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的歷史是很屈辱的,在政治層面表現為被列強侵略,甚至清朝的首都還被列強兩次過攻占,而在經濟層面上則表現為由于自身戰敗,清朝需要支付給列強大量的戰爭賠款,因為清朝需要支付戰爭賠款,導致國家財政吃緊,所以還要再向列強進行借款,后來,雪球越滾越大,清朝最后幾年的財政是十分困難的,基本已經達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大量的賠款和借款壓垮了這個奄奄一息的王朝,在清朝滅亡后,清朝遺留下來大量的賠款是怎么處理的呢?是抵賴還是繼續賠償?誰負責賠償?知道真相的我眼淚掉下來!
從1840年到1900年,清朝因為戰敗支付給了列強大量的戰爭賠款,《南京條約》賠償英國1470萬兩白銀、《天津條約》、《北京條約》共賠償英法2700萬兩白銀,《馬關條約》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辛丑條約》賠償各國9億8223萬8150兩白銀,不單單只有這些,還包括《伊犁條約》、《煙臺條約》的賠款、清朝向列強的借款等,根據計算,清朝共需要支付給列強13億兩白銀,而當時清朝的年才收入區區8千萬兩白銀,這些賠款相當于清朝16年財政總收入,清朝16年不吃不喝才能還清,所以清朝從經濟角度上來講,他的滅亡是必然的。
清朝滅亡后,這大量的戰爭賠款就相繼落到了北洋、民國政府身上,這13億兩白銀的賠款,中國一直支付到1938年才停止,實際支付了六億五千二百三十七萬兩白銀,在一戰期間,因為中國屬于戰勝國,所以免去了支付給德國、奧匈帝國的戰爭賠款,在1924年,蘇聯免去了中國的戰爭賠款,這都是中國外交上的勝利。
但不為人知的是,在1936年,當時的日本已經占領了中國東北地區,中日兩國處于半交戰狀態,可荒唐的是,中國政府仍然繼續支付著晚晴時期的戰爭賠款給日本,日本用中國給的錢來擴充軍備,準備進攻中國,知道真相的我眼淚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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