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書札九通及批札十二通考釋 卿朝暉 卿朝暉,男,蘇州圖書館副研究館員。研究方向中國古典文獻學、蘇州地方文獻。 內容摘要:左宗棠是晚清名臣,其所作詩文曾匯編為《左文襄公全集》問世,但遺漏甚多。此后,湖南省社科院又廣羅眾本,整理成《左宗棠全集》一書,但仍未能窮盡。蘇州圖書館藏程履豐所抄左宗棠書札一冊,總計七十二通,其中九通《左宗棠全集》沒有收錄,另有批札十二通,《左宗棠全集》亦漏收。這批漏收的書札作于同治八年至十一年,批札則晚至光緒四年,內容涉及陜甘戰事、州縣治安、軍需運輸,以及“天津教案”、福州船政局事務等等,是研究左宗棠鎮壓陜甘回變以及其對外主張的重要文獻,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 關鍵詞:左宗棠 書札 批札 佚文 陜甘回變 一 左宗棠(1812—1885),字季高,一字樸存,號湘上農人。湖南湘陰人。晚清軍事家、政治家,湘軍將領,洋務派領袖。道光十二年(1832)舉人。咸豐初,入張亮基、駱秉章幕。咸豐十年(1860),從曾國藩襄辦軍務,鎮壓太平天國起義。升浙江巡撫、閩浙總督。同治五年(1866),創辦福州船政局。隨改任陜甘總督,鎮壓西捻軍及農民起義軍。光緒元年(1875),以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收復伊犁。七年,改兩江總督。十年,入京任軍機大臣,以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參與抗法。因病卒,追授太子太傅,謚文襄。 左宗棠去世以后,他的兒子孝寬、孝勛、孝同等委托楊樹霖將其奏稿、書牘、批札、咨札、告示、說帖、詩文匯編成《左文襄公全集》(以下簡稱“《全集》本”)一書,共計一百三十五卷,其中尺牘二十六卷,光緒十六年(1890)由長沙萃文堂開雕。自1983年開始,湖南省社科院又以《全集》本為底本,再次做了搜集整理,增補佚文2000馀篇,訂為15冊,由岳麓書社出版,即《左宗棠全集》(以下簡稱“整理本”)。2009年,又再次做了修訂,成果豐碩。比如書牘方面,整理本從《陽湖史氏家藏左文襄公手札》、上海圖書館和上海博物館原藏《左宗棠未刊書牘》、湖南省博物館藏《左文襄公書牘》、南開大學藏《饒應祺代擬書牘稿》以及《名人手札》、《清咸同年間名人函札》等書刊中,輯得《全集》本未收信札600馀通。但由于左宗棠公事繁忙、交游廣泛,書牘又不易收集,因此難免仍有遺漏。 蘇州圖書館藏有抄本一冊,未題書名,內容皆為左宗棠書札,始自同治八年(1869)三月二十二日,迄于同治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其中同治八年16通、同治九年28通、同治十年32通,有10通《全集》本未收,整理本雖從《饒應祺代擬書牘稿》中輯得一通(《復寧夏將軍穆圖善》),但仍有九通未收。 將該抄本與《全集》本相對比,可以發現主要有以下幾點不同: 第一,抄本基本上每通末尾都有具體的撰寫日期,《全集》本則無。以下是抄本與《全集》本同治八年書札的比照表:
從編排來看,兩本都是按時間先后排序,只在篇目和篇名上有些許差別?!度繁倦m不署日期,但信札前后次序卻沒有錯亂,可見編次之初,這些信札都是有具體日期的,應該是整理刊印時作了刪減。 第二,在書札內容上,《全集》本也做了一些改動,刪去了一些客套話。比如同治八年(1869)九月十九日《復穆春巖將軍書》抄本前有“前復寸緘,計登鑒閣。茲復奉惠書,敬承威福宏宣,勛祺遠暢,至慰頌私”一段,《全集》本無。再如同治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復福建夏筱濤觀察書》,《全集》本“屢承手書,極承關愛,裁答多疏,想能亮之”,抄本作“屢承手書,極承關愛,感何可言!自度隴以來,營務、地方均須一手料理,衰朽之年,不耐煩劇,遂使裁答多疏,想能亮之”,也是此類。 需要注意的是,《全集》本也刪去了一些有價值的內容。如同治九年(1869)九月初七日《致輪船局提調夏筱濤[①]觀察書》就刪掉了一大段: 德[②]在平涼,弟曾與談及法國教士必將釀成事端,未及一月,果出此事。渠到閩時,亦必言及矣。渠當時毅以自任,謂如果藉以此差,必能達其國主,為之禁約。此段弟曾據以達之總署,牘緘并未提及,大約別有包攬之人。渠昨信來,猶申前請,弟未便再著議論,茲仍以采購飛輪砲事委之,未提及前話也。飛輪砲雖極靈便,然以之功堅、出行隊均非所宜。公牘雖仍其舊,而復子穆[③]及德監督信,則屬其別擇各種火器也。 此段記載了左宗棠建議總理衙門利用德克碑處理“天津教案”一事的主張,是非常重要的史料(詳見下文《復福建船政局德監督克碑書》一札的考釋),刪去可惜。 再如同治十年(1871)六月初一日《復浙江楊石泉中丞書》末刪去“舍侄癸叟[④]權定海丞,頗思振作,惟閱歷尚少,未知措置得當否?高都轉[⑤]棄官留局,深念隴事艱難,于餉事獨為關切,可感可感,當如尊命酬之”一段;十一月二十八日《致福建船政局黃子穆太守書》“而國計本宜河海并運,乃為之多備”后刪去“不若以輪船行淮鹽為是。試為我籌之,無損于淮課,無損于閩船,而于隴餉則裨益不少矣”數句(詳見下文《致福建船政局提調夏筱濤觀察書》一札的考釋);十一月二十九日《復胡雪巖觀察書》末刪去“承惠諸件已到靜寧,已飭搭解安定。肉桂尤所急需,此間早無存者,正盼此入藥也。子雋[⑥]榮歸,想時得晤”一段,其實這些內容對研究左宗棠的交往和思想都很有幫助。 還有一些文字,見于《全集》本,卻不見于抄本。如同治九年(1870)閏十月初四日《致陜西蔣璞山中丞書》末有“淅川廳屬李官橋土匪猖獗,若趁其初起,剿之易易耳。