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藏天干 「支藏天干」就是「地支」中所包藏,或者是所代表的天干。 「地支」之中,為什么要用「天干」隱代入其中呢?那是因為有二項比較主要的原因存在。 一:「天干」有十個序位,「地支」則有十二個序位,各有各的「五行」所屬。一個八字、四干四支,上下五行要相互貫通,最好是用相同的「術詞」來表達之。故此,以「地支」改化為「天干」的符號,隱藏在「地支」中。如此,就可以用「天透地藏」來取格?;蛘咭缘刂А溉?、三會」之五行,取代天干之方式,也可以取「格」了。 二:「地支」所包含的「五行」,如果僅僅是以「河圖」五行而言,即是以「東方甲乙寅卯木、南方丙丁巳午火……」,這一種第一因次的范圍而言之。那「地支」所屬的「五行」也是很單純,無非是「子水、丑土……」等。 然而,「地支」之「河圖五行」并不能完全合適于「子平法」之中。因為四柱八字之中,反而是以「三合五行、三會五行……」的層面,在實際應用上各于純用「河圖五行」。因為只有「子午卯酉」四個地支,是比較接近于「河圖五行」。如果地支以「三合、三會」的五行色彩,呈現于四柱八字之中。其「五行」之所屬,就有一些不大一定了。然而這一種「不一定」,又不是漫無邊際的「不定」。而是依「十二生旺庫」的范圍,界定其中的「伸縮性」。 我們且以「辰」的這一個「地支」為例。若以「河圖五行」而言,「辰即是土」。 然而:「申子辰」三合水——「辰」字是作「水庫」而言之。 「寅卯辰」三合木——「辰」字是作「木」的余氣而言之。 如此,「辰」之一個地支,就有三種五行屬性之可能,即是「水木土」。 故此,「辰」的「支藏天干」為「戊」「癸」作為「代表」。 現在我們將「十二個地支」之「支藏天干」的分配原則,注明于下: 一:子——「癸」。 「癸」水,旺在「子」。故此,「子即是癸,癸即是子。」 二:丑——「己癸辛」。 「己」以「辰戌丑未」都是「土」,「丑」為「陰支」,故配「己」土。 「己酉丑」三合金,故「丑」是「金庫」。以「陰干歸庫」,故配「辛」金。 「亥子丑」三會水,故「丑」是「水」的「余氣」。余氣亦用「陰干」為代表。 性,故而配以「癸」水。 三:寅——「丙甲戊」。 「丙」是「丙」火長生在「寅」。 「甲」是「甲」木,祿在「寅」。(臨官) 「戊」是「戊」土,寄「丙」火之長生亦在「寅」。 四:卯——「乙」。 乙祿在「卯」之專位。 五:辰——「戊乙癸」。 「戊」以「辰戌丑末」皆是「土」?!赋叫纭龟栔?,皆配「戊」土。 「乙」是「寅卯辰」三會木之「辰木」余氣,故配以「乙」陰木。 「癸」是「申子辰」之「辰」為「水庫」。以陰干「癸」水而歸「辰」庫。 六:午——「丁己」。 「丁」祿在「午」之專位。 「己」土,寄「丁火」之祿。故配「丁己」,皆取「臨官」位。 七:巳——「戊丙庚」。 「丙」祿在「巳」,陽于用「臨官」天干相配。 「戊」土,寄用「丙」火,使用相同之「巳」祿位。 「庚」金長生在「巳」,以「巳酉丑」三合金,陽干用長生,不用墓庫。 陰干用「墓庫」而不配「長生」。此乃一定之規則。 八:未——「乙己丁」。 「乙」是以「亥卯未」三合木,「未」是木庫,自然是「乙」木歸未庫。「未」配「乙」是配「木庫」。 「己」是以「辰戊丑未」皆是「土」。未是陰土,故配「己」。 「丁」以「巳午未」三會火,「未」是「火」余氣,故配于「丁」之陰火。 九:申——「戊庚壬」。 「壬」以「申子辰」三合水,「長生」配「壬」陽干。 「庚」祿在「申」,陽干居祿配「庚」。 「戊」土生在「坤」方,不借「丙」火,借「壬」水。 十:酉——辛。 以「辛」祿在「酉」。 十一:戌——「戊辛丁」。 「戊」土,配「辰戌丑未」。陽支配「戊」陽土。 「辛」是「申酉戌」三會金,「戌」是「金」之余氣,配陰金「辛」。 「丁」是「寅午戌」三合火,「戌」是火庫,自是「丁」火歸戌庫。 十二:亥——「壬甲」。 「甲」是配「亥卯未」三合木之「亥」木長生之位。 「壬」是配「壬」祿在「亥」之「臨官」位。 十二地支,各支都有多寡不一的配屬,不能只以一個地支而肯定它的所屬五行。 在初階段而言之,是以下列范圍而取舍。 譬如:「戌」是「戊辛丁」。 天干透「辛」,「戌」作「金余氣」。 天干透「丁」,「戌」作「火庫」。 天干透「戊」,或者即使不透「戊」,而四柱天干,沒有「辛、丁」二個天干者,則作「戊」土而論。 注:這一種取舍,即是接近于「有根」與「無根」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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