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和對外文化交流的擴(kuò)大,文物出國(境)展覽呈現(xiàn)出日益繁榮的局面。但是也由此加大了文物遭受損害的可能性,對文物的安全構(gòu)成了潛在威脅。對此,2002年1月18日,國家文物局根據(jù)地方文物部門和有關(guān)方面專家的意見,確定了下列文物被禁止出國展覽: 1、歷代出土古尸 2、宗教場所的主尊造像 3、質(zhì)地為象牙、犀角的文物 4、元以前書畫、絲作品 5、宋、元有代表性的孤品瓷器 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的重要文物共64件(組)。 2012年6月26日,中國國家文物局網(wǎng)站上發(fā)布《第二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目錄(書畫類)》的通知”其中37件(組)一級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2013年8月19號國家文物局發(fā)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共有94件(組)一級文物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覽文物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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