未知仁勝可拔一營去否?聞駐龍駒不遠之銳字兩營極不安靜,尊處有所聞否”一段;同治十年(1871)《復張郎齋軍門書》[⑦]末有“敝軍正擬規河、湟,惟采糧、轉運、造船三事,因餉竭不能應手,拮據焦灼,致此遲延。大約次月內恐尚未能成行耳。陜回均已就撫,惟馬長順一支未見下落。有言仍藏河西,時思蠢動,然乎否耶?亦希示知”一節等,抄本皆無。此外,兩本在用詞上也有差異。如抄本“緘”,《全集》本皆作“函”;抄本“周壽珊”,《全集》本皆作“周受三”;抄本“某”,《全集》本皆作“宗棠”等,例子頗多,不一一列出。 從上可見,抄本和《全集》本差別較大,其來源當有別。檢蘇州圖書館另藏有佚名書札、公牘四冊,封面題《秦安公牘》、《靜涇公牘》、《隴上書札》、《示諭稿》,皆不分卷。行格(12行25字)、筆跡與左宗棠書札抄本皆同,當系一人所為。這四冊抄本,不但抄寫工整,而且不少公牘的批文都是用紙條別寫,粘在公牘之末,應是謄清稿本?!峨]上書札》卷前有一簡短小序,云: 昔游隴上十有三年,歷瘠區,備嘗艱瘁,非但簿書鞅掌,案牘勞形,即朋僚書札往還,亦無虛日。幕中并無書記,裁牋贈答,每事躬親,夙夜不遑,毫為之禿。今就衰朽,老病侵尋,枯坐無聊,重翻舊稿,追懷往事,宛在目前。援擇其有關查考者,每年摘錄數通,以存梗概。光緒十有七年辛卯嘉平月六六翁志于還讀我書之室。 根據書札中的內容,知此人同治八年(1869)曾任秦安縣令,光緒元年(1875)升靜寧知府??甲笞谔墓饩w元年奏稿有“秦安縣知縣程履豐業經升補靜寧州知州”[⑧]一語,知此人乃程履豐無疑。 程履豐(1826—?),字宅西,號芑田。婺源人。同治三年(1864)優貢。以秦安知縣用,兼西征糧臺,深得左宗棠器重。左宗棠稱其“素得民心,政聲卓著”[⑨],又說“程履豐之治靜寧州,王鎮鏞之治狄道,皆有聲跡”[⑩]。左宗棠另有《致秦安縣程履豐》書,討論請王權主講蘭山書院之事[11]。程履豐公牘中也有不少左宗棠批文(詳見下文),因此,抄本左宗棠書札出自程履豐之手,基本是可以確定的。 二 現將抄本中不見于整理本的九通書札作一考釋。同治八年(1869)一通: 復定靜村將軍[12]書 連奉惠緘,敬承偉略遐宣,指揮如意,不勝佩慰之至。纏金、磴口諸逆,尚敢窺伺邊隅,琱戈所指,氛祲全銷,從茲六纛風清,三邊電掃,慶幸奚似!喜協領[13]來,引叩近祉,敬悉購糧一事,仰蒙公忠盛誼,分惠鄰疆,無數邊氓普叨福蔭,俾待罪西陲者,得所藉手以寬咎責,感厥私衷,何可言諭。見在董志賊穴已空,綏德降人大半都旋故土,已飭于各處安插。其稽留綏、延耕墾者,男、婦不過數萬,約定秋間襁負言旋。壽卿[14]軍門安插事畢,即西進花、定。惟相距千里,勢須于中間節節布置遞運,以利轉輸,未能一蹴即至也。弟由乾州移駐涇州,俟穆春翁[15]交送督篆后,始辦甘事?,F仍一面麾軍前進,步步向前,步步顧后,免虞牽掣。所苦者,餉糧轉運,艱阻萬分,未能一意馳驅,早慰宵旰,是則晝夜皇皇,未能自釋者耳。喜協領仍委赴綏德辦理壽卿轉運,一切仍求指示,俾無疏誤,感當如何。六月六日。 同治七年(1868)十二月,劉松山進攻鎮靖堡,董福祥等十萬馀眾降清,為籌集兵餉及賑撫安插費用,左宗棠于同治八年正月十九日上奏朝廷,請“敕下戶部速撥庫款銀十萬兩,徑解綏遠城;敕下綏遠城將軍安定,速派干員分赴各牛犋定購糧石,相度地理遠近,解交副都統金順[16],轉發成定康[17]”。正月二十四日奉上諭,已敕戶部照辦。[18]三月,董志原被清軍控制,左宗棠致信劉松山:“渠輩(按:指降清漢民)既思回故土,此時回巢已空,慶陽一帶,已可開墾安插,令其各回原籍,耕墾自給,可免兩次安插煩費。尊意以為如何?”即此札所說“壽卿軍門安插事”。又說:“戶部撥銀十萬,買糧運濟。頃得定將軍書,已預敕買糧,俟銀到即可起運。”[19]則此時戶部撥銀尚未到,而安定已開始籌集糧食。《全集》本另有《答綏遠城定靜村將軍書》一通,亦此事。又羅正鈞《左宗棠年譜》云:“是月(五月)庚寅,公自邠州長武進涇州北路,檄劉松山全軍由西北進指定邊、花馬池,以截寧、靈之賊?!盵20]而證之此札,遲至六月六日,劉松山猶在綏德、延川一帶,尚未進軍。《年譜》“(七月)壬午,劉松山由清澗進軍鎮靖堡鹽茶廳”[21],亦可證。 同治九年(1870)三通: 復福建船政局德監督克碑書 頃得來緘,具悉安抵馬尾工次,潭第清嘉,至為慰意。別后未及一月,忽聞天津之事,殊出意外。貴國教士賢否不一,仆早已慮及或有事端,前此營中亦曾敘及。人無中外,情理一般,與以難堪,必生異患。嘗與閣下閑談時,豈料廿馀日外數千里即有此事耶?來書謂不悅中國者,亦頗議其恃蠻,不知此事可能謂其蠻否?當局或不免為旁人所誤,閣下當已深知其不然矣。此間戰事極為順利,飛輪開花炮胡觀察[22]解到一尊,甚為精妙,閣下所辦當更好也。孱軀近尚健適,承屬勿親小事,足征愛我厚意,感甚感甚。八月十九日。 札中所言“天津之事”,即同治九年(1870)五月發生的“天津教案”。天津民眾目睹法國天主教堂的不法行為,激于義憤,焚燒望海樓等多處房屋,打死法國領事豐大業在內的外國人共計二十名。事件發生后,西方列強列艦天津???,對清廷進行威脅。此時正巧福州船政局副監督德克碑來平涼面見左宗棠,請求離職,左宗棠令其回國代購飛輪砲。教案發生后,左宗棠想到利用德克碑解決紛爭,于是上書總理衙門:“令德克碑于代購飛輪砲之便,將津郡近事,告知該國君主及其用事大臣,俾知事由教堂而起,津民激于公憤,曲不在我,或亦解紛之一助”[23]。德克碑也欣然答應,但總理衙門卻沒有采用這個辦法。左宗棠雖有不滿,也只能作罷,即上文所引:“渠(按:即德克碑)當時毅以自任,謂如果藉以此差,必能達其國主,為之禁約。此段弟曾據以達之總署,牘緘并未提及,大約別有包攬之人。渠昨信來,猶申前請,弟未便再著議論,茲仍以采購飛輪砲事委之,未提及前話也。” 