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 一、義務教育 (一)免費提供教科書: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 (二)免雜費: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學雜費。 (三)免除寄宿費: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寄宿費。 (四)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 1、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和城鎮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可享受基本的生活費補助。占寄宿生人數的40%。 2、資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3、申請程序:由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組織評審、公示,縣市教育局審核后確定。 二、普通高中教育 1、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生。占在校學生人數的20%。 2、資助標準:分為3檔:一等助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3、申請程序: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組織評審、公示,報有關部門審批。 三、中等職業教育 (一)助學金 1、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的一、二年級所有學生均可享受。 2、資助標準:1500元/年,主要用于學生的生活費。助學金直接撥付到學生中職資助卡。 (二)免學費 1、資助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的一、二年級學生中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西部地區25%的中職學生和100%的涉農專業學生享受免學費。 2、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400元。 3、申請程序:涉農專業學生享受中職免學費政策無需申請,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免學費需經申請,學校初審公示報有關部門審批。 四、普通高等教育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獎勵二年級(含)以上特別優秀學生。 獎勵標準:8000元/年,主要用于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 申請程序:每學年評定一次,特別優秀學生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組織評審、公示,省教育廳審核報教育部門審批后確定。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對象:品學兼優二年級(含)以上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獎勵標準:5000元/年,主要用于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 申請程序:每學年評定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評審、公示后報省教育廳審批后確定。 (二)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占在校生人數的20%。 資助標準:標準分三個等次,分別是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主要用于補助生活費。 申請程序:每學年評定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評審、公示后報省教育廳審批后確定。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且戶籍在我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和研究生(含新生)。 資助標準:標準不超過6000元/年,主要提供學費和住宿費。 申請程序:學生向戶籍所在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縣市資助中心組織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監護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合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的貸款利息、貸款本金全部由學生本人償還,畢業后1-2年內開始還款,最長在畢業后10年內還清。 (四)綠色通道 主要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新生,各普通高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免費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五)州內救助 資助對象:我州當年應屆高中畢業生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和考入州內專科院校(高職)的城鎮低保戶子女和農村貧困戶子女。 資助標準:二本以上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檔,專科(高職)1000元。 申請程序:由學生填寫申請表,學校初審公示后報有關部門審批。 (六)學費補(代)償 資助對象:參軍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研究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申請程序:學生將有關申請材料交原就讀的高校資助部門,同級資助部門審批。 五、學前教育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中將學前教育資助列入了國家資助政策體系,逐步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和城鎮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學前教育予以資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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