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對于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但個別校外培訓機構,卻違背教學規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長規律,給中小學生加重了課外負擔。因此,國家近幾年加大了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整治力度。作為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成員單位之一的市場監管部門都有些職責? 一是企業法人資格登記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審批機關對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后,進行法人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按照這些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對取得辦學許可證后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進行企業法人登記,營利性民辦學校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民辦學校包含校外培訓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本法所稱的民辦學校包括依法舉辦的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因此,市場監管部門對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有登記職責,這里的登記包括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 二是收費監督管理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這里的有關主管部門包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第三十八第二款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 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教發[2016]2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按學期或者學年收費,收費項目及標準應當向社會公示30天后執行。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攤派費用或者強行集資。”根據這些規定,負有價格監督管理職能的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規收費的民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包含校外培訓機構)是有監管職責的。 三是廣告監管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這里的審批機關指批準辦學許可的教育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對教育、培訓類廣告也有禁止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對廣告審查機關、廣告監管機關的職責也有相應規定。教育、培訓類廣告活動,違反了這些禁止性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負有監管職責。 四是食品安全保障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重點對集中提供餐飲服務的校外培訓機構食堂進行監管。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規定的內容進行監管。 五是明確查處先后職責。合法的校外培訓機構應證照齊全,清理整頓中發現更多的是無證無照,無證有照的校外培訓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教育行政部門是清理無證校外培訓機構的主管部門,不論是否取得營業執照,只要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都由教育部門查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進行了細化的分工,其中“完善日常監管”中規定:“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防止重審批輕監管,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教育部門負責查處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法經營的機構,并在做好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培訓內容、培訓班次、招生對象、教師資格及培訓行為的監管工作,牽頭組織校外培訓市場綜合執法;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做好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等方面的監管工作……公安、應急管理、衛生、食品監管部門重點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衛生、食品條件保障的監管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廳〔2018〕10號)“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各地要健全教育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配合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跨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各部門要將有關違法培訓機構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和公示,對無證開展培訓、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學科培訓及其他違規開展培訓的機構,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取締,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從事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業務,并提請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綜上,市場監管部門對校外培訓機構負有登記、收費、廣告、食品安全等監管職責,而對于無證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是在教育培訓機構先行查處之后再根據他們的提請,對無證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