致黃子穆太守書 得來書,具知近狀平善,甚慰懷想。津門之事,曲不在我,廷議寬大,所以曲體而代為昭雪者,無微弗至,聞彼族亦心折矣。所論各情,甚為透澈,陸戰固有把握,即水戰亦不似從前茫然。且天下事不能專論利鈍,縱使有鈍無利,亦斷無頫首受人欺侮之理也。尊議三條,尚多未盡,且多為籌策待之。德克碑書來,詢及關防一事,已篆模式交夏觀察刊發矣。德君前在營時,談及教士所為,亦代為不平,毅然有歸國直陳之請,足見其明白誠懇。甫一月,即有津郡之事。昨書亦云須加意設法,妥為調劑,從中報效,具佩藎忱。惟弟官關隴,于此事了無干涉,未便插手,便中希為道意。又飛輪砲精巧靈便,洵為利器,惟于攻堅及出行隊不甚相宜,請屬其少買此種。遇有別樣軍火適用者,多為置辦可也。文書上未便道破,乞轉致之。金積共計堡寨五百有馀,經諸君疊次攻打,衹剩三十馀堡。賊極窮蹙,不久必可了事。此關一開,或易了耳。 此札抄本未署具體日期,從排列次序及事實來看,當在八月底、九月初?!疤旖蚪贪浮钡淖罱K處理,是曾國藩在法國人的要求下處死為首殺人的天津民眾18人,流放25人,賠款白銀46萬兩,并派崇厚出使法國賠禮道歉。對于這個結果,左宗棠雖說:“津門事暫作了局,曾侯之奏,尚為得宜。外人以為軟,不知其中亦具苦心矣?!盵24]但事實上,對朝廷這種所謂的“寬大”處理,他非常不滿:“津事草草了結,侯相頗不為時論所許……侯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講求,何能不為所憾?觀其內愧方寸、外干清議之奏,亦可謂較然不欺者。[25]他致信沈葆楨又說:“數年以來,空言自強,稍有變態,即不免為所震懾,恂可憂也?!盵26]早在事件發生之初,左宗棠就主張以強硬的姿態處理此事,他上總理衙門書云:“正宜養其鋒銳,修我戈矛,隱示以凜然不可犯之行,徐去其逼,未可以倉卒不知誰何之人論抵,致失人和?!盵27]正與此札所說“陸戰固有把握,即水戰亦不似從前茫然,且天下事不能專論利鈍,縱使有鈍無利,亦斷無頫首受人欺侮之理也”相一致。 唁沈幼丹[28]中丞書 頃接閩牘,驚悉太翁年丈大人棄養之耗,悲駴無似,遙維禮次衰毀,馀形骨立,曷任凄惶。惟是太翁名業夙隆,朝野欽挹,榮哀并至,無復有加,閣下辭官歸侍,已歷數年,朝盤暮羞,備極敬養,思雖不匱,滅性匪宜,伏望順變節哀,為先靈自重也。飛輪創始,公總其成,時政之要,莫最于此。島國恒視茲舉成毀,以為輕重。今幸為之,已見端緒,非公力肩其成,曷其有濟?局干非居官可比,備御與臨戎何異,矧沖圣未親政之先,島族方睨眎之際,攸關何巨乎!朝命敦慰有加,勿過執常制,以孤中外之望也。茲呈祭文四幅,遙申哀悃。邊塞遙遠,不能備禮,身羈戎索,弗預執紼,至為歉仄。臨紙凄然,敬以為唁,希代陳靈右。不宣。閏十月初四日。 沈葆楨父親沈廷楓(1787—1870),字兼三,號丹林。道光舉人。卒于同治九年(1870)九月十二日。十月,上諭:“惟船政緊要,未便遽易生手,且非有地方之責,沈葆楨守制在籍,亦非出宦在外可比。即著文煜、英桂傳知沈葆楨,于守制百日后,仍將船政事務照常經理,毋得固辭?!盵29]左宗棠也以為“當事疏懇慰留船政,想幼丹亦不能過執常制也。”該唁函也是陳述船政利害,勸說沈葆楨要以大局為重,不宜遵照常制。但沈葆楨并沒有照辦,同年十二月,即呈文堅辭“奪情任事”,船政事務改由夏獻綸經理。 同治十年(1871)五通: 致浙江楊石泉[30]中丞書 前一緘奉寄,想已達覽?,F正進規河、湟,而采運艱阻萬分,竟至停兵以待。又適值周壽珊[31]一病不起,甘南諸軍各懷觀望,呼索尤頻,不得已仍函托胡雪巖勉籌,代借華商銀六十萬兩,認給息金,以濟目前之急。頃聞前在浙時,奏勒富紳楊坊捐賑米五萬石一款,楊坊死后,因撫異姓子為其后,所控經寧紹臺方觀察斷,令捐輸甘餉三十萬,已先允捐十萬,而紳士陳正鑰[32]從中把持,與楊有瓜葛,弟曾保其江蘇直隸州。致其馀不肯認捐,殊出意外。謹以公牘奉答臺端,伏希飭方觀察代為鼎力一辦。并札飭陳紳剴切勸諭楊坊家屬,限令迅速清繳,以濟急需。將來收到若干,即作浙省積欠甘餉畫抵可也,萬望留意。楊坊不義而富,身后無子,留此厚貲,足供旁人覬覦。吳子雋竟入館選,聞之欣然,此固浙中佳士,弟方盼其來秦作官,不意其玉堂天上矣。六月二十三日。 左宗棠令胡雪巖向華商借款一事,也見于其奏稿:“金積底定,進規河湟,甘肅局勢雖有轉機,而臣憂慮方深,正以協餉不時至,臣軍出款日增,入款漸減,必將有不能敷衍點綴之勢。不得已,飭上海采運局向華商籌借銀六十萬,約以各省協餉到上海時,分期扣還。復刊行印票搭發各處糧價,定期四十日、六十日持票取銀,聊資周轉?!盵33]楊坊,字憩棠,浙江鄞縣人。家富巨資,曾捐蘇松太道員,鎮壓過上海小刀會起義,又聯合女婿華爾洋槍隊絞殺過太平軍。同治元年(1862)被清廷革職。所稱“賑米五萬石”一事,發生在同治二年。左宗棠時任浙江巡撫,兩人早有積怨。左宗棠在上奏朝廷的奏折中寫道:“伏查楊坊以市儈依附洋商致富,十數年間,擁資百萬,捐納道員。……此次因浙省奇荒,諭令捐米五萬石賑恤災民,竟敢藐抗不遵,委催罔應。既已因奸致富,又復為富不仁?!彼ゲ檗k時,楊坊卻來稟,說認捐銀一萬兩。這讓左宗棠更為惱怒:“臣所派米五萬石,而該員捐銀一萬兩,以米準銀,僅及三十分之一,不過欲借浙捐為名,希圖諉卸,居心尤為狡詐?!盵34]并奏請朝廷追繳嚴辦。這次則是以甘餉為由,再次勒捐,并請楊昌浚督辦。據左宗棠同治十三年《遵旨開單報銷折》,“自同治十年十月起至十一年三月止,共解到已革道員楊坊之子三品銜候選郎中楊寶镕捐軍餉銀十六萬九千二百三十五兩”[35],催繳效果顯著。左宗棠也表示滿意,并再次致信楊昌濬:“弟原以該故道為富不仁,故勒令報捐甘餉三十萬兩,以懲貪鄙。茲準來示,其子楊寶镕已于前捐十萬之外再捐七萬,而于地方善舉復捐五萬元之多,亦足以贖前愆,其事可以止矣?!