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3月1日偽滿洲國建立之后,為加強對地方的統治,隨即任命偽省長,同時公布省一級機構的《官制》,把省政府改為省公署,置于偽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的指揮監督之下。并先后設立了分省公署、特別區公署和特別市公署等地方統治機構。 ![]() 泰天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9日,依敕令13號將奉天省政府改稱奉天省公署,置省長、秘書長及參事官、秘書官等職官,開設總務、實業、民政、警務、教育5廳。 省長 臧式毅(1932.3.9~1934.12.1.兼),遼寧沈陽人,原東北軍將領,九一八事變前任遼寧省政府主席,頗得張學良信任。 ![]() 吉林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9日,據敕令第13號將吉林省長官公署改稱吉林省公署,設置省長,下轄總務、民政、警務、實業、教育5廳,并據敕令第14號置參事官,應省長咨詢并參劃重要省務。 省長 熙洽(1932.3.9~1934.12.1.兼),遼寧沈陽人,滿族,前清宗室,原東北軍將領,為吉林軍政首腦張作相麾下第一人。 ![]() 韓云階 黑龍江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9日,據公布的第13號敕令將黑龍江省政府改稱黑龍江省公署,置省長及秘書官、技正等職官,下設總務、民政、教育、警務、實業5廳。據同日敕令第14號,設參事官,應省長咨詢并參劃重要省務。1934年12月偽滿洲國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廢止黑龍江省公署。 省長 馬占山(1932.3.9.兼),吉林公主嶺人,東北軍將領,黑龍江軍政首腦萬福麟的得力干將。九一八事變后任黑龍江省政府代理主席兼軍事總指揮,指揮黑龍江防軍抵抗日本侵略,曾短暫降日,隨即率部繼續抗日,后因孤軍無援,于12月被迫退入蘇聯境內,1933年6月由蘇聯繞道歐洲回國。 程志遠(1932.5.28.任),山東萊陽人,原東北軍將領,九一八事變前任東北軍騎兵第二旅旅長兼哈滿護路軍副司令,曾隨馬占山一同抗日,但馬再舉抗日義旗時,選擇繼續效忠日本。 韓云階(1932.8.3~1933.6.21),遼寧大連人,親日實業家,曾任山城裕華電氣公司經理、東亞實業公司經理、亞細亞制粉公司總辦等職。 孫其昌(1933.6.21~1934.12.1),遼寧遼陽人, 北洋官僚,九一八事變前任吉林省政府委員兼吉林省建設廳廳長。 ![]() 熱河省公署(1933.5-1934.12) 九一八事變后,湯玉麟投降,任偽滿洲國參議府副議長兼熱河省行政長官,后反正。1933年2月日軍進攻熱河。3月夜陷,成立熱河省行政指導公署,依5月3日敕令第36號于5月25日設置熱河省公署,置省長,秘書長、參事官等,設總務、民政、警務、實業、教育5廳及禁煙指導局。 省長 張海鵬(1933.5.25~1934.12.1),遼寧蓋平人,東北軍元老,洮遼鎮守使,因向張學良謀求黑龍江省省長未成而投靠日本。 興安東分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29日,偽滿洲國政府任命興安東分省分省長,4月5日敕令第17號公布興安分省公署官制,置分省長、秘書官、理事官、技正等職官,并設總務、民政2廳,之后又增置參與官。 分省長 額勒春(1932.3.29~1934.12.1),布特哈旗人,達斡爾族上層人物,曾任黑龍江省軍務善后督辦公署咨議。 興安南分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29日,偽滿洲國政府任命興安南分省分省長,4月5日敕令第17號公布興安分省公署官制,置分省長、秘書官、理事官、技正等職官,設總務、民政2廳。之后又增置參與官。 