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9時39分,位于寶雞市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發生一起液化石油氣泄漏閃爆安全生產事故,造成3人受傷。經金臺區委、區政府批準,于4月23日成立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4?23”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7月4日,經金臺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4?23”事故調查報告》,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現予以公布,全文如下: 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 “4.23”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現場圖片 2018年4月23日9時39分,位于寶雞市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發生一起液化石油氣泄漏閃爆安全生產事故,造成3人受傷。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金臺區委、區政府批準,于4月23日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李秋炎任組長,區安監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臺公安分局、區總工會、陳倉鎮有關單位同志參加的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4?23”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取證和委托檢測,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情況 好味當大食堂于2018年3月28日開業,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61030MA6XE4CU7R,經營者:丁超,浙江臺州市溫嶺市澤國鎮湖亭村人),名稱:寶雞市金臺區丁家香快餐店,類型:個體,經營場所:陜西省寶雞市金臺區東風路街道辦事處軒苑社區聯盟路3號院34幢1層1號,組成形式:個人經營,注冊日期:2018年03月22日,經營范圍:快餐服務,登記機關:寶雞市金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2日。事故單位平面示意圖見附件1。 (二)事故發生單位燃氣使用情況 好味當大食堂天然氣管道已經入戶,但尚未接通天然氣,故此該快餐店從3月28日至4月17日使用的是罐裝天然氣,4月18日開始使用罐裝液化石油氣。該罐裝液化石油氣配送者為盧志剛,陜西省隴縣河北鄉東坡村人)。發生泄漏的液化氣罐出廠日期為2017年9月,為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按照GB17267《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規定YSP118型鋼瓶的充裝允許偏差為49.0±1.0kg,該氣瓶內灌裝液化石油氣為42公斤。該氣瓶在事故后經寶雞市質量技術檢驗檢測中心檢測,該氣瓶符合GB8334-2011《石油液化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標準(報告編號:SPD(2018)-0001)。 好味當大食堂所使用的灶具為御風牌中餐燃氣炒菜灶,屬于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兩用型。 好味當大食堂發生閃爆的液化石油氣罐所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閥(以下簡稱:調壓閥)生產廠家為:慈溪盛合閥門有限公司,產品編號:238-B,為液化石油氣配送者盧志剛所提供。 好味當大食堂發生閃爆的液化石油氣罐所用連接軟管為元塑塑膠牌家用高級PVC增強軟管(燃氣適用),為好味當大食堂經營者丁超委托高新天然氣站送氣人員在寶雞市工業品市場宏達水暖衛浴批發部購買。事后經國家燃氣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該燃氣軟管符合HG2486-93《家用煤氣軟管》標準(報告編號:2018X-0085)。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情況 (一)事故經過 2018年4月23日上午9時,盧志剛將灌裝好的液化石油氣送至好味當大食堂,將液化石油氣鋼瓶與調壓閥和燃氣軟管連接安裝后離開。隨后后廚操作間開始制作菜品。9時24分,副灶廚師在點燃副灶時發現火焰非常大,于9時27分告知經營者丁超,丁超查看后給盧志剛打電話詢問如何處理,盧志剛告訴其將接口接至另一個出氣閥即可。丁超隨后將接口接至該氣瓶的另一個出氣閥,在確認無泄漏后開始使用。此時灶火略微減小。9時38分43秒該罐裝液化石油氣連接軟管爆裂,向外噴射出霧狀液化石油氣,9時39分04秒副灶火焰引燃泄漏到空氣中的液化石油氣發生閃爆。 (二)救援及受傷人員情況 事故發生后,好味當大食堂經營者丁超立即組織人員撤離,隨后120急救車趕赴現場,開始應急救援。 其中有三人住院治療,分別為:徐瑋,男,生于1983年8月22日,漢族,陜西省寶雞人,系好味當大食堂隔壁“魚蛙相戀”店股東之一,事發時在好味當大食堂門口。 安會琴,女,生于1966年8月18日,漢族,陜西省千陽縣人,系好味當大食堂員工。 趙保平,男,生于1989年6月19日,漢族,甘肅省天水人,系好味當大食堂后廚。 (三)醫療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 事故發生后,市委常委、區委書記景耀平批示: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做好原因調查并舉一反三,堅決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副市長賀東也作出批示并委托市政府副秘書長劉永濤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區長寧懷彬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安排區委副書記王若鵬,常務副區長羅科岐,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田存錄,副區長李秋炎帶領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治安、刑偵部門負責同志開展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3名受傷人員住院治療(其中1人(趙保平)在市中心醫院住院,2人(徐瑋、安會琴)在陸軍三醫院住院),均無生命危險。