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陳光普,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上海市金山區委黨校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基層社會治理。 一、引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城鄉社區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微觀基礎。對城鄉社區治理績效進行科學、有效的評估,有助于進一步掌握社區治理現狀,查找薄弱環節和不足,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文獻回顧 受“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兩大思潮的影響,國內外學者對治理績效評估的研究存在“以政府為中心”和“以公眾為中心”兩大不同的研究視角。“以政府為中心”的評估更加關注政府的投入和產出以及效率等,通常采用客觀指標。國外研究成果主要包括“3E”模型和“IOO”(Inputs,Outputs&Outcomes)模型。 鑒于此,筆者通過對社區治理績效概念的辨析,構建了基于社區治理體系和社區治理能力的社區治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并立足于大規模社會調查數據,實證分析我國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現狀。本研究的創新點在于:一方面,構建了社區層面的治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而既有研究大多集中于社區居民層面的治理績效評估;另一方面,采用了CGSS2015大規模調查數據,將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納入研究范疇,彌補了以往個案研究的不足。 三、社區治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一)評估對象 (二)社區治理績效評估指標設計
1.隸屬度分析 2.相關性分析 3.指標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4.指標鑒別力分析 筆者根據SPSS24.0軟件的分析結果,各指標值的離散系數均大于指標的臨界閾值。因此,保留17個指標。 5.確定各項指標的權重 四、我國城鄉社區治理績效實證評估 表2 社區治理績效評估指標的權重 (一)社區治理績效的描述性統計分析 根據上述確定的指標體系權重,筆者采用CGSS2015中的數據,根據居民個體數據計算出治理績效評價數據,然后采用算術平均數來衡量社區治理績效,對478個樣本社區的治理績效進行定量實證評估。根據SPSS24.0分析結果,樣本社區治理績效基本特征如下圖1。從圖中可以看出,樣本的社區治理績效指標得分主要集中在3.07—3.37,接近于正態分布情況。 圖1 社區治理績效的分布情況 根據SPSS24.0分析結果,461個有效樣本社區的治理績效平均值為3.14。為了進一步分析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社區治理績效差異,筆者區分東中西部地區和城市、農村等不同樣本社區,對社區治理績效進行了描述性統計(見表3)。 表3 社區治理績效的分組描述性統計分析 從總體上來看,中部地區社區治理績效平均水平最高(均值為3.16),西部地區各社區之間治理績效差距最大(離散程度最高,標準差為0.33)。就不同省市而言,社區治理績效分值排名前十的省區市分別是天津、寧夏、安徽、貴州、內蒙古、福建、山東、北京、河北和湖北,且前十名省區市之間也不平衡(見圖2)。可以看出,社區治理績效與省區市的經濟發達程度等客觀條件并非正相關關系。處于中西部地區的省區市社區治理績效往往比東部發達地區還要高。天津市領銜直轄市和東部沿海地區,安徽領銜中部地區,寧夏領銜西部地區。但總體上,東部地區社區治理績效分值比中西部地區高,入圍前十名的省區市,東部地區占5個,中部地區占2個,西部地區占3個。分地區來看,東部、中部地區的社區治理績效平均值要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14)和西部地區,但西部地區的標準差較高于東部地區、中部地區和長三角地區,說明西部地區各社區的治理績效差異較大。而東部、中部地區社區治理績效相差不大,平均值都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東部地區標準差較大,這說明東部地區各社區的治理績效差異比中部地區更大。分類型來看,城市和農村社區的治理績效平均值差別不大,農村社區的治理績效要略高于城市社區,但城市各社區的治理績效差異較大,農村各社區的治理績效差異較小。 圖2 社區治理績效分值排名前十的省區市 (二)我國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的比較分析 1.整體結果分析 為了更好地對社區治理績效進行分級分類研究,筆者設定了社區治理績效的評估標準(見表4)。根據表4的社區治理績效分級標準,樣本總體處于高績效水平(社區治理績效指標得分在績效“較高等級”占比58.6%),社區治理績效分值排名前十的省區市也處于高績效水平,社區治理績效平均水平較高(樣本總體平均值為3.14)。但城鄉社區治理績效分值在不同等級分布出現不平衡。 表4 社區治理績效的分級標準 注:按照樣本總體最大值3.83和最小值1.70,對后四個檔次區間進行平均分布。 從表3可以看出,總體上來說,有效樣本中農村社區治理績效分值比城市社區略高(3.14∶3.15),且從表4中第四、五行可以看出,不同治理績效等級的農村社區占比略高于城市社區。具體來說,處于“績效極低”等級的城市社區占城市社區總數為0,農村社區占比0.57%;處于“績效較低”等級的城市社區占比2.10%,農村社區占比0.57%;處于“績效一般”等級的城市社區占比7.69%,農村社區占比8.00%;處于“績效較高”等級的城市社區占比58.39%,農村社區占比58.86%;處于“績效極高”等級的城市社區占比31.82%,農村社區占比32.00%。 2.分指標結果分析 為了更進一步分析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的“薄弱項”,筆者對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的一級指標結構進行分析,參見表5和圖3。