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接待當事人(一)全面準備原則:拘留通知書看罪名及分局,通過分局去了解當事人關在哪個看守所,哪個派出所偵辦此案件。根據了解的信息,查閱司法解釋、收集區法院相關案例,判斷案件,及時學習。 (二)接待工作體現律師的素質,穿著。地點的選擇,以辦公室為準。有相應同事作輔助性工作對信任、地位有所影響。心態要好,耐心 傾聽,讓當事人或家屬全面連續講述。刑期的判斷,分析到位。不能半遮半掩,對刑事案件的流程要掌握清楚,熟悉量刑情節,基于表述的案件情形,能夠判斷自首、從犯,是否構成犯罪。審查起訴最多可以到6個半月,三延二退。 二、會見(一)獲取準確信息的第一步。現實中偵查階段在偵辦單位了解不到案件信息,當事人信息獲取至關重要。我們是和犯罪嫌疑人站在同一戰線上的,先關注對方的心理壓力,聊下家人情況,誰委托的,簽字確認委托。實際年齡、是否受過刑玫處罰、刑事處罰,是否有過精神病史。案件事實,怎么動手的,什么 工具,參與程度,到案的過程,是否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有意識問相關的點。其它同案犯到案情況(涉及立功的問題)。 (二)偵查機關訊問的次數、過程、情形。了解偵查人員關注的問題,判斷偵查人員問話的關注點。程序實體法律法規的介紹,涉及的罪名。提醒嫌疑人認真看筆錄(必須要看仔細),不對的可以自己修改,按手印。 三、閱卷(一)了解對手的底牌。單個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全案證據是否達到了法定標準。認真分析起訴書中描述的事實,帶著問題去閱卷。行賄案件的證據很多都是行賄人和受賄人的筆錄,一般的書證是比較少的。我們要關注時間,地點、數額,行賄的形式。用圖表或流程表將案件信息進行歸集。關注物證的保管及移送環節(移送是需要有交接單的)。 (二)歸類有利證據和不利證據,對不利證據進行質證準備,關注程序上的違法(合法性)、口供過程。例:拘傳的時候下午4點50分到凌晨4點50分,12次拘傳,6天6夜。這類不讓休息可申請非法證據排除。杜培武案件案卷中對部分筆錄無記載。 (三)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了證據的類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61條到112條對于我們怎么審查證據,包括庭審過程中如何去質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8類證據如何質證。 四、調查取證目前司法實踐對調查取證司法保證比較弱,可以去收集客觀證據。言詞證據在一定的時候必須要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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