盵36] 致胡雪巖觀察書 自籌借之款陸續解到,始能放手作事。移節安定后,渡洮奮擊,連奪康家崖、七甲集、三甲集、鐵門關等隘要,進搗大東鄉、太子寺,以規河、湟,群賊膽落,傾誠求撫,自當分別辦理,以求百年之安,非閣下鼎力助我,何能臻此?朝允褒封,固其宜矣。嗣領事勒赫[37]代遞布茲商人求售火器,已覆知開單送閣下,挑驗合用者數種解營,其價即由尊處撥兌,大約數千金以內在所不惜也。德克碑信來,在其國曾發議論,具見誠懇。總署意在收回傳教一款,以免轇轕,自是正辦,未知彼能恪遵否?吳子雋館選歸來,喜出望外,弟擬贈兩百金為其助喜,請由尊處兌撥。將來散館北行,如弟尚未退,當再為謀之。十一月初三日。 札中所言“褒封”一事,也見于左宗棠九月九日奏折:“布政使銜福建補用道胡光墉,設局上海,購運西洋軍火槍炮,轉運東南協餉,每遇軍用艱巨,餉需缺乏之時,不待臣函牘相商,必設法籌解,以維大局……該員前已捐請從一品封典,請旨賞給正一品封典,以昭激勸?!盵38]左宗棠對吳觀禮極為器重,在福建“嘉應事畢返閩,歸途治漳、泉、龍巖積匪,整飭吏事,均資其籌策”;在陜西,“短衣匹馬,輒居臣前,時或并轡徐行,與商戰略,傳宣進止,臣深賴之”[39]。光緒四年(1878),吳觀禮卒。次年,左宗棠上《已故軍務人員志節可傳懇宣付史館折》,矜其志節,以存其人。 致福建船政局提調夏筱濤觀察書 屢接手書,知船局日見精進,學生課試一等為多,人才萃集,美不勝收。吾中國收海之利,去海之害,為古今辟此奇局,喜何可言!閣下精心運籌,虛心集益,成此偉舉,知與不知,皆共贊嘆。尤復一力肩承,不肯見異而遷,終弟未竟之志,私衷感幸,又何如也。日監督[40]始終盡心,又能和眾,與鄙人去閩之日無殊,當薄致區區,以示眷念之意。一等學生亦思有以獎之,試為我籌,應如何而可,此間荒儉異常,無可持贈也。子穆及貝游擊為我制棉衣千襲,三軍之士挾纊同歡,欲有以報之,亦搜索未得。六十之辰,上荷天庥,諸知好以屏幛見惠者,勉為拜登,其馀未敢領受。見子孝威[41]西來省視,已住營數月,志趣幸頗不劣,聊為慰心。戰狀諸順,惟師行愈遠,餉饋愈艱,無可設想。近頗擬輪船局銷淮鹽,未知可行否,已與雪巖商之矣。十一月二十九日。 沈葆楨丁憂,夏獻綸代理船政大臣,成效頗著。考左宗棠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奏稿有:“據夏獻綸稟,各廠匠作踴躍精進,西洋師匠所能者均已能之。而藝局學徒一百四十馀名,既通英、法語言文字,于泰西諸學,尤易研求。臣前據閩局函報,天文、算學、畫圖、管輪、駕駛諸藝童,有學得七八分者,有學得五六分者,屢請英、法教師考校,列上等者約七八十名,次亦三四十名,將來進詣尚未可量?!盵42]當即此函“學生課試一等為多,人才萃美”之事。用閩船運淮鹽,是左宗棠的一項重要主張。他多次致信胡雪巖討論此事:“若以官造輪船運銷官鹽,還課額于淮,銷之淮岸,于官無損,民間食鹽每斤七八十錢,至賤亦須五六十錢,若用輪船載運,成本頓減,銷價自低,于民為便。各省關應協陜甘軍餉,積欠多至一千三百馀萬,若以閩造輪船運淮鹽,銷淮岸,將來所得贏馀,亦可抵償欠款,于各省無所損,而于隴款不至竟無歸著。”[43]他給黃維煊的書信中也提到此事。但由于涉及各方利益,一直未能實行。同治十二年,左宗棠再次上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重申這一主張:“以新成輪船裝運淮鹽,屯集湖口、漢口,聽各地商販分運行銷各口岸為是。顧儀征為捆掣總要,江西湖口、湖北漢口為囤鹽總要,始事經費非各省籌措不可,而納課行銷,仍遵兩淮現章,絲毫于淮無損,于閩廠修船、養船有益。”[44]李鴻章最初認為不可行,“左帥餉鹽之議,未知其詳;若運淮鹽,必無成議?;贷}歲銷無幾,滯在銷而不急在運耳?!盵45]然思量再三,他還是認為:“該局輪船得此大宗貿易,即以裝運水腳籌添商局租船資本,長江各碼頭均可跕住,既不盡奪民船之利,又可漸分洋商之利,局勢較為擴充,利源亦可漸裕?!盵46]并請兩江總督李宗羲與盛宣懷等商榷。李宗羲得信后,以輪船運鹽窒礙甚多為借口,予以拒絕[47]。此事遂寢議。 致江西劉峴莊[48]中丞書 久不奉書,實緣軍事紛紜,日不暇給,想至好有以亮之。江西比歲安謐,吏飭民諴,歌誦之聲不絕于口,且佩且羨。隴事艱阻萬狀,無事不須仰給友邦求,如閣下之公忠體國,不待征求源源而至者,實不數覯,感仰奚如!見規河、湟,渡洮奮擊,兵氣甚揚,惟千里饋糧,時虞不給,每用廩廩。用兵西北,自古稱難,然不親履其地,猶不知千里無煙、八月飛雪,果何等語也。衰病之軀,本思早避賢路,惟猝易生手,雖才力百倍,亦苦無從著手。身受恩知,不能不婆娑以俟,此等苦心,未敢為外人道耳。黃學博保札行知,希即照入轉交是荷。十二月初四日。 據《穆宗實錄》記載,江西歲撥陜甘協餉為每月兩萬兩,年二十四萬兩。同治八年(1869)二月,左宗棠曾奏請添撥,著劉坤一每月再添撥四萬兩,年添撥四十八萬兩[49]。其馀各省根據經濟條件,多寡不一。陜甘協餉,雖然朝廷一再督繳,但各省積欠非常嚴重。據左宗棠同治十年八月二十九日所上奏折,各省積欠竟達一千二百萬兩之多,只江西和閩海關兩處沒有拖欠[50]。也足證此札“如閣下之公忠體國,不待征求源源而至者,實不數覯,感仰奚如”并非虛言。 致陜西翁玉甫[51]中丞書 昨緘奉賀榮禧,計邀偉照。邇際吉座允升,祥光普護,修舊政而播新猷,知河潤九里,隴上亦被馀庥,不獨三秦人民永其謳頌已也。何梅枵(楫)一案,伯文[52]廉訪于璞翁[53]殂謝、閣下履新交替紛紜之際,竟敢擅作主張,特行翻異,鄙懷實不謂然,已于牘尾批復,并咨達冰案矣?,F在鳳翔李守[54]已經到任,何革令行為當悉梗概,請即發交覆審,以成信讞。趁當未出奏,可以轉圜,倘李守仍模棱其間,是非不能自主,弟當據實直陳也。