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推薦 1、嚴禁在運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業半徑下站人 2、嚴禁在設備運行、禁止區域或移動軌跡范圍內站人 3、嚴禁在高處臨邊、孔洞等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嚴禁在易發生有毒有害介質泄漏、易燃易爆生產區域內無安全措施與專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嚴禁在熱態熔融(噴濺)區域、紅鋼運行(高溫輻射)區域以及電離輻射區域附近站人 6、嚴禁在拆卸閥門、管道、設備結構等情況下,處于壓力、勢能釋放的正面區域站人 7、嚴禁在移動設備或裝置、吊裝件或移動車輛站人 8、嚴禁在無監護的立體交叉作業區域或動火作業區域下方站人 9、嚴禁在高壓電氣柜或變電區域無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嚴禁在大型設備拆裝、建筑爆破、環境不明、生產通道等區域未經許可站人 事故案例 嚴禁在設備運行、禁止區域或移動軌跡范圍內站人 嚴禁在移動設備或裝置、吊裝件或移動車輛站人 叉車作業“十不鏟” 1、移動及球形物體未固定 牢靠,不鏟 2、鏟齒上升到極限,不鏟 3、物品埋在地上,不鏟 4、物品超重,超寬,不鏟 5、鏟齒上站人,不鏟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鏟 7、任何帶電物體,不鏟 8、鏟腳沒有到位,不鏟 9、作業人員未離開鏟車5米之外,不鏟 10、鏟車上坐人 (教練車除外),不鏟 電焊氣割“十不干”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起重作業“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 10、吊物過重不吊。 電氣安全十不準 1、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登高作業十不準 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深度近視眼等疾病不準登高; 2、無人監護不準登高; 3、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時不準登高作業; 4、作業現場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暴雨、大雪、大霧不準登高。 5、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6、梯子無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準登高 7、不準攀爬井架、龍門架、腳手架,不能乘坐非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登高 8、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9、高壓線旁無遮攔不準登高 10、光線不足不準登高 施工現場的“十不準” 1、不戴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2、酒后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3、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人。 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6、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7、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8、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9、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煙。 10、施工現場備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人身安全“十不準” 1、不準不設好防護就開始作業。 2、不準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設安全網、不穿防護服作業。 3、不準未搭好腳手架、未放穩梯凳就作業。 4、不準攜帶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業。 5、不準無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撐開挖基坑、溝槽。 6、不準使用安全裝置不齊備的機械(電氣)設備。 7、不準未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8、不準扒車代步或走道心、枕木頭。 9、不準在鋼軌、枕木或車下坐臥、乘涼、休息、避雨和鉆車。 10、不準不了望就穿越線路,堅持“一站、二看、三通過”,嚴禁搶越股道。 “票在人在、兩點、兩范圍、兩安全、一桿、一高、一空間” 票在人在:無票的不干,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不在現場的不干; 兩點:工作任務、危險點不清楚的不干,危險點控制措施未落實的不干; 兩范圍:超出作業范圍未經審批的不干,未在接地保護范圍內的不干; 兩安全:現場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一桿:桿塔根部、基礎和拉線不牢固的不干; 一高:高處作業防墜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一空間;有限空間內氣體含量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干。 十大易出事故類型 二、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三、安全知識匯總,條條都是重點 ![]() 11.什么是全員安全責任制?生產經營單位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 12.為什么要進行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新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 15.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6.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19.消防安全“一懂三會”是什么? 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5、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業領導指派到企業外從事本企業活動,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即輕傷、重傷、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部分:新員工安全生產知識講義 (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 一、為什么要進行安全教育: 1.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培訓是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生產經營單位的重要職責。國家通過一些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機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2.企業生存發展的需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全球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一致化的背景下,企業必須加強安全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譽度和競爭力。安全事故不僅可以影響到員工、影響到股東、影響到客戶、還要影響到企業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最終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 3.員工自我保護的需要:有了安全一切美好的將來才成為可能。工作只有我們獲得相關安全操作常識之后,可以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傷害。 二、安全教育有關規定 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其中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2.