受景書記、寧區長委托,區委副書記王若鵬、常務副區長羅科岐和副區長李秋炎等區委區政府領導專程前往醫院看望慰問受傷人員。 按照景書記、寧區長要求,4月23日下午常務副區長羅科岐和副區長李秋炎召集有關單位召開城市燃氣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部署會。由區住建局牽頭,對全區液化氣經營點、餐飲店等液化氣使用場所認真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排除各類隱患,堅決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通過解放軍第三醫院和寶雞市中心醫院的治療,傷者徐瑋、安會琴、趙保平現均已康復出院。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操作錯誤。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擁有雙閥,分別為液相閥和氣相閥,其結構圖見下圖。其中液相閥位于氣瓶頂端中央,氣相閥位于氣瓶頂端一側(詳見附件2)。由于液相閥直通氣瓶底部,因此從此閥流通出來的為液態液化石油氣。液態液化石油氣在壓力減小和溫度升高的條件下立即氣化,其液體的體積膨脹系數是水的膨脹系數的10~16倍。 根據現場查看,事故發生后該燃氣軟管與調壓閥連接的是氣相閥(詳見附件3)。因此推斷在事故發生前,燃氣軟管和調壓閥首先與液相閥連接,調整后才連接氣相閥。根據《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設計說明》中5.2特別警示:(3)禁止液相閥與減壓閥直接連接使用。 事故發生后,事故調查組委托國家燃氣用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該調壓閥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為:該調壓閥不符合CJ50-200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閥》標準(報告編號:2018X-0084)。在額定流量為1.2m3/h、2.0 m3/h、3.6 m3/h,進口壓力為1.20MPa的情況下,該調壓閥的出口壓力值分別為:96.2kPa、95.4 kPa、88.9 kPa。分別超出CJ50-200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閥》所規定的2.80±0.50 kPa、2.80±0.50 kPa、5.00±0.90 kPa的出口壓力,均超出標準所規定的30倍左右。并且,該調壓閥的關閉壓力所檢測的結果為108.0kPa,是標準所規定3.50 kPa的30多倍。 因此推斷,由于調壓閥直接連接氣瓶液相閥,壓力過大造成事故發生時調壓閥失效。最終使得燃氣軟管在高壓下爆裂,向外噴射出霧狀液化石油氣,當液化石油氣與空氣混合濃度達到1.5%的時候,遇到副灶明火引燃發生閃爆。 (二)間接原因 1.液化石油氣配送者盧志剛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不落實,向沒有氣化裝置的用戶提供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并且未向使用者正確告知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操作使用方法致使接口連接錯誤,最終導致液化石油氣泄漏引發閃爆。這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好味當大食堂經營者丁超安全意識淡薄,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不落實,對店內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指定專人負責液化氣使用管理,在未正確了解YSP118-Ⅱ型氣相和液相雙閥結構鋼瓶操作使用方法的情況下盲目使用,致使液化石油氣瓶安裝失當,導致液化石油氣泄漏,引發閃爆。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金臺區軒苑世家三期步行街好味當大食堂“4.23”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盧志剛,液化石油氣配送者。在不具備燃氣從業資格,無《燃氣供應許可證》和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使用沒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沒有危險貨物從業資格證和沒有押運員資格證的情況下,非法從事燃氣配送經營活動。特別是向沒有氣化裝置的好味當大食堂配送YSP118-II型氣液雙相雙閥鋼瓶,并錯誤連接氣瓶接口,致使發生液化石油氣泄漏引發閃爆。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丁超,好味當大食堂法人。作為經營管理責任人,安全責任不落實,使用無資質人員提供的液化石油氣,未建立安全責任制,未指定專人對燃氣氣瓶進行管理,在未詳細了解YSP118-II型氣液雙相雙閥鋼瓶操作規范條件下使用,致使液化氣泄漏,引發閃爆。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五、整改措施及建議 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范類似事故發生,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及建議: 一是由區住建局牽頭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大檢查,組織專項整治; 二是區住建局要落實行業監管,加大燃氣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燃氣行業違法行為,大力開展從業人員和使用人員安全培訓; 三是加快城市燃氣管道建設,壓縮瓶裝燃氣使用空間,并推廣應用燃氣安全技術裝置,主動防范燃氣事故。 資料來源:金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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