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兩種方式,一是借調,人走編不走;二是調離,編隨人走。具體介紹下兩者的流程。 一、借調 借調相對而言比較簡單,也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種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手段。 自中央、省委巡視以來,要求不允許長期借調、嚴格規范借調程序,且一次借調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目前借調現象有所改觀,但仍然比較普遍。這種方式操作比較簡單,只需要原單位和借調單位統一意見即可。 具體借調流程為:原單位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表決同意人員借調,形成會議記錄或紀要,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兩份報組織部及借調單位。如要長期借調,每3個月要重新形成這么一份證明。 二、編隨人走,直接調離 我親手辦理過幾個事業單位人員的調動手續,其實一點都不復雜,我以鄉鎮政府事業編人員調至區直部門為例,簡單說一下調動流程。 ![]() 1.前期操作。這里有三個必備條件:原單位要放你走;要去的單位同意接收;需要當地主要領導簽字,比如區內調動,需要區委書記簽字。 原單位和接收單位的工作做通了,主要領導簽字這一步,一般由當地組織部長操作。 由接收單位與組織部門對接,組織部長再向主要領導匯報,請主要領導簽字。這三個前期流程,是必須要走完的,要不然人事關系是無法調動的。 2.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我們俗稱“調令”,一式兩份,分別給原單位和接受單位。有的地區需要你本人去送這兩份“調令”,有的地區人社局直接就發給這兩個單位了,用不著自己跑。 3.原單位和接收單位收到“調令”后,分別辦理“減員”手續和“增員”手續。 4.原單位開具《工資介紹信》給接收單位,然后原單位就會停了該人員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一切待遇的發放。接收到位收到《工資介紹信后》,辦好“增員”手續,你的關系就算是正式轉到接受單位了。 ![]() 三、如果想跨市調動 首先大家要明確一點,事業編只是在地級市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有備案,在其他省市是沒有備案的,簡單的說,其他省市并不承認你的事業編身份。這與公務員不同,公務員是都有備案。 所以事業編想要跨市調動是非常非常難的,不是一般的人脈背景可以操作的。以省廳從各地市選拔人員為例,第一個硬性標準就是要求必須為行政編,即公務員。 另外,針對事業編的遴選非常少,至少我連續關注了4年,只有一次事業編遴選。我們平常所說的遴選,只是針對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事業編沒有資格參加。所以有的朋友說通過遴選,那就是在忽悠你。 最后,不管從哪調到哪,對于能力一般、沒有關系的人來說,都是挺難的,程序和流程一直在,但調動的門檻也一直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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