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新員工入廠和調換工種的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參加操作。操作工人必須持證上崗。電氣、起重、焊接(切割)、等特種作業的工人均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考試合格后,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注]:①特種作業就是指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為特種作業人員。 ②特種作業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操作等等。 ③我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電工、行車工、叉車工、司機、焊工、氣割工、 4.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教育、“四新”教育和變換崗安全教育。 [注]:“四新”安全教育指:凡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對操作者及有關人員進行專門的教育和培訓,包括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培訓及應急措施的應用等。 除了以上所將的三種安全教育外,還有復工安全教育、特種作業安全教育等。復工安全教育是針對離開操作崗位較長時間的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 1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的概念: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職員工的公司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2什么是安全生產,它的意義是什么? 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通過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使企業生產在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順利進行。 包括兩個方面的安全: ①人身安全(包括勞動者本人及相關人員); ②設備安全、安全生產工作:為搞好安全生產而開展的一系列活動。 3什么是安全技術? 安全技術:為了預防或消除事故根源,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著有害于工人人身安全健康或有損于機器設備的燃燒、爆炸、觸電、絞輾、高空墜落、塵毒污染等危險因素,從設計、工藝、生產組織、操作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4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5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消防方針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消防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6員工安全生產的主要職責: ①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④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⑤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織或有關部門匯報; ⑥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⑦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⑧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7人本原理: 在生產生活中必須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體現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這就是人本原理。 [注]:“以人為本”就是以人為根本,始終把人的地位放在第一,根據人的思想和行為規律,運用各種激勵手段,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挖掘人的內在潛力。 8五同時 “五同時”是指:企業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注]:五同時”要求企業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組織管理環節中去。 “五同時”使得企業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制度、安全衛生技術規范、標準、技術措施,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9四不傷害原則: 四不傷害就是指在生產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10三同時”的原則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中,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注]:這一原則要求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在投產使用時,必須要有相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之配套使用,使勞動條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11預防原理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這就是預防原理。在可能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或設施損壞和環境破壞的場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注]: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在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發生重合,使能量逆流于人體,造成事故的發生。我們控制事故的發生也就是從人和物兩個方向入手,通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從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舉例]:由于機床的旋轉部位外露而造成的工人的手被絞傷。首先機床的危險部位外露是由于設備本身存在安全隱患,也就的不安全的的狀態。而人的手靠近外露旋轉部位,是屬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只有是人的手伸進了危險部位、而設備本身的旋轉部位外露,事故才會發生。 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人為錯誤。包括引起事故發生的不安全動作;也包括應該按照安全規程去做,而沒有去做的行為。不安全行為反映了事故發生的人的方面原因。 不安全行為分下列幾類: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2、造成安全裝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設備;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等)存放不當;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汽車擋板等);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為;11、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12、不安全裝束(如在有旋轉零件部位的設備旁穿肥大服裝等);13.對易燃易爆危險品處理錯誤。 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導致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不安全狀態反映事故發生的物質條件方面的原因。包括物、作業環境潛在的危險。