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真坑人啊,我爺爺肺癌去世后,吃的靶向藥 還有10盒,價值2萬多塊錢呢,拿到醫院退,結果醫院拒收,連半價回收都不要,說是醫院規定。明知道當時爺爺命不久矣,還故意開這么多藥,現在都不知道該怎么辦,本來我們家庭都不富裕,如果扔掉,太心疼了,這該如何是好? 高女士是爺爺奶奶帶大的,和爺爺奶奶感情很好,工作后就開始給爺爺奶奶養老,一家人生活雖不富裕,但是也算幸福。 可是不幸的是高女士爺爺于兩年前查出了肺癌,面對價格昂貴的藥物,高女士也不愿爺爺放棄治療,該用的藥都會買,東借西借,砸鍋賣鐵也要給爺爺治病,就連醫生推薦的靶向藥2000多一盒都狠下心買了很多。 但是不久前爺爺還是救治無效去世了,靶向藥還沒吃完,還有10盒沒有開封的,一盒都兩千多呢,加起來都兩萬多塊錢了。 想到給爺爺治病家里還有很多外債,這些窟窿總是要填的,就把這些靶向藥,拿到醫院去退,醫院的收費處卻明確拒絕了她。她很生氣,當即就要找醫院理論,她覺得這是在坑她辛苦賺來的血汗錢。 在收費處大聲叫喊:“為什么要開那么多藥,藥都沒開封都不給退。” 醫院怕影響不好,影響其他病人看診,于是就把她帶到辦公室談一下。 高女士坐下就開始質問:為什么發票還在,藥也沒拆封不能退?憑什么啊?而且這藥保存完好,你們醫院還可以繼續賣啊!你這不是在坑我們錢嗎? 醫生回答道:您先別激動,聽我給你解釋。我們醫院拒絕退藥時,可能會讓人覺得有些冷漠,但這其實也是有法規依據的。中國的《藥品管理法》和《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辦法》都對藥品的流通和管理作了嚴格規定。 藥品是種很特殊的商品,不同于我們吃的食品,穿的衣服,它可是關系到患者的健康,我們也是按照規定來的,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為什么要出臺這樣的規定呢? 主要是因為藥品是特殊商品,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假藥劣藥或藥品來源不清晰都會導致危及患者生命的情況發生。 簡單地講,不讓退藥就是為了防止藥品被不法分子偷換,為了防止藥品流向黑市,保證藥品來源的可追溯性,所以國家才會嚴格要求。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患者取走藥品后因保存不當,造成藥品失效或藥效降低。 所有的藥品在生產運輸保存都是有溫度濕度一些條件要求的,從醫院發出去后不是所有患者都能保證藥品的正確儲存。你想想如果別人把沒有吃完的藥放一個月再退回來,我再給您,您也不放心啊,我們不退就是為了廣大患者的用藥安全啊。 因此為了絕對保證患者在藥房這一環節上的用藥安全,相關部門才出臺了這項規定。再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來醫院看病,拿到的都是別人退回來的藥,您用著放心嗎? 所以,即便是未開封的藥品,醫院也很難收回,這是為了保證藥品安全,確保每位患者都能用上“放心藥”。 而且你爺爺的藥屬于處方藥,這種藥需要醫生的處方證明才能開。 需要強調的是處方藥中有一部分具有藥物成癮性。帶離醫院后就不能保證藥品的流向和用途,很可能會被不法分子或者無知者濫用或者誤用,造成藥品的浪費或者危害。 因此,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國家規定處方藥一經售出,除質量原因外,不得退換。這也是醫院和藥店的通行做法,不是故意刁難你。 高女士聽完醫生的話,繼續追問道:“那為什么一下子開這么多,這合理嗎?” 醫生回答:“醫生得根據患者的病情,預判藥量的需求;另一方面,醫生又不能像算命先生那樣,準確預知病情的走向。這就導致了有時候藥品可能會有剩余。 特別是在遇到像肺癌這樣的重大疾病時,醫生更是得權衡病情進展和患者家屬的心理承受能力。 這時,醫療倫理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醫生不僅要做到科學用藥,還得做到合理開藥。這不是說,醫生就能事事預料,但至少得在開藥時,與患者家屬充分溝通,讓他們了解可能的結果,這樣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藥品剩余帶來的經濟負擔。 這些規定和制度,但從醫院的角度來看是合情合理的,但對于患者家屬來說,卻可能顯得有些不近人情。” 注:本文為同行業投稿真實案例,現與大家分享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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