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上方「藍字」,關注我 ![]() ![]() 概述一、含義 1.功能上,修飾動詞、形容詞,大都位于謂語前作狀語 2.意義上,半虛半實 二、分類 呂叔湘:副詞內(nèi)部需要分類,可是不容易分得干凈利索,因為副詞本來就是個大雜燴。(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問題》) 根據(jù)副詞的意義和用法,把它們分成: 1.程度副詞 2.范圍副詞 3.時間副詞 4.情態(tài)副詞 5.否定副詞 6.表敬副詞 三、如何研究副詞 1.從語法角度 (1)句中位置——居何成分之前或后 (2)語法環(huán)境——與之發(fā)生關系的諸成分的特質(zhì)與隱現(xiàn)情況 2.從語用角度 (1)所表述的語義——限定何種范圍 (2)語義指向—限定何種成分的范圍 3.從語義角度 (1)語義環(huán)境——對稱詞、互見詞、與之結(jié)合緊密之詞的意義 (2)語義風格——雅俗、褒貶、濃淡 ![]() 程度副詞殊、孔、頗、少、已、益、彌、滋 1.少(shǎo) “稍”、“略微”,相當于現(xiàn)代的“稍” 1)輔之以晉,可以少安。(左 僖5) ——(我讓你跟楚國好,晉國作輔助,可以)稍微安定些 2)今予病少痊,予又且復游于六合之外( 莊 徐無鬼 ) 3) 此人少壯,豈能忘其父哉?(漢書 賈誼傳) 顏師古注:“少壯,猶言稍長大。” 2.稍 “逐漸” 1)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左 昭10) ——逐漸送給了(齊國)國君 《大字典》此例釋為“稍微、略微”,可商。 2)項羽乃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史 項) ——(項羽)逐漸把范增的權都奪了 3)蔽林間窺之,稍出近之。(柳宗元《黔之驢》) 3.頗 《說文》:“頗,頭偏也。”段注:“引申為凡偏之稱。” 虛化為副詞,有時表程度低,義為“略微”。有時表程度高,義為“很;相當?shù)亍? (1)表程度低 《廣雅·釋詁三》:“頗,少也。” 1)至于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闕。(《史記·三代世表序》) 2)涉淺水者見蝦,其頗深者察魚鱉,其尤深者見蛟龍。(論衡 別通) 3)二十尚不足,十五頗有余。(漢樂府《陌上桑》) (2)表程度深,意義略近“很、甚” 雨頗留,湛之兆也;旸頗久,旱之漸也。(《論衡·明雩》)旸:晴,曝。漸:跡象 ![]() 范圍副詞一、表全體 皆、偕、俱、舉、悉、咸、盡,著眼點不同 1.皆:總括提到的人(物)的全部。 1)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左 隱元)——總括賓語 2)百姓皆以王為愛也。(孟 梁)——總括主語 2.舉:“手向上托東西”(動)→“整個、全部” →“皆、全”(副),表在某范圍內(nèi)動作沒例外。 5)君舉不信群臣乎?(左·哀6) 6)天下之民舉安。(孟·公下) 二、表限止 但、僅、徒、特、第、直、獨 1.僅(廑、覲、堇) A. 表數(shù)目少,表“祇”/“纔”義 1)齊王遁而走莒,僅以身免。(史記 ·樂毅列傳) B.“僅”表數(shù)目多(用于數(shù)詞前),意為“將近”、 “差不多達到”。 段注:“唐人文字'僅’多訓庶幾之幾。”這一用法自晉代即已流行,讀音jìn 2)僅十年乃可大得其益耳。(《抱樸子 仙藥》)——將近十年 3)自兵興六十余日,戰(zhàn)所殺害僅十萬人。(《晉書 趙王倫傳》) 4)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戶亦且數(shù)萬。(韓愈《張中丞傳后敘》) 5)夾澗有古松老杉,大僅十人圍,高不知幾百尺。(白居易《廬山草堂記》) 6)江國踰千里,山城僅百層。(杜甫《泊岳陽城下》) 2.徒、特、第、直、獨 1)第舉兵,吾從此助公。(史 淮陰侯列傳) 2)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 梁上) 3)然則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無毛也。