現出來.此是草創之時經常有的過失.所以,一定要等到看到其平時之舉止,然后才能真正識別.所以,平時可以觀察其人心安于何處,通達之時可以觀察其人所舉薦者為何等人,富有之時可以觀察其人在給予他人東西時之表現,窮困之時可以觀察其人之所作所為,貧賤時可以觀察其人獲取東西時之表現,然后才能知道其人是否賢德.此已經是第二次測試,不是初次觀察.所以只知其材質卻不足以了解其謀略.況且天下之人,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交游共處.有人志趣會有變化,隨事物不同而發生轉變;有人尚未前來而已有前來投奔之欲望,有人已經前來投奔卻容易回頭;有人卑賤儉約卻能盡力而做事,有人得志之后便放縱欲望。此又是平時舉止所易有之過失。從此說來,能夠在兩方面都能得到要領,是對人難以真正了解之難處。]
何謂無由得效之難?上材已莫知,或所識在幼賤之中,未達而喪;或所識者,未拔而先沒;或曲高和寡,唱不見贊;或身卑力微,言不見亮;或器非時好,不見信貴;或不在其位,無由得拔;或在其位,以有所屈迫。是以良材識真,萬不一遇也;須識真在位識,百不一有也;以位勢值可薦致之士,十不一合也?;蛎髯阕R真,有所妨奪,不欲貢薦;或好貢薦,而不能識真。是故,知與不知,相與分亂於總猥之中;實知者患於不得達效,不知者亦自以為未識。所謂無由得效之難也。 譯文: [何謂無法得到效驗之難處?上等之材質者,自己無法了解,或者所認識之上等材質者在幼年或貧賤之時,沒有得到充分展現便已喪失;或者所認識之上等材質者,未能得到提拔任用便已先離開人間;或者所論所行過高而缺乏應和者,雖有倡議而不被支持協助;或者自身處于卑下之位而力量單薄,所發之言無法被眾人獲知;或者雖是佳美之才器卻非當時人們所喜好,因而不被時人所信所重;或者不在所應在之位,無門路得以升拔;或者雖在其應在之位,卻被迫屈從于人、屈從于其位。因此,具有良美之材質而又能被人認識其真材者,萬人之中難以遇到一個;已能認識其真材,同時又是在位時被認識到,百人之中難以有一個;既有其位,又有其勢力,恰好可以推薦而得以任用之士,十人之中難以有一人有此遇合之機會?;蛟S有人,其明察足以識別真材,卻因對自己有所妨礙或侵害,不想推薦提拔;或許有人,本來喜歡推薦提拔,卻又不能識別究竟誰是真材。因此,知人與不知人者,總是紛亂地夾雜在一起,如魚龍混雜;確實知人者為不能獲得效驗而憂患,不能知人者亦自以為沒有找到可取之材。這就是說無法得到效驗之難處。]
釋爭第十二 蓋善以不伐為大,賢以自矜為損。是故,舜讓于德而顯義登聞,湯降不遲而圣敬日躋;隙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爭而終于出奔。然則卑讓降下者,茂進之遂路也;矜奮侵陵者,毀塞之險途也。 是以君子舉不敢越儀準,志不敢凌軌等;內勤己以自濟,外謙讓以敬懼。是以怨難不在於身,而榮福通於長久也。彼小人則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是以在前者人害之,有功者人毀之,毀敗者人幸之。是故,并轡爭先而不能相奪,兩頓俱折而為後者所趨。由是論之,爭讓之途,其別明矣。 譯文: [大概說來,善者因不居功自傲而能日益廣大,賢者因自我夸耀而被日益減損。因此,舜在道德之上能行謙讓,因而道義得以彰顯而聲名隆升;商湯自降其位而毫不遲疑,因而日漸得其圣者之名而受人尊敬。與至上之人妄生嫌隙猜忌,則更易受到貶抑而卑下。王叔喜于爭競而終于失位被迫出奔。如此說來,則謙卑禮讓而能自降身份、甘處眾人之下者,是隆升進展之通途;自我夸耀、志在必得、侵奪名利、欺凌眾人者,是招致詆毀、阻塞之險路。 因此,君子之舉動不敢違犯既定之儀范準則,志向不敢侵凌正常之軌道等級;內心能自強不息以自我修養以達完善,對人謙讓而知道謹慎敬畏。因此能使怨恨與災難不及于其身,而榮譽幸??赏ㄟ_于長久。那些小人則非如此,有功績則倨傲,有技能則夸耀,根據個人之情感好惡而凌駕于他人之上,因此,若在他人之前則有人害之,有功績則有人詆毀之,遭遇詆毀與失敗則有人幸災樂禍。因此,兩馬并排皆欲爭先,但不能相互侵奪;兩敗俱傷之后將會被后來者得其功利。由此論之,爭競與禮讓之路途,其(正邪之)區別已甚明顯。]
然好勝之人,猶謂不然,以在前為速銳,以處後為留滯;以下眾為卑屈,以躡等為異杰;以讓敵為回辱,以陵上為高厲。是故,抗奮遂往,不能自反也。夫以抗遇賢必見遜下,以抗遇暴必構敵難。敵難既構,則是非之理必溷而難明;溷而難明則其與自毀何以異哉?且人之毀己,皆發怨憾,而變生釁也,必依托於事飾成端末;其於聽者,雖不盡信,猶半以為然也。己之校報,亦又如之,終其所歸,亦各有半信著於遠近也。然則,交氣疾爭者,為易囗而自毀也;并辭競說者,為貸手以自毆。為惑繆豈不甚哉? 譯文: [然而爭強好勝之人,仍然以為并非如此,將在前者當作快速而敏銳,將在后者當作淹留與停滯;將心處于眾人之下當作卑賤委屈;將越位而上者當作奇異之俊杰;將對敵對者的禮讓看作迂腐與恥辱,將欺凌在上者看作高大威猛。因此,奮力爭競而一往無前,不能自我反省而回頭。憑爭競之心者,遇到賢德之人,定然更能顯現出賢者之謙遜;憑爭競之心者,遇到強暴之徒,定然會構成仇敵險難。仇敵險難構成之后,則是非之道理定然混雜而難以辨明。是非之道理混雜而難以辨明,則其與自我損毀有何不同?當別人損毀自己之時,皆會生出怨怒憤恨之情,因而隨時間推移而產生爭端,必然因為有具體之事相依托而自我掩飾而成其單方之說。(此單方之說)對于聽到者而言,雖然不會全部相信,仍然會有半數以上之人信以為真。自己對此計較起來而又針鋒相對,也如此對待,就最終結果而言,顯明于遠近之人者,也只是各信其中的一半。如此說來,以血氣相互嫉恨爭競者,只是叫喊雙方之口而終究是自我毀損;以言辭而爭競強辯者,只是借他人之手而終究是自我毆打。(如此作為),所生之迷惑與錯謬豈能不嚴重?]
