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設計存在缺陷。設計院土建工程與安裝工程設計不一致,存在設計缺陷,導致副井五層地板出現多余的預留孔,埋下了“原生態”隱患。
2、圖紙審查把關不嚴。對土建工程設計和安裝工程設計的把關不嚴不細,沒有發現存在的設計缺陷。
3、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裝單位對臨時蓋板既未設警示標志,也未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4、安全監管不到位。礦方和監理公司對施工單位預留孔防護鋼板設置不規范、無警示標識等未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安全監管存在死角。
5、現場交叉作業管理不到位。現場3家施工單位同時交叉作業,雖簽訂了交叉作業安全互保協議,但未制定交叉作業安全措施,雙方施工作業移交手續缺失,對預留孔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做特別提醒。
6、本安體系落實不到位。礦方和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危險源辨識不全面,對預留孔危險源管控不到位。礦方機電隊在安排清掃衛生工作前,未對預留孔臨時防護鋼板存在危險情況進行提醒。現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差,沒有考慮到鋼板的實際作用,盲目移動預留孔防護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