不安全狀態分下列幾類: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3、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有缺陷(如防護服、手套、護目鏡、面罩、安全帶、安全鞋等);4、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法規(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2勞動保護的具體內容 ①工作時間的限制和休息時間,體檢制度; ②多項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及措施; ③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④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 3員工的安全生產八大權利 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和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4員工的安全生產四項義務 ①遵章守紀,服從管理; 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③參加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④發現事故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5工傷認定基本知識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①項、第②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③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殘或者自殺的。 6職業病防治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都有對于職業病預防方面的規定,一般來說,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才能稱為職業病。職業病的診斷,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具有一定專門條件的單位進行。最常見的職業病有塵肺、職業中毒、職業性皮膚病等。 確診職業病,關系到工人能否享受國家的勞動保險待遇,故不僅是醫學上的問題,也涉及到正確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一般說,正確診斷依賴于下列三個條件: ①詢問職業史 包括工種,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機會和接觸程度,環境條件等資料,為深入了解病因,除口頭詢問外,有時需要直接到現場觀察,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接觸史的資料,僅有定性還不夠,還應該是定量的,即環境監測資料或工齡的記錄。 ②體格檢查 與一般臨床所用方法類同,但對某一類職業因素所致疾病,如職業史比較明確,則可根據發病特點,選擇某些項目重點檢查。 ③實驗室檢查 有一些職業病,臨床表現不明顯,常靠實驗室檢查。 7特殊作業工種內容: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配電工、變電運行工、變電檢修工、維護電工、外線電工、直流電工等; 2、金屬焊接作業:含電焊工、氣焊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起重機指揮、電梯司機、安全檢測與維修工等;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叉車司機、裝載機司機、小礦車司機、電瓶車司機等;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作業、腳手架裝接和拆除作業、腳手架維修作業等;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司爐工、(包括:常壓和有壓鍋爐或稱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承壓鍋爐的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等;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操作、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工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測風測塵工等;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專職安全檢查員等;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信號工,把罐(把鉤)工等; 14、采掘(剝)作業;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運輸押運工和儲存保管員; 17、機動車駕駛員; 18、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他作業。 1安全管理十須知 ①一個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②二條守則:崗位職責;操作規程。 ③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④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領導責任未追究不放過;廣大職工未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⑤五個須知:知道本單位安全工作重點部位;知道本單位安全責任體系和管理網絡;知道本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知道本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搶險預案。 ⑥六個不變: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變;企業法人代表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變;行之有效的安全規章制度不變;從嚴強化安全生產力度不變;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不變;充分依靠職工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不變。 ⑦七個檢查:查認識;查機構;查制度;查臺賬;查設備;查隱患;查措施。 ⑧八個結合:建立約束機制與激勵機制相結合;突出重點與兼顧全面結合;職能部門管理與齊抓共管相結合;防微杜漸與突出保障體系相結合;弘揚安全文化與常抓不懈相結合;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相結合;落實責任制度與完善責任追究制相結合;強化安全管理與推行安全生產確認制相結合。 ⑨九個到位:領導責任到位;教育培訓到位;安管人員到位;規章執行到位;技術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檢查力度到位;整改處罰到位;全員意識到位。 ⑩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僥幸;麻痹;偷懶;逞能;莽撞;心急;煩躁;賭氣;自滿;好奇 2安全生產十不準 ①不戴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②高空作業不掛安全網、不系安全帶,不準施工; ③穿高跟鞋、拖鞋、赤腳不準作業; ④工作時間不準喝酒,酒后不準作業; ⑤高空作業所用物料不準隨便拋下; ⑥電源開關不準一閘多用; ⑦機械設備不準帶病運行; ⑧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不準使用; ⑨吊車無人指揮、看不清起落點不準吊裝; ⑩防火禁區不準吸煙;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3安全生產的“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4四不傷害:即自己不傷害自己,自己不傷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5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三無: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 7雨季“八防”:防中暑、防雷擊觸電、防物體打擊、防淹溺、防車禍、防洪汛、防坍塌、防中毒。 8冬季六防:防凍、防滑、防火災、防爆炸、防中毒、防機械傷害。 9三同時:即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0在生產中必須做到“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1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①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②二米以上的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③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面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⑤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⑥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把桿下方不準站人。 