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有沒有在某個上午,汗流浹背地趕到公司打完卡,就作者辦公桌前盯著電腦屏幕發呆,心里突然冒出一個聲音:「這班真的非上不可嗎?」 我猜大多數人都經歷過這樣的瞬間。 或許是加班到凌晨,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時;,或許是開完一場毫無意義的會議,看著滿屏待處理的郵件時,又或許是聽到同事抱怨「工資不漲,頭發先掉」時。 那一刻,我們突然意識到,生活似乎被塞進了一個固定的模具里——打卡、匯報、KPI、房貸……所有人都告訴你「要穩定,工作不好找」,但沒人問過你「快不快樂」。 十年前,我也在格子間里重復著這樣的日子。直到某一天,我讀了一本書叫《月亮與六便士》,記得當時在網上有人是這樣評價它的:「讀完的人,十個有九個想辭職。」 恰巧的是,我讀完這本書之后就不想打工了。倒不是因為我有勇氣辭職,而是公司倒閉了,我不得不另謀生路。在讀這本時,我恰好在想干一番事業的興頭上,不想再按部就班地上班了。 這本書的作者是威廉·薩默塞特·毛姆,一個被貼上「毒舌作家」標簽的男人,卻寫出了20世紀最戳人心的追夢故事。他當過醫生、間諜、劇作家,一生游歷各國,見慣了人間百態。 或許正因如此,他筆下的角色總帶著一股「不管不顧」的瘋勁兒。《月亮與六便士》的主角斯特里克蘭德,便是其中最瘋狂的一個。 斯特里克蘭德原本是個普通的證券經紀人,有體面的工作、賢惠的妻子、一雙兒女。按世俗標準,他的人生堪稱圓滿。但在某一天,他突然拋下一切,跑到巴黎學畫畫。 他沒有天賦、沒有積蓄,甚至沒有一句解釋。他住破閣樓、啃硬面包、被人嘲笑「瘋子」,卻像著了魔一樣,非畫不可。他說:「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扎。」 毛姆寫的不只是一個中年叛逆的故事,而是一場對世俗規則的徹底反叛。斯特里克蘭德像一把刀,割開了「體面生活」的虛偽外衣——那些我們拼命維護的「穩定」,只是恐懼改變的借口。 我在讀這本書時,把一句反常識的句子劃線了:「為了讓靈魂受益,每天應該做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剛讀到這句話時,我以為這是毛姆的諷刺——畢竟斯特里克蘭德把所有「該做的事」都砸了個稀碎。但是細想起來才發現,這句話恰恰是解開人生困局的鑰匙。 我們總在重復「該做的事」:上班、應酬、還貸、討好老板……但這些事真的是自己喜歡的嗎?不,我們甚至已經麻木到分不清自己到底喜不喜歡了。 而斯特里克蘭德的的做法,確實讓他的靈魂受益了,因為他已經逼自己直面真實的需求:不喜歡虛偽的社交,就徹底逃離,不喜歡金錢的束縛,就甘愿窮困。他的「兩件討厭事」,其實是甩掉社會規訓的包袱,讓靈魂輕裝上陣。 讀了這句話后,我曾做了一個實驗:每天列出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比如早起和跑步。以前都是每天八點起床,后來改為了5點59分。跑步也一樣,以前很好跑步,后來強迫自己每天跑5公里。 ![]() 再后來,我加了很多的讀書交流群,有一個群專門領讀了這本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記得當時群主說「讀完前100頁就想辭職,讀完200頁想私奔。」 這句話我現在還記得。不是因為他說的有多抖機靈,而是聯系到小說中的人物,確實如此。這種沖動并非因為書中描繪了多美好的遠方,而是它戳破了一個真相:大多數人不是不能改變,而是不敢承認自己「想改變」。 斯特里克蘭德的決絕,就像一枚炸彈,讓所有「湊合過吧」的人誠惶誠恐。 其中有一位書友分享了她的經歷:她在銀行工作了十年,每天數錢卻數不到自己的人生。讀完書后,她辭職開了一家烘焙工作室。她說:「斯特里克蘭德連老婆孩子都不要了,我卻連一份厭惡的工作都不敢辭,太慫了!」 毛姆的厲害之處,在于他從不勸人「辭職追夢」,而是用斯特里克蘭德的極端案例,逼你回答一個問題:「如果明天就會死,你今天還會做現在的工作嗎?」很多人不敢細想,因為答案會讓人坐立難安。 我推薦這本《月亮與六便士》,不是鼓勵人人都去當流浪畫家,而是因為它像一劑猛藥,專治「活成別人期待」的病。 在現實中,我們很難做到像斯特里克蘭德那樣決絕,但至少可以學他一樣誠實:承認自己害怕、承認想要更多、承認「穩定」背后藏著不甘。 如果你也曾在深夜問自己「這輩子就這樣了嗎」,不妨翻開這本書。它不會給你現成的答案,但是卻給你勇氣——直面內心的勇氣,拒絕妥協的勇氣,哪怕只是從「今天少加一次班」開始的勇氣。 畢竟,低頭撿六便士時,也別忘了抬頭看看月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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