然原其所由,豈有躬自厚責以致變訟者乎?皆由內恕不足,外望不已:或怨彼輕我,或疾彼勝己。夫我薄而彼輕之,則由我曲而彼直也;我賢而彼不知,則見輕非我咎也。若彼賢而處我前,則我德之未至也;若德鈞而彼先我,則我德之近次也。夫何怨哉? 且兩賢未別,則能讓者為雋矣;爭雋未別,則用力者為憊矣。是故,藺相如以回車決勝於廉頗,寇恂以不斗取賢於賈復。物勢之反,乃君子所謂道也。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為伸,故含辱而不辭;知卑讓之可以勝敵,故下之而不疑。及其終極,乃轉禍為福。屈讎而為友,使怨讎不延於後嗣,而美名宣於無窮。君子之道,豈不裕乎! 譯文: [然而探究其原因,難道是其人能夠嚴格要求自己而導致的變易爭執嗎?皆由其人心中寬恕之心不足,并且對外的怨恨無休無止:有的怨恨他人輕視自己,有的嫉妒他人勝過自己。我本來德薄才寡而他人輕視我,則是由于我不夠資格而他人對我無錯失;我賢德而他人不知,則我被輕視非我之過錯。如果他人賢德而處在我之上,是我之賢德尚為達到他人之高度;如果他人之賢德與我不相上下而他人在我之上,則我之賢德只是相近而稍次于他人。如此又何必有怨恨之心? 況且兩人之賢德無甚差別,則能謙讓者為俊秀;爭奪誰為俊秀而未能有上下,則用勢力相爭者為卑下可鄙。因此,藺相如用驅車回避之法而勝過廉頗,寇恂因不與人爭斗而其賢德之名更勝于賈復。事物之勢力相反相成、反復回轉,乃是君子所言之道。因此,君子知屈身亦可以是伸展,所以含辱忍垢而不推辭;知卑下謙讓亦可以勝敵,所以謙下而不遲疑。至于終極之時,乃轉禍為福。屈心于怨仇之人卻可終究化敵為友,使怨仇不會延及于后代子孫,而美名宣揚于后世無窮。君子之道,難道不是非常寬裕可行嗎!]
是以越俗乘高,獨行於三等之上。何謂三等? 大無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 愚而好勝,一等;賢而尚人,二等;賢而能讓,三等。 緩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寬人,三等。 凡此數者,皆道之奇,物之變也。三變而後得之,故人末能遠也。夫唯知道通變者,然後能處之。是故,孟之反以不伐獲圣人之譽,管叔以辭賞受嘉重之賜;夫豈詭遇以求之哉?乃純德自然之所合也。 彼君子知自損之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為損,故一伐而并失。由此論之,則不伐者伐之也,不爭者爭之也;讓敵者勝之也,下眾者上之也。君子誠能睹爭途之名險,獨乘高於玄路,則光暉煥而日新,德聲倫於古人矣。 譯文: [因此,超越世俗而獨居最高之處者,特立獨行于三等人之上。何謂三等人? 本來無功卻夸大其辭而自我炫耀,是最低等之人;有功績而自恃生傲氣,是中等之人;功勞很大而不矜夸獨占,是最高等之人。 愚昧卻爭強好勝,是最低等之人;有道德修養卻自以為勝過他人,是中等之人;有道德修養而且能夠真誠謙讓,是最高等之人。 寬以待己而嚴以律人,是最低等之人;嚴以律己亦嚴以律人,是中等之人;嚴以律己而寬以待人,是最高等之人。 總論此幾等人,皆因道之分化而有不同,物之不齊而多變化。人能三變而后可漸近于道,所以人不能自遠于道。只有能夠明于道而通于變化者,然后能漸達于道。因此,孟之反其人因不居功自傲獲得圣人之贊譽,管叔因推辭賞賜而更能得到嘉美厚重之賞賜。豈能以詭秘之謀與阿諛求容而去謀求這些?本是以純正之德、自然而然之心做人做事,然后合于道。 那些 全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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