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除了孩子的撫養權,還有什么最重要?當然是財產分割了,其中,房產是所占比重大,是必爭之地。以往財產和債務都是平分,自新政出臺后,分割準則有了變化,對于離婚房產的分割5項細則,快來看看2017新婚姻法怎么說! 1、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已經付清全部房 款,并獲得房產證的,或婚后一方父母贈送給自己的孩子,并未公證說明贈送給夫妻雙方的,屬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要求分割。 2、房產由夫妻雙方在婚后共同出資購買,且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房產證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還是其中一方的名字,都應該合法分割。房子價值按離婚時市價估計,不由買房時房價來定。若離婚時涉及房屋貸款尚未還清,則需要將尚未歸還的貸款部分扣除,由得房方獨自償還剩余的貸款。(點擊屏幕上方頭像,即可咨詢專業律師)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在婚姻存續期內取得房產證的情況現在比較多,這種情況認為房屋不是完全的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的取得時間并不影響財產的權屬劃分。也就是說,婚前支付的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分割時按婚前婚后出資比例,參照市價而定。 4、未過戶的二手房或繼承房,這類在離婚時還沒有過戶的房子,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二手房未過戶則涉及案外第三人,在離婚時不予分割,繼承房未過戶則還屬于其中一方父母的財產,離婚后過戶屬于個人財產。(點擊屏幕上方頭像,即可咨詢專業律師) 5、夫妻雙方沒有所有權的房子,這類房子包括子女名下的房子和公租房之類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子女名下的房產屬于子女個人,在夫妻雙方離婚時,不予分割;而公租房不屬于任何私人所有,夫妻離婚時也是無權分割的。 按照新婚姻法,并不是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就分不到房子,也不是所有婚后所得的房子你都有權分割,大家要仔細分辨房屋性質。 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問或者需要律師幫助,歡迎進入我們的頭條,免費咨詢我們的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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