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的靈魂,好的股權結構可以促進公司的發展更加健康,可以吸引更優秀的人才和更有優勢的資源加入公司,同時也可以避免因為意見不統一而造成的股東間持久紛爭,可以避免大股東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結構實際上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它會隨著公司的發展階段、公司規劃、人員變動等因素做不同的調整。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往往在我們最初設立公司的時候,除了考慮與業務發展相關的事項以外,股權結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因為股權結構能夠通過多方約定將合伙人、股東等之間的權利義務、利益、分配、退出等重要問題都做清晰明確的規定。股權結構不僅對于初創型的公司,對于成長型和成熟型的企業也一樣關鍵。 而且,股權結構的設計決定了公司的控制權掌握在誰手里,公司如果向走入資本市場也需要有合理、明確的股權結構。 當年,海底撈創始人是張勇夫婦和施永宏夫婦,雙方股權各為50%。后來經過公司發展,由于張勇夫婦從已經離開管理的施永宏夫婦手中購買18%股權后,達到68%的股權,實現了對公司的絕對控制。
可以看出,股權結構事關一個公司的根本,無論是初創,還是上市公司。因此,在股權結構設計中,要注意以下一些要點。 1、公司的決策權 投資者所擁有的公司股權,都是基于投資而產生的。公司的決策權來源于股權,同時也影響公司的管理方向和規模。通常來說,股東要有投資,就能產生一定的決策權,區別只是在于決策參與程度和影響力。這里的投資不單單指的是資金投資,也包括知識產權、技術等。出資比例可以不與股權比例、分紅比例、表決比例等同。 根據公司法規定,一個人對公司的貢獻度很大,也可以按照他對公司的貢獻度來分配股權。公司法規定股東出資方式可以分為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出資,比如一些設備、材料、房產出資,也可以用知識產權、以及土地使用權等出資。 2、表決權的取得 表決權可與出資比例不一致,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進而實現創始人等對公司的控制權。在沒有以股權優勢成為公司控股股東的情況下,為取得控股公司的權利,可以用爭取表決權的方式間接獲得對公司的管理。 表決權的取得,通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設定,當股東在投資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可用市場優勢、技術優勢或者管理優勢換來表決權。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會議按照股東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在章程里約定創始人的出資比其他人享有更多的表決權,這樣就可以在表決的時候掌握控制權。 3、控股股東的取得方式 控股股東擁有對公司的決策權。通常取得控股股東資格的方式有以下兩種:一是實際出資50%以上。二是雖然實際出資沒有達到50%,但是股權比例大,通過股東聯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面。 4、表決程序設計 雖然股東會與董事會是公司重大事件表決部門,但是不同的公司在對待股權轉讓上,有不同的限制。例如,有的公司需要經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可以,或者有些公司對股東**后其繼承人進入公司決策層等有條件限制。一般來說,表決權的形式和程序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約定,最終目的是為了公司穩健發展。 5、股權的弱化或者強化 股權的弱化或者強化,是為了保護實際投資人的利益,同時也為了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企業。有隱名股東,或者干股股東的情況下,如果有訴求行使完整股東權利,或要求解散公司并分配剩余資產,很可能會影響到公司。因而在實踐中,需要利用公司章程,股東合同等形式約束股權,最大程度上避免可能產生的糾紛。 注:系本文編輯轉載,來自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對其真實性負責。文章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投融界立場。如內容、圖片有任何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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