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句話? ![]()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句話出自《道德經(jīng)·第二十五章》。本章先闡述了“道”的概念,接著又說:“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老子最主要的思想就是順應自然,自然是萬物之本。察乎自然,有其固有的本性和規(guī)律,這就是道,故曰“道法自然”。道有先天性和穩(wěn)定性,不以后天的因素和人為的因素而有所改變。道最突出的表現(xiàn)就是天體的運行,天體的運行是有規(guī)律的,所謂“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這和道的本性是一致的,故曰“天法道”。天體“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的運行規(guī)律,形成了晝夜更替、四季輪回的現(xiàn)象,從而使人們產(chǎn)生了時間概念,時間的本質(zhì)就是天體有規(guī)律的運行,時者,天行也。時間決定萬物的生存和發(fā)展,所謂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中養(yǎng)。而大地承載萬物,萬物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中養(yǎng)正是大地的面貌和特性,故曰“地法天”。人作為大地上的生物之一,又是萬物之主宰,故亦稱“大”。大人生于天地之間,為萬物之主宰,對大地上的萬物有深刻的影響,所以大人治世,當根據(jù)萬物的不同特點,努力使萬物物盡其性,物盡其用,維護萬物的自然生態(tài)平衡,故曰“人法地”。 ![]()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是一個遞進的層級結(jié)構(gòu)。“人法地”是最基礎的,大人法地理,繼而奉天時,繼而守恒道,繼而順自然,故順應自然是大人的最高境界。大人為王,統(tǒng)御天下,其最高境界就是順應自然。老子曰:“治大國如烹小鮮”,意思就是王治天下,首要的就是要做到少折騰,順其自然而已。自然之下有四大,曰道,曰天、曰地、曰王,故《道德經(jīng)》曰“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王之為大,最起碼也要做到法地而治,最高境界就是順應自然,否則不為大也,故《道德經(jīng)》在“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之后緊接著就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子夏故壇認為,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是毫無疑問的,但要做到“人法地”就很難了,要達到人完全順應自然的境界,那幾乎就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具有主觀能動性,是生產(chǎn)力諸要素中最活躍最積極的因素,不可能完全被動地順應自然。人生的價值在于更多地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并不斷提高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才會在生存競爭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這也是人的本能。實際上,一切生物都有生存壓力,都有競爭的本能,都有爭取優(yōu)勢地位的動力,只不過除人之外的生物,其活動能力都還不足以改變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其影響就整個自然環(huán)境而言可以說微乎其微。而人就不一樣了,作為地球的主宰,人的發(fā)展速度呈幾何級增長,其影響力足以改造自然。也正因為如此,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也足以破壞自然,造成自然無法自我修復的狀態(tài),這對人類無疑是一種災難,所以人之為大,當適度利用和改造自然,萬不可企圖征服自然。故老子之言雖有一定局限性,卻不失為警世良言,值得世人引以為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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