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老人退休以后不僅每月有一份穩定的養老金待遇放到個人賬戶中,老人去世以后也有一份“豐厚的待遇”可以發放。這部分待遇能發幾個月的“工資”(養老金)呢? 實際上,退休老人去世以后的待遇并不少,是遠超幾個月養老金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第十四條“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 打開鳳凰新聞,查看更多高清圖片 實際上,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和標準,不同省市、不同行業都有差別。 喪葬補助金,早在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草案)》里就有規定,不過名字叫做喪葬補助費。因病非因工死亡的,是兩個月的單位平均工資。但是相同的標準,經歷了幾十年的發展,確實各個地方出現了不同的標準。比如說山東省是1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天津、福建、上海等地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還保持著類似最初的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有關待遇都是包干使用,不退不補的。 撫恤金待遇,最初也是源自于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因病非因工死亡的,根據供養親屬數量的不同發給6~12個月本人工資的救濟費。不過,1957年《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明確退休職工享受的待遇叫做撫恤金。但是,還是有很多地區對于退休職工發放的待遇叫做一次性救濟費或者救濟金。 比如說山東省一次性救濟費的標準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預計2021年會超過7.3萬元,也是一筆相當豐厚的待遇了。上海市一次性救濟金的標準是跟本人的基本養老金掛鉤,供養親屬為一人的發放6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二人的發放9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三人及以上的發放12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另外,還會加發一次性救濟費6000元。 除此以外,像河北省、貴州省都是根據繳費年限發放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寧夏回族自治區是20個月的社平工資。但是福建省只有5個月的省平養老金,浙江省只有1~2.5萬元。 像機關事業單位,實際上還有單獨的待遇標準。事業單位是20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公務員是兩年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40個月的本人基本養老金。 不過,隨著十四五規劃的推動。我們將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國家也明確要求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制度。遺屬待遇全國統一,似乎也指日可待了。 遺屬待遇還有一種發放方式,那就是參照工傷保險的規定,按月發放有關待遇。以家庭為保障單位,確保供養親屬在具有或恢復勞動能力以前,有長期的保障。這樣似乎更符合實際一些,特別是實施三孩政策以后,也打消了人們的疑慮。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是每月按照繳費基數的8%計入,最終用于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一般來說,領取十幾年以后,個人賬戶余額就沒有了。 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這是一少部分地區還保有的待遇,源自于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現在有關待遇標準實在是非常低,像上海市只有570元,還不足當地低保水平的一半,如果真的困難還不如申請低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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