十二月十六日。 何梅楫一案,左宗棠在給繼翁同爵出任陜西巡撫的譚鐘麟一信中也提到此事,但語焉不詳:“尚有一魯學浩者,狡而貪,玉甫為其所誤。弟曾致書璞山中丞言其不可,玉甫推而遠之,仍令其署缺。至何梅楫一案,尤出意外,閱卷當悉?!盵55]而《穆宗實錄》卻有比較清楚的記載,事在同治八年(1869):“陜西盩厔縣知縣何梅楫,經劉典派委兼辦該縣厘務,輒敢擅用小票就啞柏鎮一處厘卡抽解,數目已大相懸殊。且該員勒派商戶津貼衙門用費,并于生辰索取里民公送壽禮,實屬貪鄙無恥。何梅楫著即行革職,由該署撫、督同司道逐款嚴訊,按律懲辦,以儆官邪?!盵56]何梅楫本是一個貪官,而英奎卻趁蔣志章病死、翁同爵繼任之時為何梅楫翻案,因此左宗棠多次致信陜撫,讓其盡快覆審,以成定讞。 三 又,整理本收左宗棠批札794件,其中31件是《全集》本沒有的。程履豐公牘中也錄有左宗棠十幾件批札,有些見于整理本,如《秦安縣程令履豐稟捐糧抽厘百姓罷市由》等,絕大部分不見于整理本?,F將這些批札抄錄釋讀于下。 爵督憲批:據稟地方情形已悉。至流差濫傳,候行周翼長并鞏秦階道通飭禁止。該令嗣后遇有地方公事,應即并稟翼長并本道,方合體制。另單采辦事宜,系指靜寧蘇牧稟內所言小麥、黃米、小米、豌豆而言。其時繕書漏未抄發原稟,茲照抄補發,仰即查明所稟是否相符。已據周翼長申報,秦安等處采買,派易守履泰總理,已否委員到縣。該令自當竭力會辦,以裕軍儲,毋負委任。繳。 這是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二十九日程履豐《稟地方大概情形另單請示領銀采買由》批文。程履豐于本年十二月十八日到秦安接知縣事,并具稟地方情形。“流差濫傳”,即程履豐所稟“上下站于往來流差仍復給溜單,以致各差到境大肆嘵舌”之事。又據程履豐稟,本月二十五日雖接到采買籽種的批飭,但采購何物、采購多少、幾時運交、交往何處,都沒有明言,加上其時已屆歲末,采買銀兩亦無著落,如何操辦才能不耽誤軍需,因特請左宗棠給札批示。左宗棠一一作了答復。周翼長,即周開錫。 爵督憲批:據稟已悉。吳令現已撤任,姑候周翼長就近察訪,隨時稟聞。除分行周翼長、鞏秦階道外,仰即知照。繳。 這是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二十九日程履豐《稟明遵札查前吳令瑩暨貢生張齡鏡各款由》批文。吳瑩,桐城人。監生。同治元年任靈臺知縣,被誣“庇回滅漢”被清廷革職。四年復職。八年六月,改秦安知縣,又被誣暗通馬正和[57]。左宗棠因此授意吳瑩繼任程履豐暗中調查,并據實上報。經程履豐查,“自該令到任迄今半年,賊匪并未攬入縣境”,而“馬正和攻破秦安東關,吳令遣人與該逆講和,送銀兩千兩”,純屬子虛烏有。鄉紳張齡鏡,則被誣把持公事,經查亦無憑據。但左宗棠仍不放心,仍請周開錫等“就近察訪”。 九年二月二十日奉爵督憲批:硝河城難民攜眷到馬家堡,李德昌[58]應先期稟請核示。該縣三十日奇營運糧駝騾被劫,初一日張家坡莊肆掠回眾,及靜屬霍、李家莊,莊浪屬之徐家城劫掠各案,是否即系此股。仰一并查明,稟請周翼長核辦。繳。 原稟未見,據程履豐《申報難回安插地方并戶口數目請發給良民牌由》所載,本年二月初一日,靜寧邪頭莊、秦安梁山等處回族難民從硝河城攜帶家眷南下,一部分安插在清水縣,一部分安插在秦安縣隴城鎮以北崔家灣。恰巧沿途發生一系列回民劫掠事件,左宗棠遂請程履豐查明是不是這批難民所為。經查,劫掠者來自景家寺,經周開錫派隊剿捕,早已遠遁。 爵督憲批:覽稟欣慰。該令悃愊無華,誠求自可感應。近從甘南來者,亦稱該令安靜無害,殊可喜也。龍王廟額容書就郵寄。繳。六月初四。 這是同治九年(1870)五月二十日程履豐《稟禱雨獲應求書匾額酬神由》批文。本年入夏以后,秦安降雨稀少,影響播種。程履豐往縣東十里龍湫求雨,果獲甘霖,遂請左宗棠書“霖雨蒼生”四字匾額懸掛龍王廟,以答神庥。左宗棠欣然應允。 爵督憲批:該令官聲尚好,幸勉力為之。馬匹盡可不繳。既已繳還,亦毋庸議。繳。十一月十九。 這是同治九年(1870)閏十月二十日程履豐《稟繳還馬匹由》批文。程履豐赴任時,左宗棠曾借其黑馬一匹,因公事需要,一直未還。此月程履豐自己買馬一匹,故將原馬繳還。 爵督憲左批:據稟秦安城內坐厘暫難抽收,自系實在情形,候飭翼長飭秦州稅厘總局將秦安坐厘停止。繳。 這是同治十年(1871)二月初六程履豐《稟坐賈艱難情形應否抽厘請示核奪由》批文。同治九年十一月,因軍餉吃緊,左宗棠札發了新的甘捐章程,秦安縣需捐糧八十萬,此外還要捐辦牙帖、抽取坐賈厘金。但秦安歷經兵燹后,城市荒涼,百業不興。“市廛間無當鋪、無銀樓、無紬緞莊、無洋貨店、無槽坊、無醬園紙札、無行棧藥材、無山珍海錯”,即使有一二貿易者,也是零星門市,貨源都是賒賬得來,如果要抽取厘金,無疑讓這些商賈的生活雪上加霜。因此章程一出,商民罷市兩月。程履豐苦口婆心,勸說無用,只能提請離職。罷市之初,左宗棠非常惱怒,態度強硬,說:“秦安百姓數年來困于逆回、土匪,官兵到境,尚能踴躍輸糧。今則土匪殄滅,回逆不擾,四境安帖,本年秋收頗稔,仍敢罷市抗糧,天良何在!”[59]仍令程履豐曉諭勸說。但商民緊閉鋪門,甚至下鄉歸農,抗傳不到,導致“牙行延不領帖,采運糧料無處更換銀錢,萬分掣肘”,程履豐擔心再催繳下去會“激成事端”,遂再次稟請左宗棠取消厘金,左宗棠只得作罷,并作此批示。 爵督憲批:據稟馮家堡并無殺害回民之事,似尚可信。已飭抄錄來稟,行知清水縣傳諭李德昌詢明是否有說,據實呈覆核示,以服人心。回性善詐多疑,馭之道,總要虛公無成見,一切持平辦理,自可怗服。至稱李軍功欲招回回民,恐漢民有隙,怨詞流露,殆不盡然。蓋回民即歸,無遷漢民以居之之理。李軍功非糊涂,路數當不出此。繳。 