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直說馬爾克斯很魔幻。有時候,是。《百年孤獨》如此。《誰動了玫瑰花》如此。《貓轉世的夏娃》如此。 但他并不總是魔幻。《霍亂時期的愛情》很寫實。《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很沉靜。 實際上,他也不算孤獨。 他其實是個挺熱鬧的人。他是小說家里罕見的,愿意談自己故事的人。跟他一比,博爾赫斯那才是真孤獨。 說《霍亂時期的愛情》。 這故事一點都不復雜:費洛倫蒂諾·阿里薩(他的名字,皇馬球迷會覺得眼熟;他的姓氏按英語翻是阿里扎,NBA球迷也會有感覺了),年輕時是個電報員,愛上了一個姑娘費爾米納·達薩。費爾米納的姑姑幫著傳信,被費爾米納的爸爸發現了,于是帶她出去旅游,而阿里薩就不停發電報寫信,追著她。后來費爾米納讓阿里薩忘了吧,自己嫁給了受過高等教育、醫生世家的烏爾比諾醫生。阿里薩就決定死守,一邊經歷各種各樣的情人關系,一邊等下去。 烏爾比諾醫生在八十三歲時過世,那年費爾米納和阿里薩加起來也一百五十歲了。后者已經是內河航運公司的老總。倆人在一艘內河航船上豎起了霍亂流行的旗幟,再也不上岸了。 小說結尾,船長問阿里薩打算這么拖多久,阿里薩說toda la vida,西班牙語:永生永世。 所以《霍亂時期的愛情》,不算魔幻。更像是一個年少和年老兩段戀愛故事,以及摻雜期間,華麗渲染的阿里薩各色情愛段子。 說回馬爾克斯。 馬爾克斯的媽媽出生在一戶普通人家,在圣馬爾塔圣母學校受過富家小姐般的良好教育。在她一位姑媽的看護下出沒。 而馬爾克斯的爸爸,是鎮上的一位電報員。 馬爾克斯的外公(是個曾經的上校,馬爾克斯寫過的所有上校,基本都以他為原型),反對他們談戀愛,但馬爾克斯的爸媽沒有屈服。 開始,他們倆偷偷摸摸地在朋友家見面;遭到嚴加管束后,只能偷偷摸摸地鴻雁傳書。之后,馬爾克斯的外公決定帶她去巴蘭卡斯,遍游各鎮,用非常手段治好她的相思病。馬爾克斯的爸爸和沿途七個鎮子的電報員都說好了:用電報傳遞情書。 所以您看明白了: 費爾米納和阿里薩的故事,都是馬爾克斯爸媽自己的感情。 當然啦,不止于此。 馬爾克斯的爸媽經歷了大概一年多磨難,在一起了。小說里,費爾米納和阿里薩要分離五十三年之久。期間阿里薩會有許多亂七八糟的感情故事,其中一個故事,就是馬爾克斯自己的經歷:他跟一個年長的情人睡過之后,留下了痕跡;情人的丈夫看到了,不動聲色地一槍把自己老婆打死了。 所以,說《霍亂時期的愛情》是馬爾克斯的家族與自己的愛情史,大概是沒錯的。 馬爾克斯出這本書時57歲,得諾獎之后兩年,正是巔峰時期,也是很通透的時候了。 馬爾克斯以前的小說,如《枯枝敗葉》影射香蕉公司。《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是對內戰的無聲控訴。《百年孤獨》是整個拉美歷史。 而《霍亂時期的愛情》,卻是個沒有門檻、人人可讀的愛情群像故事,實際上,更像是卡塔赫納的城市史。是馬爾克斯最好讀的一個小說。 話說,“意中人嫁了王子,于是窮光蛋就苦熬”。這個故事很狗血,又凄美,但卻有許多大師愛寫。比如: 大仲馬《基督山伯爵》,以唐泰斯少年得志、預備結婚為開始,以被坑入獄、囚禁十四年、出獄后得知未婚妻改嫁了為真正開始。 金庸《連城訣》,狄云入獄,耳聞得青梅竹馬的戚芳嫁了萬圭。《笑傲江湖》,令狐沖為情所困折磨了二十多回,終于還是沒法挽回小師妹嫁給林平之的結局。 