分省長 業喜海順(1932.3.29~1934.12.1),科爾沁右翼中旗人,蒙古族,末代扎薩克土謝圖親王,1920年曾拜張作霖為義父。 ![]() 興安北分省公署(1932.3-1934.12) 1932年3月29日,偽滿洲國政府任命興安北分省分省長。1932年4月5日,敕令第17號公布興安分省分署官制,置分省長及秘書官、技正等官員,并設總務、民政2廳。 分省長 凌升(1932.3.29~1934.12.1),索倫右翼正黃旗人,達斡爾族,呼倫貝爾地區民族上層人士的重要代表,在政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他一度對復辟抱有幻想,但在耳聞目睹日本推行的一系列奴化政策后,逐漸走上反抗道路,1936年4月他以反滿抗日罪被日本憲兵處決。 興安西分省公署(1933.3-1934.12) 1933年3月,日偽占領熱河省,劃西遼河以北區域設置興安西分省公署。 分省長 扎噶爾(1933.3~1934.12.1),巴林右旗人,蒙古族,世襲扎薩克多羅郡王,1912年10月因擁護民國,被加封為和碩親王。 ![]() 新京特別市公署(1932.8-1934.12) 1932年3月1日,偽滿洲國建立后,偽國務院于4月1日發布布告,將長春改名為新京(今長春市),并定為“國都”。1932年8月17日敕令第77號公布新京特別市官制,成立新京特別市公署,置市長及理事官、技正等官員,下設總務、行政、工務3處。 市長 金壁東(1933.4.26~1934.12.1),本名愛新覺羅·憲奎,滿洲鑲白旗人,肅親王善耆第七子,川島芳子之兄。 首都警察廳(1932.3-1045.8) 偽滿洲國建立之后,于1932年3月10日在長春任命京師警察總監。同年6月在“國都”新京(今長春市)成立首都警察廳,設置警察總監。1936年3月14日,依敕令第11號公布的首都警察廳官制修正之件,設警察副總監。 警察總監(京師總監) 修長余(1932.3.10.任),遼寧營口人,九一八事變前任長春公安局長。 金榮桂(1935.12.3.任),遼寧蓋平人,九一八事變前任東省鐵路督辦公署參贊。 于鏡濤(1937.7.1.任),吉林長春人,九一八事變前曾先后任中東鐵路路警處副處長、東省特別區警官高等學校教務長。 姜全我(1938.5.21.任),遼寧大連人,原東北軍將領,奉天省防軍團長。 齊知政(1941.6.2.任),遼寧開原人,原東北軍將領,九一八事變前任吉林省軍官教練處總辦。 ![]() 哈爾濱特別市公署(1933.7-1937.7) 1933年6月21日,偽滿洲國政府指定哈爾濱為特別市,同時成立哈爾濱特別市籌備處。同年7月1日,特別市制實施,哈爾濱特別市公署組成,置市長及理事官、技正等官員,下設總務、行政、財務、工務4處并附設都市建設局、交通局及哈爾濱警察廳。1937年7月1日,據6月27日公布的142號敕令,廢止哈爾濱特別市,改為普通市,歸濱江省管轄。 市長 呂榮寰(1933.7.1.兼),遼寧撫順人,曾任中東鐵路督辦,后因中東路事件失去職位。 施履本(1935.5.25~1937.6.30),湖北江陵人,滿族,曾任北京政府外交部主任秘書。 北滿特別區公署(1938.7-1985.12) 1933年6月21日敕令第53號公布北滿特別區公署官制,于7月1日組成北滿特別區公署,置行政長官及總務、行政、警務、教育、地畝5處。1935年12月敕令166號公布31日廢止北滿特別區公署。 長官 呂榮寰(1933.7.1.任) 閻傳紱(1935.5.25~12.31.兼),大連金州人,曾任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囑托、大連市會議員。 奉天市公署(1932.3-1936.4) 1932年3月偽滿洲國建立后,4月8日任命奉天市市長,改組原奉天市政府,置財務、衛生、工程、事務、技術5課;1933年廢止,設置參事官、首席秘書,并總務、財務、行政、電工4科。 市長 閻傳紱(1932.4.8~193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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