這是同治十年(1871)二月二十日程履豐《稟覆馮家堡漢民并無屢殺回民情事懇恩察核由》批文。緣由是左宗棠接到李德昌的報告,說馮家堡附近漢民屢次殺害回民,因此責令程履豐詳查。程履豐經過調查,認為被殺回民多是當地土匪所為,跟馮家堡漢民無關。并說:“李軍功欲將硝河城安插回民招回故土,又恐漢回積有宿隙,難以相安,故怨詞不覺流露耳?!弊笞谔牡呐静幻庥刑蛔o漢民之嫌,他在給夏獻綸的書信中就說道:“回則習俗既殊,形貌又別,漢民與之構釁既深,見則必殺。良回慮解散后,無策自全;匪回則以此劫持其黨,得以自固。其人柔則狡詐,剛則桀驁,知畏威,不知懷德,性與人殊。若圖導引善機,廣開生路,非需以時日,俟其生路斷絕,逆志潛消不可。若草草為之,撫不能久也。”[60]可與此條相參看。 爵督憲批:翼長懇摯公忠,自從征隴上以來,籌餉籌兵,整頓地方,不辭勞瘁,不避嫌怨。因而甘南軍事、吏事漸有起色。正幸金積蕆事,大兵西來,可與共圖河州,肅清腹地,不意憂勞抑郁,遽染沉疴。昨得傅提督[61]等稟報,知病勢增劇,正派員赍藥前往視疾,今午忽得傅提督等稟報,據稱已于月之十五日溘逝。聞報之馀,慟悼何極!繳。 這是同治十年(1871)五月十一日程履豐《稟明周翼長病勢沉重醫藥罔效由》批文。周開錫之死,雖是染病,但與上年十二月范銘部叛亂有關,即批文所謂“憂勞抑郁”。范銘部,當地人稱黑頭勇,士兵多為河州、狄道土著民人。與別軍不同,該軍人員冗雜,婦女家屬皆隨軍雜處,往往浮冒口糧,因此左宗棠特令其精簡兵士,其馀安插墾荒,并委周開錫前往辦理。周開錫到營后,令范銘分營,并將其一部分軍隊調往鞏昌,范銘部下不服,因此嘩變。言者歸罪周開錫,說“周開錫總南路諸軍,既不能御外務,又激變范銘之勇,致長賊焰”,雖左宗棠為其向朝廷開脫,但周開錫郁郁不歡,并請告歸[62]。不久,周開錫發病,因程履豐精通醫學,遂前往診治。四月底,周開錫病情加劇,五月中旬,遂不治。 爵閣督憲左批:據稟請添撥車騾駐會寧縣屬青家驛協運,并酌擬該州里車局章程均悉。查該州差車逕送會寧,會寧接送安定,遵辦已久。且上下站運送程途相仿,并無偏累。若此時該牧以運送會寧為艱,請于青家驛設車接替,則會寧亦有所藉口請於西鞏驛設車替運,彼此推延,反致貽誤要差。仰仍照舊運送,毋準藉詞,玩誤干咎。稟呈所擬里車局章程尚屬詳盡,準即照辦,通詳備案。惟設局以后,益督飭局紳隨時隨事加意稽察,以杜弊竇。該州收取照費,應循照舊章辦理,以歸畫一。繳,單存。 這是光緒元年(1875)八月十二日程履豐《稟到任后審查地方大概情形由》批文。本年程履豐升任靜寧知府,到任后向左宗棠稟告地方情形。程履豐以為,西征轉運,靜寧送之會寧要五日日程,而會寧送至安定只要二日日程,于靜寧不公,故稟請左宗棠飭令會寧縣在靠近靜寧的青家驛設車來接,左宗棠予以拒絕。 爵閣督憲左批:該州抽取落地厘金,每月不過二三十千文,又無厘票,徒資書吏、營兵詐索,應即裁撤,仰即遵照。繳。 這是光緒元年(1875)十月初一日程履豐《稟請裁撤州城落地厘金由》批文。靜寧州舊有落地厘金一項,商人出售貨錢一串,抽厘二十文。這本是戰時臨時籌餉的辦法,后竟成為常規。程履豐到任后,靜寧已經安定。但由于抽厘沒有憑據,書吏、營兵隨意勒索,商人都不肯來州販賣,州內物價騰貴,故程履豐稟請裁撤,以便獲利流通。 爵閣督憲左批:該州嗣后遇餉過境,遵照傳牌注載斤重,撥車外備押運差弁坐車一輛,馀不濫應,自是正辦。駐陜軍需局差弁王鳳岐,既經交與回陜差弁徐立功帶同回局,而從前毆傷之車夫,現已調養就痊,故從寬置議完案,并候沈道[63]知照。繳。 這是光緒二年(1876)六月十日程履豐《稟覆駐陜局押送到王差弁卑州未敢收審早經回局由》批文。所稟乃是駐陜軍需局差弁王鳳岐在解差回陜之時,打傷靜寧車夫一事,靜寧州不敢收審,仍交還駐陜軍需局處理,并上報左宗棠。 爵督憲批:據稟該州雖未行認賑章程,而人心頗厚,外來饑民除傭工、小販自食其力外,或給以錢,或給以糧。該州及鄭參將[64]并于冬間捐發棉衣,年尾年頭又為給食。然任其乞討,施者易厭,而乞者所得,或有或無,或多或少,必不能均平如一,終欠周妥。現在書捐已有成數,仰速催清繳,一面查明老弱無業饑民口數,按期賑以錢米,以藉存活,而待資遣。繳。 這是光緒四年(1878)(具體時間不詳,批札在三月二十七日)程履豐《稟勸賑捐賑情形由》批文。本年正月初四,程履豐接到左宗棠頒發的認賑章程,遂組織各地鄉紳捐資賑災。但事經兩月,應者寥寥。這些鄉紳以設局賑濟,錢款不敷,不如讓難民散處乞討全活為多為藉口,不愿認捐。左宗棠勒令程履豐繼續催繳,并查清饑民數量。四月初一日,靜寧州遵照執行,老弱婦女無生業者,登記入冊,給以腰牌,并賑以錢米。 [①]夏獻綸(1837—1879),字黼臣,號筱濤。江西新建人。以國學生任兵部武庫司主事。咸豐十一年(1861),從左宗棠鎮壓太平軍。以收復湖州府縣敘功,升道臺。同治三年(1864),隨左宗棠入閩。同治九年,任福州船政局提調。沈葆楨丁憂期間,代理船政大臣。后署福建布政使等職。 [②]德克碑(1831—1875),法國人。同治元年(1862),與法國艦隊司令勒伯勒東組織“常捷軍”,鎮壓太平軍。勒伯勒東死后,繼任“常捷軍”統領,協助清廷攻占紹興、杭州、湖州等地,官至浙江總兵,授提督銜。福州船政局建成后,任副監督。因與監督日意格不協,同治九年(1870),往甘肅面見左宗棠,要求調離船政局,左宗棠準其回國代辦軍火。 [③]黃維煊(1828—1873),字子穆,號潔如。寧波鄞縣人。因軍功累官至福建同知。福建船政局創立,親歷沿海實測沙礁水勢,撰《沿海圖說》,并作《福州船政局廠告成記》。同治六年(1867),任福州船政局委員。黃氏熟悉洋情,精通西法,著有《洋務管見》等書。 [④]左澄,字癸叟。湖南湘陰人。宗植子,宗棠侄。胡林翼妹婿。 [⑤]高卿培(1815—1880),字滋園。安徽貴池人。道光十三年(1833)入貲為縣尉。