12安全顏色 我國規定的安全色是用來表達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它的作用是使人們能夠迅速發現和分辨安全標志,提醒人們注意安全,預防發生事故。我國安全色標準規定紅、黃、藍、綠四種顏色為安全色。同時規定安全色必須保持在一定的顏色范圍內,不能褪色、變色或被污染,以免同別的顏色混淆,產生誤認。 安全色的定義: 紅色:很醒目,使人們在心理上產生興奮性和刺激性,紅色光光波較長,不易被塵霧所散射,在較遠的地方也容易辨認,紅色的注目性高,視認性也很好。所以用來表示危險、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標志。機器設備上的緊急停止手柄或按扭以及禁止觸動的部位通常用紅色,有時也表示防火; 藍色:藍色的注目性和視認性都不太好,但與白色配合使用效果顯著,特別是在太陽光下比較明顯。所以被選為含指令標志的顏色,即必須遵守; 黃色:與黑色組成的條紋是視認性最高的色彩,特別能引起人們的主意,所以被選為警告色,含義是警告和注意。如廠內危險機器和警戒線,行車道中線、安全帽等; 綠色:注目性和視認性雖然太高,但綠色是新鮮、年輕、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遠、生長、安全等心理效用,所以綠色提示安全信息,含義是提示,表示安全狀態或可以通行。車間內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車輛通行標志,消防設備和其他安全防護設備的位置表示都用綠色。 13安全標志(微信訂閱:每日安全生產) 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常見安全標志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GB13495-92《消防安全標志》如下: 14.對比色是指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四種安全色的相對應對比色只有黑白兩種顏色,如下表所示:
[注]:a.對比色有黑白兩種顏色,黃色安全色的對比為黑色;紅、藍、綠安全色的對比色均為白色。而黑、白色互為對比色。 b.黑色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圖形符號,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和公共信息標志。白色則作為安全標志中紅、綠、藍三色的背景色,也可以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和圖形符號及安全通道、交通上的標線及鐵路站臺上的安全線等。 3.識別色:人們在各種氣瓶上涂上各種顏色和字體來區分它們,就是利用了安全色和對比色來識別
[注]:在我們公司經常見到的有乙炔和氧氣氣瓶,這兩種氣體主要用于進行氣割、氣烘等作業。屬于易燃易爆、危險性比較大的壓力容器。 安全線: 在企業中用以劃分安全區域與危險區域的分界線。廠房內安全通道的標示線,鐵路站臺上的安全線都是屬于此列。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全線用白色(公司是用黃色線劃分),寬度不小于60mm。在生產過程中,有了安全線的標示,我們就能區分安全區域和危險區域,有利于我們對危險區域的認識和判斷。 15滅火設施的正確使用 ⑴固定滅火系統: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預作用滅火系統等。 ⑵移動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水桶、鐵鍬等。 滅火器的正確使用 消火栓的正確使用方法 16進入現場前的防護措施
(c)手腳防護 (d)墜落防護 17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圖解 (一)安全帽佩戴 四步掌握正確安全帽佩戴方法(二)安全帶佩戴 1、準備工作: 首先,抓住安全帶的背部D型環,搖動安全帶,讓所有的帶子都復位。 其次,解開胸帶,腿帶和腰帶上的帶扣,松開所有的帶子。 ![]() ![]() 2、開始穿戴: ![]() ①肩帶處提起安全帶 ②將安全帶穿在肩部 ③將胸部紐扣扣好 ④系好左腿帶或扣索 ⑤系好右腿帶或扣索 ⑥調節腿帶直到合適 ⑦調節肩帶到合適⑧穿戴完畢,開始工作。 (三)耳塞佩戴 (四)隨棄型防顆粒物口罩佩戴 頭戴式佩戴動作 耳戴式佩戴動作 頸戴式佩戴動作 (五)防護面罩佩戴 第一、二步 第三、四步 第五步 (六)防護眼鏡選擇與佩戴 18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廠員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增強法制觀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公司所有生產崗位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2.進入作業場所,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要把拖過頸部的頭發放入帽內;操作旋轉機床時,嚴禁戴手套或敞開衣袖(衣襟);不準穿腳趾及腳跟外露的涼鞋、拖鞋;不準赤腳赤膊;不準系領帶或圍巾。 3.職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不準打鬧、脫崗、睡崗和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4.各崗位的重復操作、稱料、投料、主要控制技術必須經過認真核對,嚴格執行雙檢制。 5.一切機械設備、壓力容器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勤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6.凡二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其中應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動火區內動火,其它動火一律要辦“動火許可證”;檢修應辦“檢修許可證”;登高作業要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其他高危作業要辦理安全許可證。凡在有毒區域內工作,必須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監護。 7.操作前,應檢查設備或工作場地,排除故障和隱患;確保安全防護、信號連鎖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設備應定人、定崗操作;對本工種以外的設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培訓后方可操作。 8.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主有從,統一指揮;作業場所不準奔跑、跳躍、嬉戲、打鬧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酗酒者進入作業場所。 9.凡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不準觸及運轉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切屑;用風槍吹鐵屑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不準站在旋轉工件或可能爆裂飛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進行操作、調整、檢查、清掃設備;磨工(不含磨工)以前工序搬運工件時,必須戴防護手套;不準無罩或敞開護罩開車;工作完畢或中途停電,應切斷電源、氣源才準離崗。 10.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在動力開關處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必要時設人監護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術措施。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 11.行人要走指定安全通道,注意警示標志,嚴禁貪便道跨越危險區;嚴禁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過和停留;禁止站在唧車、手推車上滑行;車間內不準騎自行車,在廠區騎自行車時必須沿指定路線行駛。在廠區路面或車間安全通道上進行土建施工,要設安全遮攔和標記,夜間設紅標燈。 12.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者,嚴禁從事特種作業。 13.