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上的歷法,根據其性質皆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陽歷,一類是陰歷。凡以地月關系為依據,以月亮有規律的圓缺為周期確定月份并紀時的歷法,就是陰歷。凡以日地關系為依據,以地球圍繞太陽運行到特定位置來確定月份的歷法,就是陽歷。我國目前使用的公歷屬陽歷性質,而目前同時使用的農歷既有陰歷的成分,又有陽歷的成分,故其性質是陰陽合歷。我囯目前使用的農歷并不是我國最早的歷法,中華民族第一部規范的歷法是夏歷。夏歷是農歷的根源,是一切傳統歷法的祖歷,農歷中有夏歷的成分和基因,但夏歷與農歷有本質的區別。 ![]() 夏歷的性質是純陽歷。夏歷是我國古人通過仰觀天文,俯測日影,并設以干支以紀時而形成的歷法。夏歷以北斗斗柄旋轉所指的方向來確定月份,并以斗柄指向東北之隅的所謂“建寅”之處為歲首。夏歷還用測日影的方法來精確時間節點,比如古人測到某年某日正午的日影最長,那么這一日就是這一年的冬至日,反之就是夏至日。如果某日正午日影的長度介于兩個至日之間,且晝夜長短相等,陰陽達到平衡之時,那么這一日就是春分日或秋分日,所以我囯歷法上很早就有了“二分二至”的說法。比如《易經·復卦·象辭》就說:“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這里的“至日”就是指冬至日。 ![]() 夏歷以干支紀時。所謂“干支”就是指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干支的創設,最初就是出于紀時的目的。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這十個紀時符號,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這十個紀時符號。天干的內涵就是表示天體(時間)運行變化的總規律,具體講就是天體(時間)運行變化的五個階段及其特點和屬性,這也正是五行理論的淵源。其中甲乙表示春天的特點和屬性,五行屬木;丙丁表示夏天的特點和屬性,五行屬火;戊己表示夏秋之間所謂“三伏天”的特點和屬性,五行屬土;庚辛表示秋天的特點和屬性,五行屬金;壬癸表示冬天的特點和屬性,五行屬水。 ![]() 夏歷把一年分為四季十二個月,每個季節三個月。春天三個月分別為孟春之月(一月)、仲春之月(二月)和季春之月(三月),夏天三個月分別為孟夏之月(四月)、仲夏之月(五月)和季夏之月(六月),秋天三個月分別為孟秋之月(七月)、仲秋之月(八月)和季秋之月(九月),冬天三個月分別是孟冬之月(十月)、仲冬之月(十一月)和季冬之月(十二月)。地支的內涵就是表示一年四季十二個月的不同特點和屬性。其中寅為一月,卯為二月,辰為三月,巳為四月,午為五月,未為六月,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戌為九月,亥為十月,子為十一月,丑為十二月。其中卯辰五行屬木;巳午五行屬火;酉戌五行屬金;亥子五行屬水;未申五行屬土,其德介于火與金之間,顯而為用;丑寅五行屬土,其德介于水與木之間,隱而不用。 ![]() 十二地支分別代表一年的十二個月,為了更詳盡地表述時間,古人又把每個月平均分為兩段,并用“建+地支”標志月初日(交節日),而用“地支+正”標志月中日(中氣),這樣就有了建寅、寅正,建卯、卯正,建辰、辰正,建巳、巳正,建午、午正,建未、未正,建申、申正,建酉、酉正,建戌、戌正,建亥、亥正,建子、子正,建丑、丑正等的稱謂,這就是二十四節氣的雛形。其中十二地支之“建”實際就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節”,也叫“交節”;而十二地支之“正”實際就是二十四節氣中的“氣”,“氣”也稱為“中氣”。 ![]() 後來由于有了“二分二至”的稱謂,所以午正又名夏至,子正又名冬至,卯正又名春分,酉正又名秋分。再後來,又有了“四立”的稱謂,故建寅又名立春,建巳又名立夏,建申又名立秋,建亥又名立冬。二十四節氣的二十四個名稱是逐漸演變而來的,比如建卯演變為“啟蟄”,後來為避漢景帝劉啟諱而改名為“驚蟄”。二十四節氣名據說成熟于秦漢時期,到漢武帝時制訂《太初歷》時,二十四節氣名已與現代基本相同了,那就是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 自古有“天改命則帝改歷”的習慣。《易·革卦·象辭》曰:“革,君子以治歷明時。”商革夏命,于是改歷以建丑之日(小寒日)為歲首。周革商命,于是又改歷以建子之日(大雪日)為歲首。秦統一六國后,又改歷以建亥之日(立冬日)為歲首。漢初沿襲秦歷,到漢武帝初期時才又恢復到夏代的以建寅之日為歲首。可見,從夏商周直到漢武帝初期,我國一直使用的歷法都是以夏歷為基礎的,只不過是各自規定的歲首不同而已。 ![]() 比如周代以建子(大雪日)為歲首,這在《詩經·七月》中有明確的體現。詩云:“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夏歷以寅月為一月(正月),在《詩經·七月》中,周人仍按夏歷的體例,把寅月稱為一月,把卯月稱為二月,以此類推把申月稱為七月,把戌月稱為九月,把子月稱為十一月等等,但為了體現他們是以建子為歲首,故又把夏歷十一月(子月)稱為“一之日”,把夏歷十二月(丑月)稱為“二之日”,把夏歷一月(寅月)稱為“三之日”,把夏歷二月(卯月)稱為“四之日”……以此類推。 ![]() 只有夏歷的十二個月與十二地支才是嚴整對應的。我國目前實行的公歷和傳統的農歷都不是以干支紀月,所以公歷或農歷的十二個月與十二地支絕對不會有嚴整的對應關系,故其十二個月皆不能以十二地支稱呼其月名。比如農歷正月或公歷元月絕對不能稱為寅月,也不能稱謂其它以十二地支命名的月名,因為干支月是以節氣日為交節點的,農歷或公歷的每個月中,基本上都會橫跨三個不完整節氣段,根本不能分辨是什么干支月。比如2023年的公歷6月6日是芒種,芒種前的公歷6月屬夏歷巳月,而芒種後的公歷6月就屬夏歷午月了。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老黃歷。 ![]() 夏歷是很科學嚴謹的一部歷法,是傳統歷法的根源,《左傳》中說“夏數得天”,就是說夏代的歷數比較正確地反映了天象,所以孔子主張“行夏之時”(見《論語·衛靈公》)不懂夏歷就不會懂傳統文化,不懂夏歷而搞命理學更是胡鬧!八字算命實際用的是夏歷,如果用農歷,那本身就是天大的笑話,因為八字出于天干地支,而農歷并不嚴格以干支紀時,其中的二十四節氣雖然與干支有關,但那卻是夏歷中的成分,農歷只是拿來簡單地附著在陰歷性質的月份上使用,其實并不合套,不能形成固定嚴整的對應關系。農歷本不以干支紀年月,何來農歷八字? ![]() 夏歷的具體內容大都遺失,但傳統文化典籍中到處都有散見的有關夏歷的內容。現保存在《大戴禮記》中的《夏小正》就是現存的有關“夏歷”的重要文獻,它按夏歷十二月的順序,分別記述每個月中的星象、氣象、物象以及所應從事的農事和政事。 《禮記·月令》按照夏歷把一年分為四個季節十二個月,并按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季春之月,孟夏之月、仲夏之月、季夏之月,孟秋之月、仲秋之月、季秋之月,孟冬之月、仲冬之月和季冬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每個月的天象、星象以及與五行對應的物象、神值、嗅覺、味覺、音律等,還有每個月的氣候、物候以及所應從事的神事、農事、政事和禁令等。其內容不僅涉及二十四節氣,而且還涉及七十二物候。《禮記·月令》據說是兩漢時期編撰的,但其內容卻和戰國時期《呂氏春秋》中的“十二紀”內容幾乎相同。而《呂氏春秋》的內容也不全是原創的,很多也是編纂的,其中的“十二紀”內容也恐怕會有更早的出處。作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傳統文化之根的《易經》,其所依據的歷法就更完全是夏歷了。 ![]() 《易·說卦傳》曰“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這是對《易經》後天八卦的描述,而後天八卦是描述時間運行規律的。這里的“帝出乎震”,意思就是斗柄指向了正東方,也就是後天八卦的震位。斗指正東,為仲春之月,也就是春分前後各約15天的時間。這時,正是萬物萌發出達之時,故“震為出”,故曰“出乎震”。這里的“帝”是指北極星,古人以北極星為眾星之主、上天主宰,稱為“天帝”,以北斗七星(曲折如龍)為“帝車”。由于北極星始終在北斗七星第一、二兩顆星的五倍延長線端,而北斗七星的斗柄卻不停地旋轉,就象天帝駕車巡游四方一樣。天帝居中巡游四方,巡游一周為一個回歸年,周而復始,循環往復,不行而至,不疾而速,正好為古人紀時提供了天文依據。帝出者,則天下萬物之所出也。 ![]() 《說卦傳》又曰:“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後天八卦中,艮居東北之隅,這里正是丑與寅交節的地方,也就是丑終寅初。《易》以“艮為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故艮為大成,故曰“成言乎艮”。夏歷以斗柄指向東北之隅的所謂“建寅”之處為歲首,這和《易經》以艮為成,終而又始的理論是高度一致的,是《易經》依據夏歷的又一個無可辯駁的證據。 ![]() 《說卦傳》對後天八卦的描述,其所描述的,實際就是夏歷以斗柄旋轉所指方向來確定月份,并以斗柄指向東北之隅所謂的“建寅”之處為歲首的情況。可見,《易經》所依據的歷法完全就是夏歷;或者說,夏歷就是根據《易經》制訂出來的。兩者是具有天然的一致性,這是毫無疑問的。故依據夏歷可以推導出《易經》中的一些真象,而根據《易經》也可以還原夏歷的一些基本內容。 ![]() 夏歷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規范的官方歷法,其中凝結著古圣先賢們高超的智慧和以神道教化萬民的深邃用心,幾千年來,至今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夏歷和《易經》一起,早已成為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根源和基因,只不過百姓日用而不知罷了。作為優秀傳統文化傳承者的學者們,不能再滿足以見仁見智的一家之言,而應該潛心研究,虛心學習,追根溯源,為優秀傳統文化的正本清源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 (本文共3300字左右,子夏故壇原創,帶你一起學《易經》) 二0二三年四月一日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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