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從業多年的專利代理師,對于如何提高或甄別發明專利的創造性,那必須有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對于發明專利的創造性評判標準,筆者自以為“稍諳其道”。一件專利是否能夠獲得專利局的授權,首先與發明人提供的技術方案有關,其次跟專利代理師的答辯技巧有關。依靠發明人看重的技術特征獲得授權,那是走主流路線,保護了發明人的巧妙構思。然而,在大部分現實情況下,發明專利申請無一不被審查員批駁得體無完膚。尤其是,當下專利局審查中盛行強評之風,每一次審查意見都是吹毛斷發,“木秀于林風必催之”。在這種情況下,則需要依靠專利代理師的生花妙筆來進行爭辯。而依靠專利代理師來獲得授權,很多時候都得靠挖掘“無用之用”的技術特征,或者說“冗余技術特征”。 曾經有一個發明專利申請,所有的主要技術特征都被審查員核駁得一無是處,各種的沒有創造性以及各種的容易想到,各種細節技術特征都被審查員一帶而過。總而言之,都是不具有創造性。筆者經過仔細比對分析,發現其中有一個技術細節,審查員并未加以過多關注,那就是說明書附圖中顯示“包卷的一端設置有一個翹起末端”。經過與發明人溝通,發明人說那個技術特征并不太重要,可以作為二次抵持定位的作用。他們認為這個翹起末端很普通,太過平常了,直接無視。但作為專利代理師來說,在其他所有的技術特征都毫無新意,審查員找到的現有資料幾乎完全揭示本案技術方案的情況下,或許只有這個翹起末端稍可做一爭辯,力爭拿到利證書,是所謂“救命稻草”。因為盡其所能為專利申請人獲得專利授權是每一個專利代理師的應盡之責,而不是坐等專利局的《駁回決定》。 因此,筆者即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書撰寫了答復意見,并上交至專利局,陳述意見大意是:該翹起末端是本案的重要發明點,其能夠與主桿上的多個凹槽相互卡合,進而對所述包卷提供更多的定位角度,該技術特征頗有新意,濃墨重彩地進行了技術包裝,專利局審查員認同了,即核準授予發明專利權。如上情事,每每重復,如此種種,不再贅述。因此,筆者一言以概之: “無用之用,大有可用”。 在答復審查意見毫無辦法的情況下,通過仔細閱讀申請文件,不放過技術方案的任何細枝末節,尋找到說明書中的動作過程、有益效果等任何記載其中的邊角料技術特征,深度模擬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制造、使用、以及運行場景,對其全過程的技術缺陷、技術效果及所面臨的困境進行深度復盤感知和深度挖掘,從而獲得答復思路。 專利撰寫和答復自有其運行規律,專利代理師猶如律師等辯護人,憑自己的意志依照《專利法》履行辯護職責,發明人可以提供咨詢意見以及技術意見,但由于發明人的非專業性或者沒有閱讀對比文件等情況,不能真正地審視和確知發明的創新點具體在哪一方面,因此答復審查意見在某種情況下并不受發明人的意志所左右,需要專利代理師自行挖掘補強或修飾,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一旦從研發人員處離手,就不再單純地是技術問題了,很大程度上混雜著語言問題和法律問題。專利代理師則利用其所能,以自己的意志承擔追求專利保護范圍和救活專利申請的職責。由于漢語言文字的多意性和歧義,使得專利申請不同的表述方式可能會延伸出不同的意思,涵蓋各種潛在的保護范圍。即,在紙面上,用文字描述和定義的專利具有自己的生命,能夠自動延伸出新的觀點和保護范圍,超出了原始研發人員所提出的技術范疇。 美國諺語有言:“凡是太陽底下的新東西都可以申請專利”(All new things in the sun can be patented)。然而,經過兩百多年的申請,太陽底下的大部分東西都已經不能申請專利了,因為已經天然不具有創造性了。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提高發明專利申請的創造性,對此,從事多年小學教育的二年級班主任吳此仁坦言:一個優秀的專利代理師首先必須具有較強的技術功底,有希望成為一個優秀的專利發明人,才能在答復審查意見中寫出一些有技術深度的詞匯和技術效果。 拋開具體的研發場景來說,能夠增強發明專利創造性的思路有兩種,即為文學詩詞中兩種意境,其一為“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其二為“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真正的思考蘊含有無盡的價值,都值得保護。專利與文學心意相通,這兩者都是思考的結晶,因此具有天然的相通性和相似性。由于文學解決的對象是人的心理問題,修復或者撫慰心靈,而不是解決技術問題,因此不屬于專利法所保護的客體,現代人可以利用著作權來加以保護。而專利是解決現實的技術問題,作為促進技術進步的創造性思考,則可以通過專利來加以保護。二者的思考模式可以互相借鑒。 言歸正傳,所謂“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即主要技術方案在情理之中,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為本領域常規的解決方案,但是唯有技術細節出現意料之外的情況。發明人需要考慮很多實際的生產制造問題,可以從細節出發,構造出很多巧妙的小構思,從而解決實際的技術問題。即真正的創意藏在細節中。一加一等于二不是創造性,一加一大于二才是創造性。 而所謂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即主要的技術方案為非常規的解決方案,但是其解決的具體問題則在情理之中。換種說法:即克服本領域的技術偏見,創造性地采用非常規技術特征解決本領域長期存在的技術問題。即真正的創意在于非常規的宏大敘事,再輔以具體技術細節來完美地解決技術問題。 總而言之,在具有創造性的技術特征產生之時,思路必須拐了一個彎,創意從來都是從拐角中產生的。牢記實際的技術問題,同時丟掉常規思路,拐角遇到新創意,從整體構思或者從局部構思來發掘新的技術方案,此為增加發明專利創意的捷徑。 當然,專利制度的初衷和要義必須包含實用性,發明專利也并不是以創意為最高標準,而是以解決實際問題為最高標準。這些發明創造的產生,需要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非凡的創造,我們專利代理師則是以自己常年累月的專利工作經驗,竭盡所能地幫助發明人把發明專利證書拿到手,這也是我們的主要任務。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具有技術強度的發明專利,要想產生極大的市場價值,也并非專利所能決定的,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宣傳、商業決策和各種商業運作,這是市場決定的。專利甚至只是利益交換中拋頭露面浮于其表的一個由頭而已。總而言之,專利只是一紙證書,可以用作利刃,也可以束之高閣,直至塵歸塵土歸土。如何使用還在于使用者本身。 雖說實踐出真知,然則以上皆系筆者的不經之談、荒誕不經,并非金石之言。如果有人不幸從大荒山上、無稽崖邊路過,聽信了此番言論,引得凡心大熾,因此一“言”誤終生,筆者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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