高處作業、電氣檢修(高壓電,380V以上)、禁火區動火等危險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手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14.安全、防護、警戒標志、防雷接地等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消防器材不準隨便動用,其放置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無關物品。 15.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明火作業;變、配電室、空壓站、發電機房、鍋爐房、油庫、油漆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16.保持廠區、車間、庫房的安全通道暢通;現場物料堆放整齊、穩妥、不超高;及時清除工作場地散落的鐵屑和廢料。 17.嚴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 18.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要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 19.所有員工除遵守本總則外,還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1安全用電主要應對措施: ①非電工嚴禁動電; ②各種電器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接地是否良好; ③所有用電器具必須經過漏電保護器,而且漏電保護器必須靈敏可靠; ④應使用優質的電纜線,嚴禁使用膠質線; ⑤禁止用扎絲等導電材料捆綁電纜電線; ⑥所有用電開關應標明用途和責任人; ⑦學會觸電急救知識。 2車輛傷害主要應對措施: ①項目部施工處靠近縣城、國道,交通安全尤為重要; ②遵守交通規則?車輛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狀態,燈光齊全; ③多人行走時應成縱隊而不應排成一排; ④通勤車輛不得人貨混裝、不得超員、不得超速行駛。 3物體打擊主要應對措施: ①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除非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②進入工作面必須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帶; ③腳手架上的雜物應及時清理,所有工器具必須袋裝吊運,嚴禁拋扔,除非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4高處作業墜落安全措施: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分為一級高處作業:2-5M;二級, 5-15M ;三級, 15-30M;四級,30M以上。 主要應對措施: ①首先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比如設置好安全圍欄、鋪滿跳板、掛好安全網等; ②在上述設施不完善的情況下應系掛安全帶,安全帶的正確系法應是高掛低用; ③身體應滿足要求,患有高血壓、低血糖、癲癇等不適應癥的人員嚴禁上高架作業。 5預防高層建筑物墜物安全措施 ①地面“四防”檢查小組每月組織相關單位對高層建筑物頂、側部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檢查; ②高層建筑物頂、側部有附屬設備、設施的單位,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的牢固性,做好檢查記錄; ③高層建筑頂、側部施工作業,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請有關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高空防墜條款,作業地點的下方要設置隔離警戒線,并在各路口、出入口設警戒人;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④各單位二層以上的窗臺外側嚴禁放置物品,打掃窗部衛生要安排專人在下部設好警戒; ⑤在高層建筑附近地面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⑥各建筑物窗戶打開或關閉狀態時必須鎖固,風力超過6級窗戶必須關嚴; ⑦各單位或部門對所負責建筑物的外墻皮必須定期檢查,有脫落危險的必須設好警戒線及警示牌,嚴禁人員進入,并及時匯報或處理。 6乘坐電梯安全防護措施: ①注意安全標志。乘坐電梯,首先要查看電梯內有沒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電梯有安全標志才能保障安全。 ②電梯超載很危險。電梯不能超載,報警時,就等下一趟吧! ③別頂著電梯門。當電梯門快關上時,千萬不要強制沖進電梯,阻止電梯關門,切忌一只腳在內一只腳在外停留,這樣可能受傷。 ④不要隨便按應急按鈕。應急按鈕是為了應付意外而設置的,電梯正常運行時不要按動,否則會經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⑤電梯開門走車很危險。乘坐電梯時,如果電梯門沒有關上就運行,這說明電梯有故障,乘客不要乘坐,同時向維修人員報告。 ⑥維修中的電梯別上。來到電梯前,乘客首先看看是否掛有“停梯檢修”標志。如果電梯在維修,應掛有這種標志,乘客不要乘坐。 ⑦發生火災時千萬別用電梯逃生。司機或乘客在發生火災時應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火未蔓延的樓層,乘客禁止使用電梯逃生,而要從樓梯逃生。 ⑧意外時千萬別慌。電梯運行中出現故障時,乘客不要驚慌,應設法通知維修人員救援,不要亂動亂按,等待是保障安全的明智選擇。 ⑨進出電梯須觀察。電梯停穩后,乘客進出電梯時應注意觀察電梯轎箱地板和樓層是否水平,如果不平,說明電梯存在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以保障乘客安全。 7如何做好安全防護: ①要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如穿軟底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能穿皮鞋或塑料硬底鞋作業; ②登高時禁止使用沒有防滑或梯檔缺損的梯子。梯頂端應放置牢固或有專人扶梯; ③登高時用的腳手架要符合規定。使用前要檢查是否有斷裂傷痕,擱置必質平衡牢靠,兩梯要用繩索扎牢; ④注意腳手架是否堅固、結實、平衡。各層都要放底板籬笆,上下腳架要有良好的扶手,確保安全; ⑤高處作業下方必須設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的施工,必須在4—6米處設一層固定的安全網,每隔12米(四層樓)再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并同時設一道隨墻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 ⑥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須在上面搭設跳板或下方滿搭安全網; ⑦冬季在寒冷地區從事高處作業時,要防止踏冰滑倒,不準在走道、腳手架上倒水; ⑧在高處作業遇有雷擊或烏云密布將有大雷雨時,腳手架上的作業人員必須立即離開。 8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措施 ①總平面防火; ②建筑物耐火等級的劃分與選擇; ③合理劃分防火分區、防煙分區,設置防火分隔物、擋煙垂壁; ④采取安全疏散措施; ⑤室內裝修防火; ⑥通風、空調系統防火和建筑防排煙措施; ⑦工業建筑防爆; ⑧設置必要的建筑消防設施。 9高層建筑火災逃生措施 ⑴應盡量利用建筑物內設施逃生 ①利用消防電梯進行疏散逃生,但著火時普通電梯千萬不能乘坐; ②利用室內防煙樓梯、普通樓梯、封閉樓梯進行逃生; ③利用建筑物的陽臺、通廊、避難層、室內設置的緩降器、救生袋、安全繩等進行逃生; ④利用觀光樓梯避難逃生; ⑤利用墻邊落水管進行逃生。 ⑵應積極開展逃生的自救和互救 ①利用各樓層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泡沫滅火器或水槍撲滅初期火災是最積極的逃生方法; ②互相幫助,共同逃生。對老、弱、病、孕婦、兒童及不熟悉環境的人要引導疏散,幫助逃生; ③自救逃生。發生火災時,要積極行動,不能坐以待斃,要充分利用身邊的各種利于逃生的東西,如把床單、窗簾、地毯等接成繩,進行滑繩自救,或用洗手間的水淋濕墻壁和門,阻止火勢蔓延等。 1意外傷害急救方法: ①遇到意外傷害時,不要驚慌失措,要保持鎮靜,并維持好現場的秩序; ②在周圍環境不危及生命條件下,一般不要輕易隨便搬動傷員; ③暫不要給傷病員喝任何飲料和進食; ④如發生意外,而現場無人時,應向周圍大聲呼救,請求來人幫助或設法聯系有關部門,不要單獨留下傷病員無人照管; ⑤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現場、傷病員人數、傷病情況、傷病處理等; ⑥根據傷情對病員分類搶救,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先近后遠; ⑦對窒息、呼吸困難的傷病員,迅速進行人工搶救; ⑧對傷情穩定的人員,迅速轉運就近醫院; ⑨現場搶救必須統一服從領導,不得各自為政。 