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大概人人都知道,觀念是人認知事物的前提。觀念先進了,就不會被面臨的事物所困擾,觀念是人處理事物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中國古諺所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正說明了“智”即觀念的重要性。 中國封建王朝歷史至晚清長期以來,歷代新興王朝一直是以推翻舊王朝、建立新政權、重新構建特權統治系統(君臣父子道德倫理)為目的的。歷史長期以來的這種實踐行為,構建了晚清政權時刻提防“被推翻”的觀念。所以,當1860年英法聯軍那個西方“異族”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打進北京城的時候(自后晚清稱“洋鬼子”),向關外逃跑的咸豐皇帝其實已經感覺到了自己的王朝將面臨像歷史上各王朝被更替的相同命運。這在咸豐皇帝逃出京城前后時所頒發上諭的那些史筆史料中,是有所流露的。 但是,在留守京城的對外談判親王奕?以及其他在京大臣傳遞來的奏折中,咸豐皇帝似乎接收到了這樣的信息:英法不是為攻城掠地、推翻政權而攻占京城的,而只是為中外通商和國與國之間交往的條約而暫占京城,即清史所說的“西夷為貪利之徒”。奕?還說:只要讓夷以利,便可使其馴順。這種在中國歷史一貫傳承的認知范圍內的信息,是咸豐皇帝是聞所未聞的。那些留京親貴官僚的這種說辭,很難具有說服力。或者說,他處于深度的困惑中。所以,熱河行宮里的咸豐皇帝一再命令談判親王把英法聯軍侵占京城的意圖搞搞清楚,省得那些外夷又會搞出什么新花招。正是在這種不相信的深度焦慮中,加上沉迷于酒色女色中,三種因素共同葬送了咸豐皇帝年輕的性命。 清末民初的歷史術語中有一個詞稱“列強”。“列”表示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比如列位朋友,列位在座者。就這個歷史術語來說,它通指當時對晚清中國有殖民和貿易行為的所有東西洋強國(在晚清中國,傳承著商業貿易一貫為末等的觀念)。它把那些強國用一個“列”字連成為一個整體。 其實,晚清從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后的洋務運動開始,清廷對外便實施了“羈縻”策略。羈縻是歷史長期以來各朝皇帝和各類權臣對內(對下)施用權術的一種慣常行政手段,也稱“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在觀念和具體行為上,晚清中國的權力者們對此早已駕輕就熟、運用自如了。至清末對待迎來地球時代的西夷,清廷對外羈縻則是原來內政手段的一種自然外移。以現代社會的目光來看,羈縻手段顯然是一種落后、很不高明的“外交”策略,但這兩字策略至少說明,清廷知道那些船堅炮利的西方強國,并不是鐵板一塊的,它可以運用手段去分化它們,以減小敵對力量。洋務運動時期的清廷已有這種認知,那么,它又是如何逐漸發展成為那個世紀結束之年(1900年)的義和團運動(八國聯軍入侵)時宣戰上諭中的“彼等”、即清廷向歐美(包括日本)“列”國挑戰的呢?這固然有前后不同執政者和時局變化的原因(六七十年代軍機處主要由恭親王奕掌控,八十年代以后清廷權力則完全由慈禧太后掌握),但筆者相信,這同樣有固有的、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的落后觀念在其中起著重要作用。 晚清政府之所以敢于向“彼等”列強發出排外戰爭總動員,是建立于“天朝觀”基礎上的,在當時,僅有少數進步、有見識的少數中國人,才認識到“不能以古之夷狄視之”;西方文明是在另一種文化體系中成長起來的,它完全不同于同一文明體系中的傳統中國大陸(天下)周邊地區的“夷狄”。但是,像晚清落后政府受傳統觀念局限一樣,民間社會也并不這樣認為(“列強”一詞認識到了西方之“強”,但與“彼等”一詞仍有對象范圍上的認知共性)。——作為基礎性的民間社會認知,才具有潛意識上的、難于遏制的真正傳承性,這在今日中國(在對外的偶發事件中),仍能看到那種傳承的影響。 同例是,晚清時期傳入的大眾化、規模化、秩序化的“以商立國”西方思想——商貿產生“合同”和“契約”精神,在中國歷史上也是聞所未聞的(緣于被打壓,而非歷史真相,中國現今普遍的“市民”一詞才體現了隱含的歷史真相),清廷確實在實踐著“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的古訓——而中國上下五千年“二十五史”和上溯下延時期,只有“武以立國、文以安邦”的歷史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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