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政府制定的惠民福利政策越來越完善。以我國的社保為例子,社保保障了億萬國民的切身利益。它可以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也是我國的基本制度,更是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的核心組成之一。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有效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助力和諧社會的建設。 因此,國家一直致力于完善我國的社保體系,讓老百姓都能成為福利的享受者,真正實現老有所依。但如果退休人員不幸去世,他們的家人有權利繼續領取社保嗎?如果錯過,真的不會有人提醒你!前不久,有網友在網上發帖:老人退休后離世,據說還可以領20個月的工資,為什么實際的錢卻遠遠不夠!也還有人問,老人的親屬可以領取4筆錢,具體是哪4筆錢? 第一筆就是喪葬費,眾所周知,家屬可以領取的錢首先就是喪葬費,喪葬費是指職工因公死亡或因傷殘退休后的一次性喪葬費。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這筆錢為企業全體職工三個月的平均工資,數額也不算小。但是,不同地區、不同年限,家屬能夠領取的錢也不一樣。每一個退休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也都是不同的,例如北京市喪葬費發放標準是5000元。這筆錢通常直系親屬可以領取。如果沒有直系親屬,也可以由安葬人員組織收繳。不過,不同地方的喪葬費標準也不一樣。數據顯示,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上限是去世者生前6個月的總收入。 第二筆就是撫恤金,一筆支付給殘疾人或去世者家屬的錢。但是,領取撫恤金的人一定為死者的直系親屬。同時這些親屬的主要供養者必須是去世者,這兩個條件全部滿足才能領取。撫恤金的數額與去世者的職位有關,按照規定,烈士和因公殉職人員的撫恤金為上一年度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再加上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是退休金。繳納社保的企業職工,因公去世的,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的基本工資;因病去世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基本工資。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死者親屬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一般情況下,10-15個工作日內就可以申領了。 第三筆就是養老金余額,相信這筆錢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2018年有規定顯示,如果退休人員意外身亡,只要不超過10年,家屬可以代為領取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余額。但如果死者年齡比較大,養老金已經領取完畢,這筆錢就不能繼續領了。 第四筆就是困難救助,這筆錢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生前已退休人員且主要經濟來源為養老金的去世者的直系親屬,如果沒有經濟來源,他們可以獲得一筆錢,這些錢將供養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直到他們成年,子女為在校學生的,將資助他們直到大學畢業,這就是我們聽說的扶貧。例如山東省最高標準的特困補助為460元/月。當然,如果說家庭經濟條件相對比較好的,自然就無法領取這筆錢了。 以上幾筆錢都不少,但是很多家庭成員都會因為親人離世的悲傷中而忘記領取。這幾筆錢是國家對去世者及其家屬的一種補貼,是國家政府盡到的最后一項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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