2觸電急救方法: 觸電急救最重要是動作要迅速、救法要得當。快速、正確地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快速正確地急救。爭取時間,就是爭取了生命。 如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脫離低壓電源方法:切斷電源、割斷電源、挑開電源線、拽開觸電者和墊絕緣物等5種辦法。 (2)脫離高壓電源方法:打電話停電、使絕緣工具、拋裸金屬軟線; (3)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注意事項: ①不得采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作為工具; ②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③救護人宜用單手(右手)操作,戴絕緣手套解脫觸電者; ④做好預防觸電者脫離電源后墜落或摔死的措施; ⑤切斷電源應考慮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人。 觸電急救現場應用的主要救護方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臟擠壓法。 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法施行人工呼吸以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捏緊觸電者鼻孔,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口內吹氣,時間約為2秒鐘,吹氣完畢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松開觸電者的鼻孔,讓他自行呼氣,時間約3秒鐘,每分鐘約12次。 胸外心臟擠壓法 胸外心臟擠壓法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騎跪在其腰部兩側,兩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傷者心窩上方、胸骨下,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擠壓后迅速松開,胸部自動復原,血液充滿心臟,以每分鐘60次速度進行。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都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擠壓,如現場僅一人搶救,可以兩種方法交替使用,每吹氣2—3次,再擠壓10—15次。搶救要堅持不斷,切不可輕率終止,運送途中也不能終止搶救。 3中暑急救方法: 中暑是由于高溫、日曬引起的一種急性疾病。中暑后會出現頭暈、頭痛、全身無力、口渴、心悸、惡心、嘔吐等癥狀,嚴重時會突然暈倒。中暑又可分為先兆中暑、輕癥中暑及重癥中暑。 中暑急救的方法是:讓中暑病人立即離開高溫環境,轉移到陰涼通風處休息,并解開衣服,呈平臥姿勢,同時讓患者多喝含鹽飲料。對于先兆中暑者,可不進行特殊治療,讓他自然恢復正常。對于重癥中暑病人,要立即送醫院搶救治療。 4砸傷急救方法: ①立即挖出傷員,注意不要再度受傷,動作要輕,準、快,不要強行拉。如全部被埋應盡快將傷者的頭部優先暴露出來,清理口鼻泥土砂石、血塊,松解衣帶,以利呼吸; ②使傷員平臥,頭偏向一側,防嘔吐物堵塞呼吸; ③傷口出血時應用布條止血和凈水沖洗傷口,用干凈毛巾包扎好以防感染; ④骨折時要用夾板或代用品固定; ⑤呼吸停止者,口對口人工呼吸; ⑥心跳停止者,實行胸外心臟按壓; ⑦搬運傷員要平穩,避免顛簸和扭曲; ⑧有條件時及早輸血、輸液。 5高空墜落急救方法: ①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②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頸部和軀干不能前屈或扭轉,而應使脊柱伸直,絕對禁止一個抬肩一個抬腿的搬法,以免發生或加重截癱; ③創傷局部妥善包扎,但對疑似顱底骨折和腦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導致顱內感染; ④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松解傷員的頸、胸部鈕扣; ⑤復合傷要求平仰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解開衣領扣; ⑥周圍血管傷,壓迫傷部以上動脈干至骨骼。直接在傷口上放置厚敷料,繃帶加壓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響肢體血循環為宜; ⑦快速平穩地送醫院救治。 6火場急救方法: ①新到一個地方應先熟悉環境,知道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所在; ②著火后不要驚慌,報警與救火、自救應同時進行,如果是初始火災,分清著火點源后用身邊的滅火器具或濕被單覆蓋即可滅火; ③如果火勢太大或著火點不在自己屋內,如果門很熱,說明室外已是火海,切不可貿然開門,更不要著急跳樓,如果情況緊急,可把被單、衣服等撕成條綁緊后從窗外溜下,或將水淋濕墻壁和門阻止火勢蔓延,洗手間是求生的最佳地方; ④不能因清理行李和貴重物品而延誤時間; ⑤不能在濃煙彌漫時直立行走; ⑥大火伴著濃煙騰起后,應在地上爬行,避免嗆煙和中毒; ⑦地面有火應穿上鞋; ⑧如果身上著火了,千萬不要奔跑,要趕快把衣服脫下,或躺在地上打滾把火苗滅熄。 7淹溺急救方法: ①如身邊有繩索、木板或其他不易下沉的物件,可拋給溺水者,再拖其上岸; ②游泳技術較好的,可迅速繞其背后,抓住頭發或夾其腋窩,以仰泳方式將溺水者救出水面; ③救到地面后,立刻將其平臥,解開衣帶,清除口鼻等處泥沙雜草,以保證呼吸道通暢; ④及時控水也很重要。搶救者單腿半跪,將溺水者頭朝下、肚皮貼在自己膝上,使肺、胃內積水排出;或將溺水者扛在肩上,腹部置救治者肩峰上,邊快步走動邊控水,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人工呼吸作用; ⑤控水時間不宜過長,特別是當控水作用不明顯時,應抓緊時間采取其他急救措施。例如,一方面作人工呼吸,一方面作胸外心臟按壓,兩者協調進行(即平均吹一口氣,按壓心臟4~5次),最好由兩人協調配合進行。若溺水者牙關緊咬,也可將人工呼吸方式由口—口改為口—鼻,但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均應持久地堅持下去。因為相當多的溺水者此時處于“假死”狀態,被救希望仍很大。 真死的判斷:①瞳孔擴大; ②關節疆硬; ③出現尸斑。 上述搶救應就地進行以免因送醫院而延誤時間,同時,應盡快和醫生取得聯系。醫生在搶救過程中會酌情使用強心藥和呼吸興奮劑,對盡快糾正呼吸循環衰竭常有很大幫助。 8電梯故障應急方法: 常見電梯故障: ①電梯突然停電困人; ②電梯機械部分或電氣部分發生故障困人; ③電梯運行速度突然不正常; 電梯發生故障時應急要點: ①電梯速度不正常時,應兩腿微微彎曲,上身向前傾斜,以應對可能受到的沖擊; ②被困轎廂時,應保持鎮靜,不要驚慌,立即用電梯內警鈴、對講機或電話與有關人員聯系,等待外部救援。如果報警無效,可以大聲呼叫或間歇性地拍打電梯門; ③電梯突然停運時,不要輕易扒門爬出,以防電梯突然開動; ④運行中的電梯進水時,應將電梯開到頂層,并告知維修人員; ⑤如果電梯運行途中發生火災,應將電梯在就近樓梯停靠,并迅速利用樓梯逃生。
1.上崗前,應按照操作要求和本工種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所用勞保用品損壞、失效及時按公司規定程序申領。 2.進入現場要注意現場標識、提示信號等各種安全警示,要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和指揮,不得跨越運轉設備,不得擅自進入明令禁止入內的危險區域,不得指使他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標準進行操作,不得動用他人設備。 3.工作前應確認工作環境與現場是否整潔有序,路面、樓梯、走廊是否平整,有無油污、積水、積雪、和積冰。確認工作環境有充足的采光,欄桿完整,井蓋齊全。 4.上崗前應充分了解作業內容,檢查現場作業中有無造成觸電、著火、爆炸、墜落、中毒、中暑、燙傷、燒傷等不安全因素,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認后方可上崗作業。 5.非本崗位人員不準亂動電氣、機械設備、氧氣、乙炔等各類閥門開關。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班前、班中不準飲酒、班中不準竄崗、打逗。不準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或物品帶入作業現場。 7.不得在廠區和辦公場所焚燒雜物。 8.員工應熟悉火災應急預案,發生火災時應盡可能切斷電源,拔打火警電話119。撲救初起火災,要選用正確的消防器材并站在上風側。日常準備毛巾等必備的防火逃生工具,火勢無法控制時要及時撤離。 9.員工在進行帶壓清掃堵塞的管道時,出口法蘭處禁止站人。 10.切割或拆除管道、鋼結構架等重物時,應站在可靠固定的一側。可能墜落或切割可能彈動的一側應用繩子或鏈式起重機牽引、緩慢落地。 11.用人力垂直或傾斜地拉動物體應有防止突然墜落、斷落、脫落的措施。 12.使用大錘時,禁止戴手套和對面打錘。 13.堆放物品時應由低往高堆放,形成梯形,底腳卡牢,下大上小;平面物品要壓縫堆放,取出物品時應自上而下,禁止從中間抽取。 14.拆除工作前應有安全預案,并做到自上而下逐步確認,預防倒塌,時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5.工作場所內不準坐、靠欄桿休息,上下樓梯必須手扶欄桿。嚴禁翻越平臺、窗臺、門梁、護欄等。 16 徒手搬運重物(尤其樓梯處)要注意搬運的適當姿勢和施力,持穩后再慢慢垂直起身,防止造成身體的扭傷或拉傷,或重物掉落造成壓傷或挫傷,注意周圍環境狀況,保持警覺。 17.在過道、室內、洗手間等濕滑地面行走要注意慢行,防止滑倒摔傷。 18.打熱水時,必須先將熱水瓶口對準熱水龍頭口再打開龍頭,水滿時及時關閉龍頭。提水上樓,要提穩走實并使熱水瓶與身體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以防熱水瓶爆裂造成燙傷。定期檢查熱水瓶支膽托和提把的安全可靠程度,不合格就及時更換。 19.接待活動中要給來訪者以適當的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安排熟悉現場的人員專人陪同和監護。
