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1【事故處理期限】:發生交通事故后,能在多長時間內拿到交通事故認定書?
答:交警隊一般是在事故現場勘查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即兩個星期),其中大部分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事故,當場就能出具,或者各方一起及時到指定辦公地點作出認定。
交警隊在作出事故認定后7個工作日內要送達給各方當事人,但需要郵寄的在途時間不計算在內。 如果因調查事故需要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期間不計算在事故處理期限內,并且還有規定數日的送達期間、異議期間等。檢驗鑒定期間一般是20個工作日內,經上級批準可以延長到60日。
一般有人員傷亡的事故在兩個月內拿到事故認定書都是正常的現象。
以上僅是一般情況下的期限,如出現特殊情況比如當事人昏迷、未到案等暫時無法調查時,交警隊可以按有關規定延長相關期限。
最2【對方消極賠償】:交警作出事故認定后,對方無故拒絕賠償我的修車費,打電話也不接了,我該怎么辦?
答:建議你打電話給對方的保險公司服務平臺,要求保險理賠,并協助你聯系對方進行商業保險的理賠。根據法律規定,對方保險公司首先要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對你進行賠償。
對方及其保險公司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及其保險公司索賠。
最3【事故扣車規定】:我的車前幾天出現撞人事故,人在醫院已無大礙,事故科讓我壓錢提車,不壓錢就扣車,然后出事故認定書才能提車,如果對方不同意,就會保全我的車,法律是這么規定的嗎?保全我的車,我還能提車嗎?
答:
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各方事故人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異議,交警隊根據調查事故的需要可以扣留車輛或扣押相關證物進行檢驗鑒定,并且檢驗鑒定期間不計算在事故認定期限內。扣車知識請點擊→事故車到底要被交警扣留幾天?
二、事故損害方為了日后賠償有保障,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作出財產保全后會對相關財產(車輛)實施保全的司法措施,通常會委托交警隊進行扣車。
三、車輛被法院保全后,當事人可以到法院繳納一定的錢款作為擔保,或者提供房產證等其他擔保方式先予領回車輛,具體請咨詢當地法院的規定。
最4【路口通行規則】:路口是警示燈,也沒有其他交通標志標線,我由南往北,對方由東往西,兩車發生碰撞,交警為何認定我負事故全部責任?
答:路口事故多,咨詢的人也很多。
根據路口通行規則:首先要根據交通信號(警察的指揮手勢、信號燈、標志標線)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標志標線的路口,應當讓右方來車優先通行,所以你要讓對方優先通過。
轉彎機動車要讓直行方優先通過,其中右轉彎車輛均要讓他方優先。
進入無信號標志的路口前,應當停車瞭望,確保安全通過。
另外特別提醒,進入路口前有讓行標志(紅框倒三角形內寫了“讓”字)的,應當要讓其他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最5【交強險全額賠】:雙方機動車事故我方主責,交警調解我方承擔損失70%,應該怎么計算賠賠償款?
答:機動車方應當首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全額賠付對方(死亡傷殘項目11萬元、醫療費項目1萬元,財產損失項目2000元,如果未投交強險則這部分全部由該車投保義務人自行承擔),雙方在事故中的總損失金額減去各方交強險理賠限額的損失費用,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按一定的比例分擔,即超過交強險賠償額部分的70%要由你方承擔。如果有第三者商業險的,該由你方承擔的費用按商業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理賠。
最6【弱者保護規定】:我駕駛轎車與自行車發生事故,自行車人受傷花了4800元醫療費,交警認定雙方都沒有過錯,屬于意外事故,但要我承擔對方的全部受傷費用,這合理合法嗎?我在保險公司投保有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可是我的保險公司卻說只能賠付1000元。我該怎么辦?
答:交警隊的說法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因為你們是意外事故,交警已確認非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所以你機動車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就算機動車方無責任也要賠),也許你覺得很冤枉,但這是國家法律對弱者的特殊保護規定。
你方保險公司大概是根據交強險無責任限額的規定按最高1000元進行賠付的,那么剩下的3800元你可以要求由你方的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賠付(假如有投保的話)。
這里商業保險中的“第三者責任”不是指事故責任,而是民事法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所以你無事故責任時,只要有賠償責任也能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最7【事故復核規定】:交警事故認定書我全責,當時我也簽字了,為了救人當時傷者也知道他有超速行為,為了拿交強險的1萬塊錢,現在傷者起訴了,我可以重新劃分責任么?
答:當事人可以在收到事故認定書后3日內向其上一級交警隊申請復核,其中對于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因事故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民法院已立案的或路外發生的事故,交警隊將不予受理復核。
你說的當時對方有超速行駛,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你主張這個事實的證據材料,沒有證據等于白說。另外,交強險與是否有責任有關,但與責任大小無關,就是說如果法院認定對方有超速行駛,可能對方也承擔一點責任,但絕對不影響你方的交強險賠償,因為交強險醫療費1萬元以內還是應當由你方全部賠償的,只有超過交強險賠償部分才由雙方根據責任分擔。
最8【有權復制證據】:我的車與對方的車發生了事故,交警隊認定我方有事故責任,但是我覺得我沒有過錯的,但交警說已有證據證明了我的過錯。請問我可以要求交警出示證據嗎?
答:你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向交警隊要求查閱并復印案卷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條的規定: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應當事人、證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最9【交通事故證明】:請問在高速路上開車不小心撞死一條野狗,車損傷,人無事。交警隊是開事故證明還是事故認定書那。如開事故證明的話,內容都包括什么那?謝謝。
答:交警隊調查后,對交通事故事實清楚,各方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的過錯或無過錯調查已清楚的,應當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證明雖然未對各方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認定,但也是交警隊依法出具的處理交通事故的一種法定證據。
最10【車主賠償責任】:現在朋友們都在說,自己的車不能出借,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車主也有連帶責任?請問這是真的嗎?
答:合法借車是雙方的正常民事行為,車主只有在自身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過錯責任。一般地,車主在下列情況下就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如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2、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3、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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