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這東西養不活,你別費勁了。” 小時候總歪打正著逮到活的麻雀,可每當我要把它扣在篩子下養著,爸媽看到總會說出這樣讓人掃興的話。 麻雀外號老家賊,機靈迅捷,平時可不像母雞那樣安安靜靜待著,捉到一只活的并不容易。拿到手就不能輕易放掉,總想在家養幾天,萬一能伺候乖了像百靈一樣唱幾句,或者像鴿子一樣撒出去再飛回來,那該多好。我不聽大人的勸把麻雀放在篩子底下,還撒些大米小米給它。它不吃,嘰嘰喳喳地叫。 大人的話聽起來很殘酷,但每次都能變成現實。第二天早晨起來急沖沖去看,前一天歡蹦亂跳的麻雀早已經死了,身旁的米一粒沒動。 大人們這時還要說上幾句,麻雀這東西氣性最大,不僅不吃你給的糧食,還能活活把自己氣死。 讓人想起傲骨英風的伯夷叔齊。還有一兩次,第二天見不到那只麻雀。大人的解釋是,篩子沒有壓好麻雀利用縮骨法擠出去飛了。 總之,我小時候企圖把一只麻雀馴化成百靈或鴿子的計劃一次次落空。再長大還想過,為什么古代的野生動物能馴化成家畜,而現在的野麻雀就不能馴化成家麻雀? 二 最近看著名的《槍炮、病菌與鋼鐵》,書里著重說到古代動物的馴化問題。按書中所說,有些動物是注定要野生的。古代的人們嘗試過馴化各種野生動物,但很多嘗試徒勞無功。 比如有些動物異常兇險,兇險到不可能被馴化。一般的兇險是沒有問題的,古代的野豬、野馬和野牛在馴化過程中,肯定都傷害過人類,只不過后來它們逐漸變得溫順,最后才變成家里老老實實的牲畜,最多偶爾尥尥蹶子。但并非所有動物都能如此。 古人曾嘗試過馴化灰熊。它們素食的范圍很廣也算好養活,而且生長的速度很快,如果真能馴化好,可以成為絕妙的產肉動物。不過馴養的實踐證明,灰熊幼崽長到1歲以上就開始顯露本性,馴養時間再拖長對飼養人來說無異于自殺。野牛也不是個個都能馴化,非洲野牛從來不可一世,被認為是非洲最危險、脾氣最難預料的大型哺乳動物。 既然野馬能夠馴服,過去的人還嘗試過馴斑馬。有個英國人曾經坐小斑馬拉的車在倫敦招搖過市,只是斑馬長大后就變得脾氣暴躁,而且有咬人不松口的惡習,馴養人只能放棄。不過可以設想一下,大家如果有機會看到斑馬過斑馬線,那一定也是一道獨特的風景。 古人還想過馴養獵豹,最后也未能成功。書中交代的原因倒不是兇險,而是獵豹不好意思當眾交配。古人馴養獵豹想讓它做什么書里沒有交代,不知是當牧羊犬還是當寵物。 有一類動物倒不咬人,不過受到驚嚇容易快步跑跳,因此也不容易被馴化,兩河流域的瞪羚就是這樣。按理說古代在當地獵捕瞪羚非常容易,但由于它們非常容易受到驚嚇,稍有響動就連蹦帶跑飛速逃走,人們根本追趕不及。 除了兇險和容易受驚嚇與否的的考慮之外,還存在合算不合算的問題。打個比方,一頭牛要長到1000斤需要吃掉10000斤玉米,古代的人就感覺不劃算,那么多玉米喂牛還不如直接自己吃。這還是素食動物,遇上一個吃肉的,被它吃掉的素食動物和被素食動物吃掉的糧食加在一起,也要算經濟賬。 還有些動物過于偏食,想成為飼養場里的牲畜實在伺候不了。這里書中舉的例子是樹袋熊,但我實在不明白這種懶洋洋的家伙,即使可被馴化能幫人類干什么。作為寵物逗孩子玩兒? 動物的生長速度,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一種動物值得飼養,它必須生長迅速,這一要求就能把大象排除。大象絕對吃素,絕不挑食,身上的肉也多,這都是優點,但它們長得太慢,大概養活十幾年才能用得上。考慮到這一點,古人如果想使用大象拖運物品,就直接把它們從野外捉來加以調教,比長期馴養省很多人力物力。 三 相對于動物的馴化,植物主要是糧食作物的馴化就沒有那么兇險,至少沒聽說哪個人被植物咬死或者咬傷,只不過過程非常漫長。書中說到豌豆和小麥。 古代的野生豌豆要發芽生長,就必須破莢而出,因此野豌豆就演化出一種基因,能使豆莢突然破裂將豌豆彈射到地上。偶然產生突變的豌豆豆莢則不會爆裂,這種突變品種在野外生長當然不利于豌豆繁殖,但它恰恰是古人種植需要的豌豆種類,因為只有這樣才便于收獲。人們在數千年栽種豌豆的過程中,不斷選擇那些不爆裂的品種,逐漸完成對豌豆的馴化。 小麥也是同理。古代野生小麥的麥穗是需要自動脫落的,只有如此種子落在地上才能生根發芽。而一種基因突變的麥穗不再脫落,這對野生麥子來說是滅頂之災,但對于古人來說則再好不過。種上這些麥子之后,古人篩選一代又一代的小麥,最終180度地改變了自然選擇的方向。 農業為什么沒有能在全世界得到均衡發展,從而推動更復雜的制度遍地開花?當今的世界為什么呈現出目前的樣子,有的國家窮,有的國家富?書中給出的答案是,可馴化野生動植物種類在全球分布極不均衡。 四 這種地理決定論高曉松多次提到,不知他最早的思想濫觴是不是就源于這本書。 另外書中對最早的農業和游牧業優劣的比較,大概也影響到赫拉利寫《人類簡史》。從事農業使人們定居下來,過上看似更為富庶悠閑的生活,其實這很大程度上是人類發展的誤會,而一旦走上這條路人們就無法回頭,一直走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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