1.不準違章操作、違章指揮。 2.不準班前、班中飲酒。 3.不準脫崗、睡崗。 4.不準開超速車。 5.不準隨意進入要害部位。 6.不準擅自開動各種開關、閥門和設備。 7.不準穿戴不規范防護用品上崗。 8.不準在起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9.不準在廠房內奔跑。 10.不準在廠內燃放煙花爆竹。
1.工作前認真檢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結束后工具應放在規定的位置。 2.開動設備前,必須與相關及周圍人員聯系(鳴鈴示警等),做好現場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動。 3.不開動防護設施短缺或失效的設備。 4.檢修、清掃、調整、潤滑機械設備時,應停機、拉閘掛牌。必須在運行中調整的,要設專人監護,并有防止人體與運動部位接觸的措施。 5.設備檢修、清理后,應恢復安全防護設施,并保證齊全有效。 6.發現安全故障或隱患時,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及時整改。 7.檢修中拆除了安全欄桿、圍墻等安全設施后,必須以臨時措施代替,檢修后按原設計修復或恢復。 8.對運轉設備或車輛檢修后,應由檢修人員、操作人員共同認可,由操作人員試車。 9.員工嚴禁跨越皮帶、托輥、機電的旋轉的機械設備,禁止隔機傳遞工具,上、下傳遞工具時不許擲、拋。 10.對設備的轉動部位加油時,須使用長嘴加油器。
1.吊車司機必須認真執行“十不吊”。 ——超負荷不吊。 ——斜拉歪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物體埋在地下不吊。 —— 重量不清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捆綁不實、物體不在中心不吊。 ——信號不清不吊。 ——無人指揮或違章指揮不吊。 2.吊裝物品時,必須有防傾倒措施,墜落半徑內不準有人。 3.嚴禁超負荷使用各類起重設備和工具。 4.進行起重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起重支點、吊點、固定點必須確認牢靠。 6.吊車在坑、溝邊沿及架空線下作業,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7.配合吊車作業的人員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轉范圍內。 8.吊有尖銳棱角物體時,要在鋼絲繩與物體棱角間加保護墊,防止因重物尖銳棱角對鋼絲繩產生折損而造成繩斷,物體墜落傷人。 9.多人進行起重作業時,必須由一人統一指揮,指揮手勢、信號要明確。 10.吊物不準從人體或重要設備上經過,物體吊運過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準站人。 11.檢修天車時,必須停電、掛牌,必要時地面設警戒線,并指派專人監護。 12.天車對汽車進行裝卸貨物時,汽車司機禁止待在駕駛室內。在裝卸過程中,天車起吊或落吊時汽車上禁止有人。 13.上下天車、龍門吊等起重設備時,要與司機聯系好,待車停穩后,再上下車。
1.非電氣專業人員不得進行電器安裝與維修,不得擅自接電源。 2.電氣專業人員在安裝、維護、檢修電器設備后,不得留有隱患。 3.嚴禁使用未經檢測合格的絕緣工器具。 4.移動電器電源線不準拖拉,電源接長線只允許有一個接頭,并不準裸露金屬線。 5.手持電動工具、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度,并定期校驗,確保靈敏可靠。 6.對電風扇、電焊機等可移動式電氣設備,在移動時應做到先拉閘、后移動。 7.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除電氣連鎖裝置、防護裝置、信號裝置。 8.擦拭清理電器設備時應先停電,不準用水沖、不準用酸、堿水擦洗。 9.電焊機的一次線(電源線)長度一般不得超過5米。 10.使用的明電線(滑觸線)高度不宜小于3.5米,如低于3.5米的明電線應有安全網罩,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或信號指示燈。 11.嚴禁在雨天室外使用電鉆、手砂輪、手電鋸等電動工具。使用手燈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供電,在潮濕的環境作業應使用絕緣柄的手燈。 12.日常辦公使用電器時插頭與插座/插盤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插盤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插座/插盤應置于避免濺水位置。嚴禁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在插拔插頭時人體不得接觸導電極,不應對電源線施加拉力。用電設備在暫停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遇突然停電時均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13.辦公室內的重要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要妥善保管使用,下班前應確保一切設備處于關閉狀態。長時間不用電器時(如節假日)還須把插頭拔下,以防開關失靈、長時間通電損壞電器,造成火災。 14.迅速脫離電源的方法: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拉閘停電。距電閘較遠時,可使用絕緣鉗或干燥木柄斧子切斷電源。 ——救護人員不得用手拉或用金屬棒、潮濕物品救護,應使用絕緣器具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 ——在電容器或電纜線路中解救時,應切斷電源進行放電后,再去救護觸電人員。 ——高壓觸電,應在保救護人員的安全情況下,因地制宜采用相應救護措施。 ——解救觸電人員時,要做好防護,以免觸電人員再受二次傷害。
1.壓力容器運行不準超過最高工作壓力。 2.安全附件不齊全或附件損壞,不準使用。 3.不準隨意調整、拆卸安全閥。 4.應經常檢查壓力、溫度、液位,發現不正常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 5.安全閥使用前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壓力容器應確保防腐層完好無損,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緊固件必須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7.上氧氣表應先打開總閥稍放一點氣,吹凈接口處的灰塵,再上氣表,氣表旋入深度不得少于5扣,開氣時不準氣口對準人。 8.開氧氣時,先開氣瓶總開關再頂氣表頂絲,防止氣瓶沖天桿扭壞沖出傷人。關氧氣時,先松氣表頂絲,后關總閥。 9.氣瓶閥門不準一次開得過大,壓力不足時再進行調整。 10.氣瓶的各種漆色,須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11.氣瓶應距離暖氣和其他水暖設備1米以外,夏季存放避免曝曬;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氣瓶距離不得少于5米。 12.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用溫水解凍。 13.嚴禁用電磁吊和鏈繩吊裝搬運。 14.搬運氣瓶時要輕裝輕放,嚴禁拋、滑、敲擊碰撞。 15.乙炔瓶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把氣瓶同電氣接地線相連。 16.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7..氧氣瓶、乙炔瓶,膠皮管不準有油污,嚴禁使用無防震圈、無安全帽和無校驗鋼印及無阻火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 18.乙炔氣瓶使用時必須裝上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要輕、緩,身體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 19.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剩余壓力與環境溫度如下表:(溫度℃ ,壓力MPa)