因抵御太平軍有功,以知縣用,擢知府。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鹽運使。 [⑥]吳觀禮(?—1878),字子雋,號圭盦。浙江仁和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舉人。同治三年(1864)入左宗棠幕,深得器重。后隨左宗棠赴陜鎮壓捻軍、回軍,以功授布政使、陜西候補道道員。因眼病留西安,旋中同治十年進士,授編修。工詩,著有《圭盦文集》、《圭盦詩錄》等。 [⑦]此札抄本亦無撰寫日期。 [⑧]《委員署理知縣片》,《左宗棠全集》(奏稿六),岳麓書社,1996年,第231頁。 [⑨]《匯陳變通升補直隸州知州等缺折》,《左宗棠全集》(奏稿六),岳麓書社,1996年,第21頁。 [⑩]《答楊石泉》,《左宗棠全集》(書信三),岳麓書社,1996年,第450頁。 [11]《致秦安縣程履豐》,《左宗棠全集》(附冊),岳麓書社,1996年,第189頁。 [12]定安,字靜村,葉赫拉拉氏。滿洲鑲黃旗人。同治七年(1868),任綏遠城將軍。光緒六年(1880),署黑龍江將軍。后因病休致。十四年,任正白旗漢軍都統。二十一年乞休。 [13]指喜昌。喜昌(?—1891),字桂亭,葛濟勒氏。滿洲鑲紅旗人。從軍西征捻軍,累升至副都統。光緒中,先后出任西寧辦事大臣、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庫倫辦事大臣等。 [14]劉松山(1883—1870),字壽卿。湘陰人。清軍將領,先后隸湘軍王鑫、張運蘭部。同治四年(1865),隨曾國藩北上攻打捻軍,追擊入陜。七年,隨左宗棠鎮壓農民起義。九年,督攻馬五寨,中炮死。 [15]穆圖善(?—1886),字春巖,那拉塔氏,滿洲鑲黃旗人。出身行伍,同治元年(1862)隨多隆阿入陜。三年,授欽差大臣、荊州將軍。次年調任寧夏將軍,主持甘肅軍務。六年,擢陜甘總督。因屢敗于農民起義軍,所部甘軍改由左宗棠節制。光緒五年(1879),改任福州將軍。 [16]金順(1832—1886),字和甫,姓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黃旗人。同治三年(1864),因戰功授鑲黃旗漢軍副都統。五年,調寧夏副都統。因破回有功,賞穿黃馬褂。后隨左宗棠入新疆,平阿古柏之亂。調伊犁將軍,駐守伊犁。 [17]成定康(?—1878),字滌泉,湖南寧鄉人。咸豐十年(1860)入左宗棠幕。左宗棠入陜,領成信軍,兼署綏德知州。光緒元年(1875),授甘肅按察使。 [18]《請勅部撥餉采買糧石片》,《左宗棠全集》(奏稿四),岳麓書社,1996年,第15-17頁。 [19]《答劉壽卿》,《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150頁。 [20](清)羅正鈞撰,朱悅、朱子南校點:《左宗棠年譜》,岳麓書社,1983年,第180頁。 [21](清)羅正鈞撰,朱悅、朱子南校點:《左宗棠年譜》,岳麓書社,1983年,第183頁。 [22]胡光墉(1823—1885),字雪巖,安徽績溪人。著名徽商。曾助左宗棠鎮壓太平軍。同治五年(1866),協助左宗棠創建福州船政局,經理錢款局務。左宗棠入陜,擔任上海轉運局委員,在滬辦理西征軍需。因功賞穿黃馬褂。左宗棠死后,家產被抄,憂懼而卒。 [23]《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197-200頁。 [24]《與夏小濤》,《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203頁。 [25]《答夏小濤》,《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213頁。 [26]《答沈幼丹中丞》,《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204頁。 [27]《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199頁。 [28]沈葆楨(1820—1879),字幼丹,福建侯官人。林則徐婿。道光二十七年(1847)進士。因在江西多次打退太平軍的進攻,被委任為江西巡撫。后因母憂去職。同治六年(1867),左宗棠調任陜甘總督,特上疏請沈葆楨接替自己任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接事后,制造船只、建設學堂,卓有成效。九年十月,沈葆楨因父憂離職。十三年,以欽差大臣督辦臺灣軍務,開化臺灣。 [29]《穆宗實錄》卷二九二,《清實錄》(第五十冊),中華書局,1986年,第1037頁。 [30]楊昌浚(1826—1897),字石泉,湖南湘鄉人。同治四年(1865),左宗棠上疏朝廷,保其為浙江布政使。八年,升浙江巡撫。后升任福建總督、陜甘總督等職。 [31]周開錫(1826—1871),字受山,一作壽珊。湖南益陽人。咸豐四年(1854),入胡林翼幕。征戰太平軍有功,授知府。十一年,從左宗棠入浙。同治三年(1864),署福建布政使。左宗棠改督陜甘,為運軍糧至西北,奉旨總統陜甘南路諸軍。九年,移軍秦州,兼籌甘肅中北兩路餉務。十年,卒于軍。 [32]陳正鑰(1817—1878),字魚門,號仰樓。道光二十九年(1849)拔貢。清廷攻打太平軍時,以士紳累主府局。以功累擢知府,加三品銜。 [33]《餉源中竭懇迅催協解折》,《左宗棠全集》(奏稿五),岳麓書社,1996年,第119頁。 [34]《請勒追革員京米捐款再行押解來浙捐輸賑米片》,《左宗棠全集》(奏稿一),岳麓書社,1996年,第243-244頁。 [35]《遵旨開單報銷折》,《左宗棠全集》(奏稿六),岳麓書社,1996年,第72頁。 [36]《復浙江撫臺楊昌濬》,《左宗棠全集》(附冊),岳麓書社,1996年,第139-140頁。 [37]嗣勒赫(E.H.Slaghek),荷蘭駐上海首任領事。同治十二年(1873)到任,兼管長江各口及寧波事務。 [38]《請獎辦理西征糧餉各員片》,《左宗棠全集》(奏稿五),岳麓書社,1996年,第125頁。 [39]《已故軍務人員志節可傳懇宣付史館折》,《左宗棠全集》(奏稿七),岳麓書社,1996年,第306頁。 [40]日意格(1835—1886),法國人。咸豐六年(1856),參加對華第二次鴉片戰爭。十一年,任寧波稅務司。后任“常捷軍”副班領,鎮壓太平軍。福州船政局成立后,任監督。 [41]左孝威,字子重,湘陰人。左宗棠長子。舉人。蔭主事。工篆刻。 [42]《復陳福建輪船局務不可停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五),岳麓書社,1996年,第231頁。 [43]《答胡雪巖》,《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255頁。 [44]《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417頁。 [45]《復船政大臣沈幼丹中丞》,《李鴻章全集》(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625頁。 [46]《致兩江制臺李》,《李鴻章全集》(信函二),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637頁。 [47]李宗羲(1818—1884),字雨亭,四川開縣人。嘉慶二十四年(1819)進士。以知縣用。太平軍攻打安徽,協助曾國藩管理軍務。升山西巡撫。同治十二年(1873),任兩江總督。李宗羲認為輪船運鹽有四大弊端:一增加費用;二無倉堆儲;三船戶生變;四洋人效仿。詳見《復李爵相輪船不可裝鹽》,載《淮鹺駁案類編》卷六,大象出版社,2013年,第162-163頁。 [48]劉坤一(1830—1902),字峴莊,湖南新寧人。以團練起家。隨劉長佑征戰江西、湖南、廣西等地。咸豐十一年(1861),敗石達開于廣東融縣,一戰成名。授廣東按察使,遷廣西布政使。同治四年(1865),擢江西巡撫。光緒元年(1875),升兩廣總督。五年,調兩江總督。 [49]《穆宗實錄》卷二五二,《清實錄》(第五十冊),中華書局,1986年,第509-511頁。按:劉坤一此年八月有《覆陳滇省月餉無款可籌請飭改撥折》,仍稱江西陜甘協餉為每年二十四萬兩,則四十八萬兩或為臨時添撥。 [50]《餉源中竭懇迅催協解折》,《左宗棠全集》(奏稿五),岳麓書社,1996年,第119頁。 [51]翁同爵(1814—1877),字玉甫,江蘇常熟人。翁同龢兄。以父蔭授官。同治十年(1871)十一月,繼蔣志章出任陜西巡撫,十二月,因丁憂免職。 [52]英奎(?—1879),字伯文。漢軍鑲黃旗人。同治五年(1866)任陜西按察使。十二年,召入京。光緒四年(1878),任庫倫辦事大臣。 [53]蔣志章(1813—1871),字璞山,又字恪卿。江西鉛山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進士。同治八年(1869),任陜西巡撫。卒于任。 [54]李慎,字勤伯,號柏孫。鐵嶺人。隸漢軍旗。咸豐三年(1853)進士。同治六年(1867),任鳳翔知府。十二年,改任西安。后官至陜西布政使、西寧辦事大臣。 [55]《答護陜撫譚文卿中丞》,《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300頁。 [56]《穆宗實錄》卷二七〇,《清實錄》(第五十冊),中華書局,1986年,第753頁。 [57]馬正和(?—1870),陜西西安人?;刈?。同治元年(1862)起義,多次擊敗清軍。后轉戰陜甘寧一帶,為四大營首領之一。九年,圍攻預旺城,陣亡。 [58]李德昌(1827—1896),一作德倉。甘肅清水人。同治元年(1862)發動農民起義。八年,被左宗棠招撫。就撫后,在各處招撫農民起義軍,安插難民,被清廷勅封為武翼都尉。 [59]《秦安縣程令履豐稟捐糧抽厘百姓罷市由》,《左宗棠全集》(札件),岳麓書社,1996年,第232-233頁。 [60]《答夏小濤觀察》,《左宗棠全集》(書信二),岳麓書社,1996年,第192頁。 [61]傅先宗(?—1872),字堃廷,湖北江夏人。同治七年(1868)以記名總督任涼州鎮總兵。十一年河州之役,戰死。 [62](清)羅正鈞撰,朱悅、朱子南校點:《左宗棠年譜》,岳麓書社,1983年,第217-218頁。 [63]沈應奎(1821—1825),字吉田,浙江平湖人。附貢生。初官歸安訓導。咸豐間,授知縣。左宗棠重其才,奏以同知留福建待缺,權泉州知府。左宗棠入陜甘,任駐陜軍需局員。升陜西按察使、貴州布政使、臺灣布政使。 [64]鄭連拔,字炳南,湖南邵陽人。靜寧營參將。后任鎮海營副將,升西寧鎮總兵。 注:本文發表于《文獻》2017年第6期,引用請以該刊為準。感謝卿朝暉老師授權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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