(荀 非相) ![]() 時間副詞古今義差別較大的: 1.嘗 “曾”、“嘗”在“曾經(jīng)”義上同義,但古代多用“嘗”少用“曾”。 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論 衛(wèi)靈公) 現(xiàn)漢“未嘗、何嘗”保留此意 2.曾 (1)表情態(tài)(漢以前),“出人意外或達到某種極限”。意“居然、竟”,多用于否定句。音zēng。 王引之《經(jīng)傳釋詞》卷八:“曾,乃也。” ①誰謂河廣?曾不能容刀。(詩 衛(wèi) 河廣) ——刀,通“舠”,小船 。“竟然容不下一支小船”。 ②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饌:吃喝。——這竟可認為是孝么 ? ③爾何曾比予于管仲?(孟 公孫丑上) (2)表時間,義“曾經(jīng)”。音céng。 現(xiàn):表示從前有過某種行為或情況。 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史·袁晁列傳) 3.再 (1)《說文》:“再,一舉而二也。”兩次 ①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論 公冶長) ②田忌一不勝而再勝。(史 孫吳列傳) (2)至唐,產(chǎn)生了“第二次”義,仍為數(shù)詞 ①寺憶新游處,橋憐再渡時。 (杜甫:后游修覺寺) ——“再渡”,第二次過。 ②朝廷雖無幽王禍,得不哀痛塵再蒙。 (杜甫《冬守行》) (3)古漢語表示動作重復出現(xiàn)義,用“又、復” 不敢復讀天下之書,不敢復與天下之事。(史 范蔡列傳) (4)直到近代(約明代),“再”才發(fā)展為副詞,表示“又一次” 4.仍 《說文》:“仍,因也。”本義沿襲。 引申為“頻繁,重復多次義”。現(xiàn):表示情況持續(xù)不變或恢復原狀 來源:1)動詞“因襲”→ 接續(xù)、連續(xù)。(《楚辭 九章 悲回風》:“觀炎氣之相仍兮。”王注:“相仍者,相從也。” );2)形容詞“頻繁”(“頻仍”) →重復(“仍回到南京來做事”)。 ①晉仍無道而鮮胄,其將失之矣。 (國語 晉語下)注:“仍,數(shù)也。鮮,寡;胄,后。” ——晉厲公多次做不道義的事情而晉國公族的后代又很少。 ②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史 平準書) “仍”表兩次戰(zhàn)爭間相隔近,意“頻繁” ——大將軍衛(wèi)青帶領六個將軍很快地又第二次去攻打胡人。 ![]() 敬謙副詞表示自謙和尊敬說話對象的副詞。對人用表敬副詞,說自己則用表謙副詞(謙敬副詞,意義虛化) 1)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史·廉藺列傳) ——動詞(請求) 2)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同上)——表敬意,副詞(請允許) 一、表敬副詞 所修飾的動作行為由別人發(fā)出,表示對別人的感激和尊重 1.幸(對方這樣做讓自己感動幸運)、辱(辱臨)、惠(惠臨、惠賜、惠示)、蒙(承蒙,受到)、垂(俯就/屈尊,垂聽)、謹(謹啟、謹致)、請(請允許)等。 2.將軍幸教。(史記 袁盎鼌錯列傳) 3.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左 僖4) 4.昨日蒙教。(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二、表謙副詞 所修飾的詞多代表說話者本人的動作行為。敢(冒昧地)、竊(私自)。劉淇《助字辨略》 :“凡云竊者,謙詞,不敢徑直以為何如。”)、忝/叨tāo(忝列、叨陪)、伏(伏聞。劉淇:“伏者,以卑承尊之辭也。”“二大典”均為敬辭。)、愚等 1.臣忝當大任。(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 ) 2.臣伏計之。(史記·孝文本紀) 點擊「在看」,你最好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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