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蓋茨比》,蓋茨比萬里迢迢來到長島,就是為了重新找回已經嫁了的黛西。 古龍《多情劍客無情劍》,從頭至尾就是在說,李尋歡大爺如何邊咳嗽邊喝酒,邊從“林詩音嫁給了龍嘯云我受虐我快樂”的無底深淵里往外爬的過程。 大多數的少年,愛上第一個姑娘時,都清澈透明,把她從美好的女人幻化成無瑕的女神,世界隨之晶瑩美麗。但隨后,女神嫁給某個世俗的、市儈的、徒有表面的、油頭粉面的、沒有靈魂的男人。于是,一整個世界都碎了。 無論少年最后怎么處理——殺掉情敵啦、自己苦情啦、漫長煎熬啦——只有一樣是確定的:被奪走的不只是他們的愛人,還包括他們對愛情、命運、與這個世界天真純潔的想像。所以呢,他們會對女神愛恨交加。愛她以前的純真爛漫,恨她嫁作人婦后的庸碌世俗。 總之吧,以往的作家,大多是這么處理情敵的: “你不喜歡我,哼,有的是人喜歡我!搶走我愛人的人,最后都要死!” 但《霍亂時期的愛情》里,來了這么個結局: “愛人被搶走了?沒關系啊。我熬,我等,我也風流,我還是念著愛人,熬到七老八十,熬得情敵死掉了,于是我終于和意中人團聚了!” 如果要挑剔,則中間阿里薩的等待太漫長,許多情節是脫離主線的。開玩笑說,幾乎阿里薩的部分可以單獨摘出來,當作一個獵艷短篇集。 但這種游離感,在漫長的背景時間里,反而不是事兒了。 小說里的無數段愛情故事,都有同一種特色:與死亡相關,與時間相關;愛情最后都成為了勝利者。 《霍亂時期的愛情》從一開始就弄死了一個流浪攝影師,用他的死亡和烏爾比諾醫生的死亡為開始,敘述這些愛情。 而結局,阿里薩和費爾米納都已接近死亡,但在死前,他們還是熬贏了。 除了死亡,這部小說直面了其他會摧毀愛情的東西:時間、尊嚴、社會規矩、背叛、老邁、皺巴巴的肌膚、無法自持的生理狀況、衰老的氣味。 通常,是這些東西殺死了愛情,讓人放棄了。 但在這個故事里,愛情的力量,有一種癲狂的寧靜:真愛的人,會平靜地用愛情來克服一切障礙,直逼死亡與時間的盡頭。 除非自己退避了放棄了,或者死了,否則,愛就是所向無敵的——只要你不管不顧地堅持到那份上。 你只要純真,肯守,準守得到,愛情是可以超越死亡的…… 這么個辛酸與甜蜜交加的,又狗血又勵志的大團圓結局,漫長的五十幾年等待。加上小說里面不斷穿插的各類愛情傳奇,以及這一點“癡”勁,湊成一個史詩般的大愛情故事。 如果要總結什么的話,大概就是: 愛情可以混亂、狂野、扭曲、不忠誠、自我欺騙,可以被掠奪走,可以被時間摧折。 但只要你夠強大,那么到最后,愛情依然可以是真誠的,而且包羅萬象,可以戰爭一切。 比起其他“愛人被奪走于是悲劇了,我要報復,我要找另一個愛我的人來證明你錯了哼”的結局,馬爾克斯選擇的是: 只要你堅持得夠久,愛得夠深,熬得大家都老了,熬得對手死去了,那么,穿越過時間、死亡、無數風流艷情故事,用混亂的、狂熱的愛情,來對抗歲月與死亡。最后面對質疑、歲月與遠遠而來的死神,可以眼都不眨地念出在五十三年前就準備好的臺詞,那連死亡都無法克服的承諾: “永生永世。” 再簡單點就是: 在死亡來臨之前,一切結束,都是因為自己放棄了。 無論你盼望得到什么,只要活著,就有指望——就怕你自己中途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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