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有一次在教堂聽牧師演講。最初,他覺得演講很讓人感動,準備捐款。過了10分鐘,還沒講完,他有些不耐煩,決定只捐一些零錢。又過了10分鐘,牧師還沒講完,于是他決定1分錢也不捐。等到牧師結束了冗長的演講開始募捐時,馬克·吐溫由于氣憤,不僅未捐錢,還從盤子里偷了2元錢。 這種刺激過多、過強和作用時間過久而引起心理極不耐煩或反抗的心理現象,被稱之為“超限效應”。 超限效應在家庭教育中時常發(fā)生。比如,當孩子不用心而沒考好時,父母會一次、兩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重復對一件事作同樣的批評,使孩子從內疚不安到不耐煩,最后反感討厭。被“逼急”了,孩子就會出現“我偏要這樣”的對抗心理和行為。因為孩子一旦受到批評,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恢復心理平衡,受到重復批評時,他心里會嘀咕:“怎么老這樣對我?”孩子挨批評的心情就無法復歸平靜,反抗心理就高亢起來。 可見,對孩子的批評不能超過限度,“犯一次錯,只批評一次”。這樣,孩子的厭煩心理、逆反心理也會隨之減低。 經常聽到奶奶嘮叨訓斥:“我跟你說過多少遍了?”當孩子自己已經意識到犯錯并且很恐懼地看著你時,就不要再批評了。 為避免這種超限效應在批評中出現,家長應該切記,““子犯了一次錯,只能批評一次。”千萬不要對同一件錯事,重復同樣的批評。如果一定要再次批評,也千萬不要像鸚鵡學舌那樣重復一次,應該換個角度進行批評。這樣,孩子也不會覺得同樣的錯誤一再被“窮迫不舍”,孩子的厭煩心理、反抗心理就會隨之減低。對于孩子的表揚也不能搞“廉價”,否則也將導致超限效應。 有些家長認為,多批評不好,多表揚就好了。其實不然,這里也有個限度的問題。例如,孩子聽慣了批評,他對批評根本不當回事。但當父母突然對孩子的某些“閃光點”作了表揚,起初孩子還很受感動,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孩子發(fā)現,父母對自己的表揚越來越多,而且有許多是有意拔高的。他認為這是父母在哄自己,名義上表揚,實際上是讓我注意這些方面,這分明是看不起自己,不信任自己。于是,他一聽到表揚,就大為惱火。 可見,如果“過度”就會產生“越限效應”,如果“不及”,又達不到既定目的。因此,我們一定要掌握好“火候”、“分寸”、“尺度”,只有這樣才能“恰到好處”,才能避免“物極必反”、“欲速則不達”的超限效應。尤其是父母在表揚孩子時,一定要發(fā)自內心,讓孩子感到自然舒服。(文章來源: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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