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定義: (一)教育部2017年發布的《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給出的定義是:“綜合實踐活動是從學生的真實生活和發展需要出發,從生活情境中發現問題,轉化為活動主題,通過探究、服務、制作、體驗等方式,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的跨學科實踐性課程。” 在課程性質定位上,文件的闡述是:“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并列設置,是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鐘啟泉教授給出的定義如下(《課程的邏輯》2019) 所謂“綜合實踐活動”,一言以蔽之,就是超越了傳統的課程教學制度--學科、課堂、評分--的束縛,使學生置身于活生生的、現實的(乃至虛擬的)學習環境之中,綜合地習得現實社會及未來世界所需要的種種知識、能力、態度的一種課程編制(生成)模式。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主要特點(《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中“課程理念”中的觀點,2017,具體內容是個人的理解) (一)課程目標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為導向 課程總目標是:學生能從個體生活、社會生活及與大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豐富的實踐經驗,形成并逐步提升對自然、社會和自我之內在聯系的整體認識,具有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 (二)課程開發面向學生的個體生活和社會生活 課程的學習需要學生在真實的生活中,更多地展開現場的實踐式的學習。真實情境中的探究和在場的學習是主要的學習方式。 (三)課程實施注重學生主動實踐和開放生成 實踐活動是這一課程的實施的主體方式,學生在實踐中與同伴和教師進行互動,在互動中生成屬于他自己的課程,生成真正的“生本課程”。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強勢特征(鐘啟泉的觀點): 第一,它為學生的“生存能力”教育開拓了廣闊的天地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有利于發展學生的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發展學生適應變革中的社會生活的能力。 黃津成 課程研究者: 第二,它為學生的“學習方法的學習”提供了堅實的舞臺 在真實的情境中,面對真實問題展開學習,有助于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創造力和挑戰自我的勇氣;有助于其養成自主態度、責任感和自我效能感;有助于其提升表達能力與合作能力。 第三,它為新型師生關系的確立注入了新鮮的活力 教師不再是單純的知識灌輸者,也不是單純的學習扶助者,而是知識的共同建構者。學生不再是知識的接收者,而是知識的發現者和課程建設的參與者,課程便是這樣的共同活動中創制生成。 這三個方面就是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課程功能之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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