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分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 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 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后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余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后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后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 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未分利潤在報表中處于什么位置? 從上圖看出,首先,未分利潤屬于資產負債表的科目,在所有者權益部分,依次是實收資本或者股本、盈余公積、未分利潤。 以下的分析都是基于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的結構展開。 股改時未分配利潤為負如何處理? 在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折股時,其主要原理是用原來的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作價出資,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的盈余公積大于未分利潤的負數,可以直接進行折股。 如果盈余公積彌補未分利潤不足,此時不建議直接折股。
此時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條路是推遲股改,用下一年的利潤彌補歷年形成的未分利潤虧損。 第二條路是減資。 未分配利潤為負的減資處理方法 實務中也已經有成功案例。
飛彩股份(000887,現名中鼎股份)2006年就采用過資本公積轉增后再減資補虧的方案。
因此,為了保護債權人的的合法權益,防止股東通過資本公積補虧形式變相抽回投資,《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非常必要。 此條規定表明,當企業法人出現嚴重虧損,應當通過減少注冊資本以彌補虧損。因此,雖然《公司法》未就“減資彌補虧損”作明確規定,但部門立法已確立了“減資彌補虧損”制度。 “減資彌補虧損”制度的原理 為何要通過先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然后再減資彌補虧損呢? 其實從原理上來看,也需要這么操作。 減資相當于公司零元回購股本,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回購股份,按股本和回購價格先沖減資本公積,再沖減盈余公積,不夠沖減的情況下再沖減未分配利潤。 所以,如果在公司有資本公積的情況下直接進行減資,先沖減的是資本公積,最后才會輪到未分配利潤。 但由于是零元回購,公司不需要付給原股東對價,因此相當于在回購股份的過程中,公司有一個正的收益,這個沖減就變成了對未分利潤的彌補。(正常情況下,如果未分利潤為負,其盈余公積為零) 未分配利潤為負是否構成IPO障礙 《首發上市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最近一期末不能有未彌補虧損。 這里有幾層意思。 第一、 申報前的最近一期肯定不能有未彌補虧損,這個很明確。 第二、 同時也表明,在申報前兩期是允許未分配利潤為負的,只要在最后一期彌補完畢就行。 了解更多行業干貨及報會實時情況請掃描關注 文章轉自:投行老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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