從圖表中可以看出,農村社區治理績效平均分值略高于城市社區和樣本總體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村社區的社會秩序平均分值和人際關系平均分值高于城市社區和樣本總體。 就社會秩序來看,農村社區平均分值高于城市社區,主要原因是農村社區居民對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評估的平均分值高于城市社區。就人際關系來說,農村社區高于城市社區,主要原因是在農村社區“熟人社會”中,社會交往程度較為頻繁,鄰里關系較為融洽;而城市社區由于人口結構、職業結構的多元化,社會結構異質性不斷增強,逐漸演變為“個體化”、“原子化”社會。就居民福祉而言,農村社區低于城市社區,主要原因是農村社區居民的公平感、幸福感、安全感較城市居民而言更低,且其對公共服務滿意度也更低。 表5 城鄉社區治理績效各一級指標平均分值 圖3 城鄉社區治理績效一級指標平均分值 五、結論與建議 為了有效衡量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筆者嘗試構建了社區治理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以CGSS2015數據庫中的461個有效樣本社區為評估樣本,系統評估城鄉社區治理績效,主要結論有以下兩點。 第一,總體上,城鄉社區治理績效處于較高等級,城鄉社區之間治理績效差距縮小。對461個有效樣本社區治理績效的實證評估結果表明,有56.49%的樣本處于“績效較高”等級,這說明近年來我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特別是在提升社區治理法治化、社會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加強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四治”一體化,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不斷加強基層探索創新,顯著提升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時,在城鄉社區治理融合發展方面成效顯著。對樣本城鄉社區不同治理績效等級的分析表明,城鄉社區治理績效等級差距不大,在“績效一般”等級以上,農村社區占比超過城市社區。這說明近年來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在不斷健全和提升,村級治理效果顯現。 第二,城鄉社區治理績效在不同指標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實證分析結果表明,農村社區治理績效中“社會秩序”、“人際關系”兩個指標結果好于城市社區,但“居民福祉”指標結果差于城市社區。這表明,進一步改善城市社區居民之間鄰里關系,提升農村居民對公共服務的滿意度以及公平感、幸福感,是下一步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融合發展、實現城鄉社會治理一體化的重點任務和重要抓手。 根據以上研究結論,筆者就進一步推進城鄉社區治理融合發展,實現城鄉社會治理一體化發展提出以下兩點對策建議。 一是加強城市社區居民參與,增加社區公共空間,進而改善城市社區居民鄰里關系。由于城市社區人口結構、職業結構的多元化,社會結構異質性不斷增強,這對鄰里關系產生了不利影響。相關研究表明,無論社區異質性的程度高低,居民的社區參與程度越高,社區公共空間的組織化程度越高,居民之間的鄰里關系就越可能改善。因此,進一步調動城市社區居民社區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加社區公共空間成為提升城市社區居民鄰里關系的重要抓手和載體。這就需要一方面探索形成與城市社區居民利益相關、受到普遍關注的社區公共議題,調動社區居民參與的積極性。通過自下而上的治理議題形成機制、議題解決機制和議題解決效果評估機制,讓社區居民參與討論形成、參與解決、參與評估社區治理議題,進而提高居民之間的交往互動頻率和程度,提升鄰里關系。另一方面,進一步增加社區公共空間,如社區公園、社區文體活動中心等,為社區居民社區參與、相互了解提供更多載體與平臺,這也有助于社區居民鄰里關系的改善與提升。 二是進一步增強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資源的充足程度、分布均衡程度、獲取便利程度和普惠性程度,提升農村居民對公共服務供給的滿意度,進而提升其公平感、幸福感。公共服務與居民福祉密切相連,農村居民對公共服務的滿意度直接關系到其對社區治理的滿意度和主觀感受,關系到農村社區治理的成敗。在鄉村振興時代背景下,提升農村居民公共服務滿意度有助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進而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保障,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因此,一方面需要在“增量”上進一步增加農村地區公共服務供給,增加公共服務普惠性程度和獲取便利程度,特別是滿足中西部地區農村居民在基本醫療衛生、基本教育、基本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優化“存量”結構,根據農村居民需求結構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公共服務資源,確保農村居民在不同領域、不同區域的需求得到有效滿足。當然,為了解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的高成本壓力和“政府失靈”問題,可以通過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形式,提升公共服務供給的精準化、專業化水平,達到農村居民需求有效滿足和對公共服務滿意度提升的“雙贏”效果。 文章來源:《寧夏社會科學》 2020年第1期 編輯:關靜嫻 審核:雷曉麗 ![]() ●城市社區網絡化治理的組織機制分析——基于天津市X區L街道的個案研究 ●小區居民自治的集體行動邏輯及其適應性分析——以青島市鎮泰花園小區為例 ●城市社區治理的制度演進、實踐困境及破解之道 ——“十四五”時期城市社區治理的重點任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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