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交接班制度 一、以集體交接班、床旁交接班、日常交接班的形式,將病區患者及護理情況進行交接,以保障患者獲得連續性的護理服務。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治療、護理工作準確及時進行。 三、白班應為夜班準備好物品、藥品,以便于夜班工作。 四、每班必須按時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鐘到病區,在接班者未到崗與之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離開崗位。 五、交班中發現患者病情、治療及護理器械物品不符時,應立即查問。接班時發現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后出現的問題由接班者負責。 六、晨晚間交班,由全體醫護人員參加,交代病情準確清楚、重點突出、正確運用醫學術語,體現患者的動態變化。 七、交班內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總數,出入院、轉科(院)、手術、預手術、病危、病重、死亡人數,及患者的診斷、病情、治療、護理、特殊檢查、留送各種標本完成情況等,寫出書面護理記錄。 (2)床頭交接查看危重、搶救、昏迷、大手術、癱瘓患者的病情、治療、護理、皮膚、各種管路及專科護理執行情況。 (3)交、接班者共同巡視、檢查病房清潔、整齊、安靜、安全的情況。 (4)交、接班者應共同清點毒麻藥、急救藥品、物品、儀器設備,若數量不符應及時與交班者核對。 八、護士長對交接班內容、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提出當日護理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針對交接班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講評前一日護理問題及措施,達到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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