20.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境溫度一般不能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措施。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車運輸。 21.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應有“危險”“嚴禁煙火”等標志。現場存放的氣瓶不得超過5瓶。 22.儲存間與明火(含火花)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23.瓶上有裂紋或壓傷,瓶嘴零件損壞;瓶嘴不合乎規定時,禁止使用。 24.高空作業時,乙炔瓶、氧氣瓶必須離開作業區5米。
1.煤氣區域禁止停留、吸煙、烤火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帶煤氣作業必須辦理許可證。 2.進入容器、儲罐、槽、池、溝、坑、管道等內作業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經檢測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作業現場設專人監護, 并準備救護工具及聯絡信號。進入污水溝、井等作業時,必須檢測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并要有專人監護。 3.冬季在工作區域內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4.通過煤氣排水器時,應盡量遠離設施通過,遇有煤氣泄漏時,應服從現場專業人員指揮,或向上風頭側逃生。 5.員工在可能接觸到有毒氣體、液體的設備內作業時,需設監護人;直接接觸酸堿時須戴膠質手套與防護眼鏡。
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處或臨邊(如屋頂、窗口、滴水檐等)作業時(含懸掛鐘表、換電池、擦拭玻璃、登高清潔等),必須系好安全帶。無法系安全帶的作業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2.高處作業時首先應檢查梯子(踩踏物)、安全帶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工具。 3.二米以下登高作業,踩踏物品要牢靠,不得用易碎、易折物品做為踩踏物。凡患有高空禁忌病癥的人員,一律不能從事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必要時設警戒線,防止行人、車輛穿過。 5.高處作業需傳遞工具時,應用帶繩傳遞物料,不得上下拋擲。 6.嚴禁直接在石棉瓦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頂棚上作業或行走。如需在在輕型頂棚內或頂棚上作業時,應鋪設腳手板操作。 7.不準在六級以上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下從事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業時要采取安全確認辦法,設專人監護或設置隔板。 9.挖土方工作時,深度超過1.5米要有防塌方措施。 10.搭設的平臺、腳手架不得超負荷使用。
1.行人須遵守下列規定: A 不準在車行道、橋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長時間逗留。 B 不準穿越、攀登或跨越高速公路隔離設施。 C 從廠區到生活區時不得穿越307國道。 D 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乘車人須遵守下列規定: A 不準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 B 在車行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開關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C 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無駕駛證或飲酒后應制止并拒乘。 D 車輛在行駛中不準與駕駛員閑談或妨礙駕駛員操作。 E 不準向車外投擲物品。 F 乘坐二輪摩托車只準坐在駕駛員身后的座位上,不準側坐或倒坐。 G 乘坐公交車輛、通勤班車,依次在站點候車,待車停穩后,方可按順序上下。 H 不準在車輛行駛中開啟車門、車廂。 I 機動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須在車行道停車時,除緊急救險外,乘車人須迅速離開車輛和車行道。 須遵守下列規定: A 司機負責監裝監卸,確保裝物符合規定,并做到運輸途中不散落、掉物。 B 檢修自卸汽車時,必須在翻斗撐起時,加保護支撐和墊木,防止翻斗下落傷人。 C 廠內行駛車輛嚴禁超速、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不得人貨混裝。鏟車、叉車、吊車不準違章帶人。機動車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D 倒車時要確認周圍人員安全,指揮倒車人員要注意自我保護。 E 司機行車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交通法規、噪聲控制法規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違章及時制止和處理,加強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要求。
1.腳扣、安全帶(腰繩) 1.1 腳扣、安全帶(腰繩)使用前應檢查是否結實可靠,有無開焊、斷裂,鐵環及釘頭有無傷痕,皮帶有無硬脆、開線現象。 1.2 根據電桿的規格直徑選用和調整腳扣,上桿時跨步應合適,腳扣不應相撞。 1.3 使用安全帶(腰繩)松緊要合適、系牢,結扣處應放在前側的左右。 1.4 腰繩直徑不得小于20MM,不準有接頭,使用時應系死扣。 1.5 在桿上或高處作業時,安全帶(腰繩)不得拴在桿尖、橫擔、瓷瓶、拉帶或其它活動構架上。 2.梯子 2.1 定期進行檢查及試驗,對不符合要求的梯子不準使用。 2.2 梯子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攜帶工具攀登的重量。 2.3 梯子的下部應有防滑膠皮。 2.4 直梯使用時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上梯子時應有專人扶梯,扶梯人應戴安全帽,直梯不準平放使用。 2.5 不準兩人同上一梯工作。 2.6 在梯子上作業時,應注意全身重心,有人工作時不準移動。 3.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器設備 3.1 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定期維修保養和檢修。 3.2 每次使用前,必須經過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其絕緣強度必須保持在合格狀態。 3.3 手持式電動工具(不含Ⅲ類)和移動式機電設備,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 3.4 導線必須使用橡膠絕緣軟線,禁止用塑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性接地(接零),黃綠相間導線做接地(接零)用。 3.5 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高處作業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6 必須遵守有關的專業規定,并配備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 4.臨時用電線路 4.1 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進行申請,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4.2 臨時線路施工必須在主管電氣人員、安技人員監督下進行,在易燃易爆場所架設臨時線還應有安全人員參加。 4.3 臨時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按固定線路架設,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線路必須與負荷相匹配,必須設總開關控制,如有分路應設與負荷相匹配的熔斷器,露天作業的要有防雨措施。 4.4 臨時線路必須設有專人負責,實行安裝、使用、拆除全過程管理。 4.5 臨時線路上的作業,停送電等事宜均按固定線路規定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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