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的好多評論和咨詢里,感覺都很擔心一樣事情:就是社保感覺活得久點是應該要繳納的,但是萬一覺得人生堅持不了那么久,早早的走了可怎么辦?感覺,有這種擔心的人還真的不在少數,說實話,我也真的很怕死呀,所以才亂七八糟保險買了一通,就擔心說萬一哪天有了事,自己不會因為沒錢而失去繼續享受人間的機會。 言回正傳,風險這個事確確實實是沒辦法預料的,活著或者走了,可能都是在的。唯一知道的是,活著是大概率的,而且大多人的壽命都在越來越長。所以去世的事可以擔心,卻不應該是我們拒絕規劃未來的理由。 如果是在公司進行參保的,那就沒什么好糾結的了。第一,單位和個人是強制性參保,自己沒有選擇的余地。第二、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都歸屬于個人,哪怕自己有天享受不到,還是可以留給家人。所以就沒什么好擔心的,除非說連給家里人都還覺得虧,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相對比較復雜的是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因為沒有單位,所以所有的費用都是個人自己繳納的。那么以個人身份參保,就會更加擔心說如果還沒到退休年齡人就去世了,那就會很虧了,哪怕拿回了個人賬戶的部分,還有一部分是不是“充公”就沒辦法拿回來了?那可都是自己繳納的保費,那如果交不上保費就走了,可太吃虧了,還是覺得繳納養老保險風險太大的問題。 那咱就今天剖析一下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的如果中途去世,那所繳納的兩種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交的錢要怎么處理? 一、基本醫療保險目前基本醫療保險分兩種,一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種居民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就是職工醫療保險,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按照規定靈活就業應該是兩項保險一起交的,但是前一段聽朋友咨詢說,有的地方醫療和養老是可以分別選擇繳納的,這個還沒經歷過,有知道的可以說一下是不是這樣? 在此可以說明一下,我們的醫保其實都應該是當年繳納當年享受的。為什么職工醫保的待遇會比居民的要高一些,就是因為職工保險的繳費更多。正常在職的如果斷繳次月就會被停止使統籌賬戶的報銷。這也就是為什么養老保險需要累積15年退休后就可以領取,而醫療保險就要累積繳納2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后的醫療。 所以基本醫療沒有過多可以探討的,就是繳納才享受,沒有繳納就沒法享受! 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好理解,為什么大家都會覺得養老虧,就是因為繳納時候年年費用占大頭。但是只能看不能用,要等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到。這種有點類似“延遲滿足”似違背人性,讓人不爽。 下面就來聊聊萬一活不到退休年齡,領不上養老金就去世,這種情況要怎么處理? 首先,按現行的法律法規,社會保險的參保職工無論是退休前、還是退休后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都是歸屬到個人,都可以依法繼承。“充公”的說法是不存在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可以被全額繼承。 至于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退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國家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具體的標準可能和當地政策會有一定的變動)。 喪葬補助金按照其待遇領取地所在省轄市上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4個月的標準發給;撫恤金按照本人參保繳費年限確定,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最后24個月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撫恤金,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20個月。 所以由上面的規定歸納來看,如果一旦出現繳納社保中途去世的情況,就會有三筆的錢發放給繼承人,也就是直系親屬。 第一筆,我們個人賬戶部分全部返還給繼承人; 第二筆,給繼承人4個月人均養老金為喪葬補助金; 第三筆,按照本人參保繳費年限給繼承人撫恤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20月繳費工資+4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這個金額沒有具體算過,但是大致估計一下應該也不會比自己繳納的費用低了。 總結總而言之,社保畢竟是國家的一項福利政策,大多情況還是需要其它渠道抽錢貼錢做。所以社保還是不能完全按照商保來看,雖然規則比較多,但是社保有不可比擬的優勢。最起碼社保是不會想著從老百姓身上賺錢的本質不會變。 最后想說“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活著或者走了,都是我們沒辦法選擇和預見的。但是未雨綢繆的心,確實我們一直都需要有的。畢竟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不要真等到長命百歲才發現沒有養老保險是不是也很難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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