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友被騙案例是非常之多,多見于單身人士,為了獲得對方好感等,非常容易就上當受騙。對方可能無有心后無意進行詐騙,專業或無意詐騙,凡是虛構實施找理由以借或其它各種名義要錢的,都可以認定是詐騙,如果你們彼此認識,就大概率會認為是借貸糾紛了,去派出所報警大概率就不會管,叫你去找法院起訴。 借貸糾紛多見于認識的人,有的還有借條字據、聊天記錄,彼此也還能溝通等等,這類型報警沒必要,借貸糾紛可以在自己這邊居住地或戶籍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去對方那邊法院起訴,必須提供對方欠款的明顯證據,單純只有付款截圖什么的,肯定是不行的。 如果是被騙三千以上算詐騙罪,三千以下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派出所應拘留五天以上十天以下,可處罰金五百塊。故此,不管被騙多少錢,派出所都有責任受理!如果實在不想管,自己也只能去信訪投訴,另外一方面搜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維權,以不當得利為由,只要有轉賬等憑據就行,對方無法證明合法正常來源,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訴求,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只要提供對方微信號,就可以找律師事務所去找法院,申請調查令向騰訊索要對方個人信息,然后就可以起訴對方了,調檔費是原告自己出錢,法官不會支持被告賠償,費用大概500-1000或以上不等,不同事務所收費不同,盡量找深圳范圍內,效率快一些,全國的都可以。如果損失就幾百塊,那就盡量接受現實吧,還想折騰的也可以起訴看看,盡量要求法院出調查函,這樣可以省下委托律師調證的花費。要求法院協助調查,但法官大概率會拒絕,雖然他們有義務協助,但不一定就會同意原告的要求,故此很多時候法院不會給原告開什么協助調查函,法院有自己的決定權,而決定權大于義務,服務商對于法院的協查函或調查令是有義務提供信息的,這個義務訴訟法有明確規定,是必須配合法院工作。法院不同意出調查函,那就詢問是否可以出調查令,自己委托律師去調證,如果都被拒絕只能撤訴,重新起訴更換法官試試看,或者通過12368向法院本部或上級法院信訪投訴試試看。 最后告誡各位單身人士,網絡交友要謹慎,不要沒見過面就無戒心地給對方轉賬、買東西,博取對方好感,人心很難經得起考驗!愛情是雙向奔赴,對方若真對你有意,是不會讓你給錢或買東西的,可能對方都比你主動,所有交流都會先考慮AA制,而不是各種理由找你借錢,買東西等等。那些高富帥、白富美還在網上找另一半本身就不符合邏輯,自己千萬別異想天開!帶你賺錢、帶你搞投資、做生意虧了,店鋪要倒閉了都別信。 就算是認識的,不是很熟的人或網友,真要借錢,那么就應該讓對方放心,起碼主動提供自己身份證正面圖,聯系電話,寫好借條等,這樣債主隨時可以法院起訴維權,還不用去找律師調檔,當然也有非常多的親友借錢不還的案例,起訴后也是一句話沒錢,你能怎么辦? 借錢的情況,雙方都要備份相關證據截圖避免對方否認,比如聊天記錄中提到的,具體時間,對方欠自己多少錢?必須以轉賬記錄為還款依據,什么時間節點之后,現金還款不接受,這個雙方都要謹慎,避免自己現金還了,對方說沒有還,或者對方沒有還錢,說現金還了,當然這個要有證據才行,不是誰說怎么樣就是怎么樣,任何一方拿不出現金支付的證據,那就可以說事實不存在。圖片保存或備份原件不要丟失,因為圖片會展示具體時間,能夠證明那一天對方欠自己多少錢?那一天之后所有的轉賬憑據才是還款證明,之前的自然不算!當然圖片信息記錄的只是保存圖片的時間,如果圖片上的什么內容沒有展示時間,那么具體也沒法判斷圖片上的事情,發生在哪天,所以聊天記錄上最好注明具體日期,欠款多少等等。 自己還錢之后,只要有憑證情況下,對方是否退回借條,問題不大,因為轉賬記錄不會丟失,只要自己不注銷支付賬號,當然最好有聊天記錄來證明這些轉賬是還款,或能證明自己已經還完所有欠款即可,保留或收藏聊天截圖。作為借錢出去的人,如果借條丟失了,那么就必須要有聊天記錄或錄音等其它有效證據才能證明對方欠自己錢了,否則無法證明,但可以按照不當得利去起訴對方,就看法官是否支持原告了。借條丟失了,但有聊天記錄等證據,可以證明欠款事實的,那么借貸仍然存在,借條或聊天記錄都是證據之一,存在任何一樣都可以。 借條上要注明合同簽訂地點,這個以后自己可以在這個地的法院起訴,如果沒有注明地區,就在自己或對方居住地或戶籍地法院起訴,借款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比如借條約定2025年1月還款,那么必須在2028年1月之前起訴,否則超時起訴,對方可能會辯護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導致原告敗訴,如果期間有證據可以證明合同約定內容發生改變的,則訴訟失效自動延期,比如2028年1月之前,通過電話或微信找對方還錢,對方也沒否則事實,且答復下個月開始還一部分,或者說現在真有困難,有了就還等等,都可以保留證據,合同訴訟失效就可以自動延期三年,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隨時可以叫對方還錢,起訴時效就從借錢那天算起,也是三年。 借款糾紛可以在自己這邊居住地或戶籍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被告那邊起訴,不當得利則只能在被告那邊起訴,需要證明自己或被告居住當地滿一年,戶籍地起訴無需證明。以廣東省為例,全省都可以查自己或對方的居住登記信息,如果是自己這邊法院起訴,同樣要去政務中心才能查自己的居住登記信息,不用提供法院補充材料通知書等資料,畢竟是查詢本人居住登記。如果辦理了居住證,包括電子居住證,也要去政務中心查詢才行,因為粵省事或居住證實體只能證明一年內有過居住登記,不能證明具體居住登記了多長的時間,是否已滿一年。如果是查被告的居住登記信息,必須提供法院提供的補充材料通知書的原件,先預約再去當地就近的政務中心查詢。在廣東,不管某人是否辦理居住證,房東都會對租客進行居住登記,并錄入居住登記系統,故此,政務中心都能查到信息,不管是在那邊居住地法院起訴,都必須去政務中心查詢登記信息才行,必須滿一年,差一天法院都可能不立案。 以東莞市為例,訪問小程序i莞家,預約,公安業務區,戶政業務,人口信息查詢,流動人口信息查詢即可,還可以查省內戶籍地人口信息。居住登記還可以查到對方戶籍地省市縣的地址,但無法查詢精確到村的地址。 需要提醒的是,通過微信調證,無法查到對方戶籍地址或當前居住地,起訴仍然困難,需要律師找派出所查。故此沒把握的人,借給對方錢,一定要拿到對方身份證正面圖、電話、郵箱等,最好當前居住地也知道,一旦要起訴就容易多了,不用走調證、找律師去派出所查對方地址等麻煩事。借貸糾紛自己戶籍地或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受理,被騙不當得利,必須去對方戶籍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訴。 總之,被騙三千以下,應優先考慮起訴維權,派出所不一定有那么多的精力幫你立案或調查,畢竟被騙幾十萬、上百萬的案件比比皆是。被騙三千以上,可以考慮報警求助,在對方冒用別人身份的情況下,不管是報警還是起訴,都很難找到對方,有些時候被騙,也只能接受事實,人生就是一個有得有失的過程,生活還得繼續。 起訴個人,不知道身份證信息?找法院或律師調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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